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docx
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1月29日目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L3事件概述31.4 预案适用31.5 预案体系31.6 工作原则4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42.1 镇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52.2 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92.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103分析预判103.1 分析梳理103.2 火灾防控103.3 预警信息104信息报告104.1 共享信息104.2 特殊信息114.3 报告内容115初期处置126应急响应126.1 响应级别126.2 响应启动及应对处置136.3 专业处置186.4 扩大应急196.5 应急结束197后期处置20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209综合保障209.1 装备保障209.2 队伍保障209.3 交通保障219.4 医疗保障219.5 治安保障229.6 物资保障229.7 安全保障229.8 经费保障2210监督管理2210.1 预案管理2210.2 责任与奖惩23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落实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形成科学定位、分工合理、协同一体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L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L3事件概述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主要指发生在周市镇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件。1.4 预案适用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指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火灾事件后,需要镇政府参与处置的火灾事件,即跨村(社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处置能力的火灾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5 预案体系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镇、村(社区)、单位三级预案构成。(1)昆山市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镇级政府应对处置火灾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2)村(社区)属地可参照昆山市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社区)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L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火灾预防与扑救相结合,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3)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按照“属地村(社区)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消防安全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加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指挥、调度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强化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5)依靠科技,科学应对。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处置消防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提升公众科学自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镇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ZLl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镇政府设立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周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安委)的专项指挥部。指挥长:镇主要领导;第一副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副指挥长:周市消防救援中队中队长、周市派出所所长、新镇派出所所长、镇消委办主任。成员单位:镇集成指挥中心、周市消防救援中队、党群工作局(宣传)、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各村(社区)、周市供水公司、周市供电所、环卫所等单位。办公室:设在镇集成指挥中心,按镇应急值班计划,24小时值班驻守。2.L2职责任务1.1 .2.1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在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消防安全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全镇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规定启动火灾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和善后工作。2.122 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向指挥部提请重要灭火救援工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23 成员单位职责(1)镇集成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开展火灾事件灭火救援行动。(2)周市消防救援中队:负责火灾事件的接警调度,调集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救援;根据火警响应等级,成立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救援力量的作战行动;负责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灭火工作情况,及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负责宣布火警各个响应等级之间的转换;负责为信息发布机关提供火灾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按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示接受媒体的专访。(3)镇党群工作局(宣传):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件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4)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商贸):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做好火灾事件应对处置工作。(5)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环保):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6)镇建设局: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建筑结构、燃气设施安全评估;负责指导城市燃气、居民住宅、市政设施、公共客运、风景园林等城镇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建立建设应急消防队伍,切实履行物业消防管理责任。(7)镇社会事业局(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逃生教育和演练,做好受火灾事件影响学生的安置工作。(8)镇社会事业局(卫健):负责火灾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与伤员病情跟踪。(9)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消防救援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10)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负责各单位救援车辆的交通保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秩序维护,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参与火灾事件的舆情管控;根据灭火作战需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进行必要的管控。(Il)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负责协调联系挖掘机、装载车、吊车等大型设备参与作战行动,调度运输车辆转运、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12)各村(社区):依托“全网融合”体系对辖区内出租房(群租房)、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场所单位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积极开展“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职能部门处置,并负责跟踪闭环。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培训活动,在辖区内公共场所、电子屏、公告栏等地点设置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与应急消防志愿者队伍,进行初期火灾处理(13)周市供水公司:负责市政供水管网运行监管,保持市政供水管网消防水源满足要求;负责市政消防栓、消防井盖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市政管网的供水保障工作。(14)周市供电所:负责做好火灾现场电路安全处置工作;负责公共电路巡检,降低电路火灾事故风险。(15)镇环卫所:紧急情况下,负责调度洒水车辆为灭火救援现场供水。2 .L3应急联动镇消防救援中队根据警情描述,协调110、120到场参与救援,并视处置需要,报请昆山市应急机构调派相关部门单位到场参与救援处置。3 .1.4现场指挥及工作分组发生火灾事件后,根据火灾事件等级和抢险救援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赶往现场的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主要领导或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灭火指挥员由现场消防救援队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设如下工作组:(1)灭火指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力量之间的通信畅通。(2)社会面控制组:由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力量维护现场周边社会面秩序。(3)医疗救护组:由卫健部门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灭火现场,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4)新闻发布组: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件信息。