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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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政务公开的重大部署,大力开展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发布手段,强化舆情引导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做到不被动、不缺位、不失声。-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立足客观事实,尊重新闻传播和舆情处置规律,把握“时度效”。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做到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于涉及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成就,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事件及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等,通过多种形式主动进行发布。坚持正面宣传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展示成就、宣传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三、工作任务(-)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新闻发言人1至3名,可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为便于开展工作,可配备12名联络员。市政府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选择了解全局工作、分管新闻宣传和舆情管控的领导干部担任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应由本单位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微宣传员”担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各单位对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调整的,须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二)健全自主新闻发布机制。着力构建地方自主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的新闻发布格局,增加发布数量,提高发布质量;推行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重大成就等。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事发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灵活运用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专题新闻发布、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不同形式,改进新闻发布工作。(三)健全新闻发布会报备机制。落实新闻发布工作的统一协调、归口管理原则,召开自主新闻发布会前应由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前4天(重大突发性事件除外)将新闻发布方案报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如需商请政府新闻办公室配合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出。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应在第一时间(特大突发事件2小时以内,重大突发事件3小时以内,新闻报道口径4小时以内)报告市委、市政府的同时,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四)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对本单位、本行业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工作。健全政务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由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涉事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对事件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五)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新闻办公室、网管、应急、维稳、安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要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坚持应急处置工作与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各地、各部门要区别性质、程度及影响等不同情况,做好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工作;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工作的牵头部门。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工作责任要到岗到人。将新闻发布与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结账。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统筹加强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二)提升工作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组织对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媒体应对能力、信息发布能力、舆情研判和引导能力。加强新媒体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和信息更新机制,将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建成政务公开与正面舆论引导的重要阵地。(三)严肃宣传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发布制度。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重大新闻题材,涉及本地本部门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口径,有序发布”的原则,精心谋划,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实施,确保发布工作有计划、有预期、有效果。重大新闻发布活动,未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一律不得举办。严禁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对外发布、披露新闻信息。严格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信息来源的权威性、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对在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中违反宣传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