关于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
关于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5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市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京山市钱场镇古城口水库、孙桥镇大狼沟水库,东宝区子陵镇段家冲水库、牌楼镇寨子坡水库等4座小型水库建设管理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对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和成效全市共有小型水库718座,其中:小(1)型177座、小(2)型541座。经安全鉴定,现有病险小型水库168座。多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度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加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各级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项目投资,打好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从2003年至2019年,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争取中央和省投资13.36亿元,对713座水库实施了第一轮除险加固。水库库容有所增加,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防洪工程体系逐步完善。2021年以来,启动实施第二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完成437座水库安全鉴定,超期未鉴定问题全部销号,比中省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对今后陆续到期的水库实行实时监控、动态清零。全市第二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计划投资H亿元,已争取到位中央和省投资4亿元,落实地方债券资金1.4亿元。规划实施691座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投资L04亿元。目前,纳入2021年实施除险加固的89座小型水库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纳入2022年实施的30座水库均已完成初设批复。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和市级统一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实施。(二)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积极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小(1)型水库产权为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小(2)型水库产权为所在村集体所有,实行“谁所有谁管理”,部分小型水库由村集体与个人签订管护合同,由个人承担管护责任。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等管护模式,全面落实小型水库运行管护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及水利和湖泊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一是明确职责,推进责任化管库。结合防汛抗旱和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明确水库包联责任。落实水库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实现防汛抗旱、推行河湖长制、运行管理“三责合一”。乡、村管理的小型水库逐一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内容和制度。对原有的承包合同逐一进行规范,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小型水库管护制度。二是示范引领,推进专业化管库。先后启动东宝区、京山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东宝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小型水库积分制管理,采取“区域集中管护”;京山市采取“以大代小”模式,实行“管养分离、专业养护”,以钱场、温泉等5个镇(街道)的96座小型水库为改革试点,采取以大带小、用水者协会集中管护等模式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两地先后投入约2000万元用于示范县创建,289座小型水库由原来的粗放式管理逐渐转变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1年底经评估后,东宝和京山分别被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体制改革示范县。今年,沙洋县、漳河新区启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力争年底前完成省级示范县创建。三是健全机制,推进长效化管库。健全常态检查机制。汛前、汛中、汛后对水库工程开展拉网式检查,作为“雷打不动”的硬性规定。各级水利部门分组包片开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小型水库管护经费除中央、省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供水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水库运行管理和养护,逐步实现“以水养库”的良性发展。从2019年开始,县(市、区)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经费实行专账管理,维修费用直达水库,人员经费直达到人。健全能力提升机制。分层分级常态化组织水库管护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印发小型水库管护知识200问,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市、县、乡三级分层开展水库管理和防汛抢险知识培训演练,不断提升管护人员业务能力。健全智能管理机制。全市718座小型水库已实现“三要素”自动化监测智能水库感知系统,自动收集水位、降雨量、库区视频图像等信息,实时掌握水库运行情况。(三)加大防汛责任制落实力度,确保安全度汛。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关系到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及其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小型水库的汛期安全,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防患于未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的要求指导并督促各水库做好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及时对各小型水库预案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各水库安全度汛。各小型水库均设有专人管理工程,及时上报水情、雨情、工情,为防汛期间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病险水库和险工弱段,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巡视,重点看护,及时采取消险措施。强化物资储备,保障防汛需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和管护经费不足。我市小型水库数量众多,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资金由地方债券解决,县(市、区)大多不能及时足额落实,严重制约项目顺利实施。小型水库由乡镇、村负责运行管理,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维修养护压力大,县市区财政难以负担,小型水库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二是水库管护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小型水库一般地理位置偏远,工作环境较差,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管理人员普遍老龄化,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导致监管、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三是安全度汛存在风险隐患。当前气候复杂多变,极端暴雨洪水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现有的病险水库,部分泄洪能力不足、安全监测设施不全,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风险隐患客观存在,水库安全运行面临严峻挑战。三、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小型水库管理工作。小型水库分布广泛,在保障农业灌溉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生态涵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防洪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安全隐患较多,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要站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担负起小型水库养护管理责任。(二)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当前已经进入主汛期。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各项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地区水库安全负总责,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水库的地方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巡查责任人,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并完善防汛预案。要不断完善测报、通讯预警设施,提高防汛调度信息监测的水平,充分发挥其应有的防洪监测作用。要下大力气备齐备全防洪物资,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进一步加强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有险必除”。要有计划地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立项、筹资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科学周密地安排施工方案,确保工期和质量。加强对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除险加固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完成8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四)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小型水库管护水平。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大力推广东宝区、京山市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经验,以县域为单元持续推动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全力提升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强水库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水库管护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快对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提档升级,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动态管理,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提供有力支撑。(五)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建设和管理需要。抢抓中央稳经济扩大水利基础设施投资的重大机遇,下大力争取国家和省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方面的项目和资金,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彻底解决现存病险小型水库问题。加强与省、市级财政和发改部门的衔接汇报,畅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对县级水利部门申报、使用一般债券的培训指导,健全完善先建后补、快建多补的奖补激励机制。同时,督促县市区政府将小型水库维护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断提高预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