(5)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物资保障。(6)善后工作组: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属地村(社区),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7)事件调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封闭火灾现场,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2.2 村(社区)应急组织队伍及职责各村(社区)参照本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志愿队伍,负责辖区内火灾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2.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场所应急组织及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和义务,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和消防装备、灭火器具,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火灾信息;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火灾自救。3分析预判3.1 分析梳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每个月的火灾发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全镇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形成预警通报。3.2 火灾防控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3.3 预警信息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时发布季节性、时段性、阶段性的火灾预警信息。4信息报告4.1 共享信息镇各消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火灾事件信息共享机制。(1)周市消防救援中队发出2级以上火警信息,以及发生在重点部位、敏感区域和特殊时段的1级火警信息应及时报告镇政府、镇应急部门。(2)镇社会事业局(卫健)将开展火灾伤员救治信息应报告镇政府。(3)火灾事件发生单位应将火灾信息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村(社区)要建立辖区火灾事件信息上报机制,并按规定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火灾事件及应对处置信息。4.2 特殊信息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外国公民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昆山市政府外办、台办、侨办。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火灾事件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应急部门。消防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等发生火灾事件,应立即向镇应急部门通报。4.3 报告内容火灾事件信息内容包括:火警等级;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概况(包括建筑体量及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物资储存等情况);人员被困及伤亡初步情况;应对处置救援等情况。5初期处置火灾事件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初期火灾开展灭火自救;属地村(社区)应立即组织就近微型消防站赶赴现场对火灾进行先期扑救,抢救被困人员,及时将现场情况报镇政府及应急部门。扑救困难或无法应对的火灾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快速撤离避险、划定避难场所和警戒区域,通知相邻单位采取防范或疏散措施,配合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灭火扑救。6应急响应6.1 响应级别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描述的火情,向消防救援力量发出由高至低的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火警等级信号,调度对应等级的消防救援队伍出警处置。根据火灾现场具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确定的特殊性,为便于火灾事件发生后快速应对处置,结合周市镇实际,周市消防救援中队队发出的火警响应等级,即为我镇火灾事件应急响应级别,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发出的火警响应等级,开展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处置。应急响应级别由高至低分为:(1)五级响应(对应5级火警)。报警描述为重特大恶性火警;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2)四级响应(对应4级火警)。报警描述为火势蔓延迅速的火警;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3)三级响应(对应3级火警)。报警描述为非常明显的火警;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4)二级响应(对应2级火警)。报警描述为明显的火警;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警;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5)一级响应(对应1级火警)。报警描述为不明显的火警;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带电设备(线路)类火警。6.2响应启动及应对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工作原则,火灾事件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应对处置。火灾事件发生后,各属地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救援中队要立即根据火警等级及火灾现场情况,对火灾事件进行研判,及时向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请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6.2.1五级、四级响应时由镇现场指挥部上报昆山市应急部门后启动,负责应对处置。(1)五级响应及应对处置。启动响应。镇现场指挥部上报昆山市应急部门后启动火灾事件五级响应。接收指令。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开展周市镇五级响应指令。赶赴现场。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应对。镇政府迅速展开五级响应联动,组织力量先期应对处置,调动全镇消防救援力量、集中救援物资。成立现场指挥部。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工作组。周市镇指挥部先行开展指挥,必要时,交由昆山市应急部门指挥处置。现场处置。现场各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开展应对处置。灭火增援。现场灭火组指挥员认为5级响应灭火力量仍不能控制的火情,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增援灭火力量。扩大应急。现场指挥部认为5级响应仍不能有效应对火灾事件时,镇政府进入紧急应对状态,提请昆山应急部门扩大应急。(2)四级响应及应对处置。启动响应。镇现场指挥部上报昆山市应急部门后启动火灾事件五级响应。发布指令。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开展周市镇四级响应指令。赶赴现场。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应对。镇政府迅速展开四级响应联动,组织力量先期应对处置,调动全镇消防救援力量、集中救援物资。成立现场指挥部。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工作组。周市镇指挥部先行开展指挥,必要时,交由昆山市应急部门指挥处置。现场处置。现场各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开展应对处置。灭火增援。灭火指挥组指挥员认为4级响应灭火力量仍不能控制的火情,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增援灭火力量。提级应对。现场指挥部认为四级响应无法应对处置的火灾事件,迅速报请昆山市应急部门后启动五级响应,进入紧急应对状态。622三级、二级、一级响应由周市镇政府启动,负责应对处置。(1)三级响应启动响应。周市镇政府启动火灾事件三级响应。发布指令。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发布周市镇三级响应,属地村(社区)、单位、相关部门联动指令,进行火情核实和先期处置。赶赴现场。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应对。镇政府迅速展开三级响应联动,组织力量先期应对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应由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负责人担任,必要时,由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现场处置。现场各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开展应对处置。灭火增援。灭火指挥组指挥员认为3级响应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情,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增援灭火力量。提级应对。现场指挥部认为3级响应无法应对处置的火灾事件,迅速报请昆山市应急部门,要求增援处置力量。(2)二级响应启动响应。周市镇政府启动火灾事件二级响应。发布指令。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发布周市镇二级响应,属地村(社区)、单位、相关部门联动指令,进行火情核实和先期处置。赶赴现场。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应对。镇政府迅速展开二级响应联动,组织力量先期应对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应由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负责人担任,必要时,由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现场处置。现场各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开展应对处置。灭火增援。灭火指挥组指挥员认为2级火警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情,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增援灭火力量。提级应对。现场指挥部认为2级响应无法应对处置的火灾事件,迅速报请镇政府启动提级响应。1.1 一级响应启动响应。周市镇政府启动火灾事件一级响应。发布指令。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值班人员发布周市镇一级响应,属地村(社区)、单位、相关部门核实火情信息和先期处置。先期应对。属地居民小区、村民集中区域、机关、企业、单位迅速展开一级响应联动,组织应急消防力量先期应对处置,明确火情,进行早期火灾扑灭。当确认火灾已扑灭,或核实为虚假火警时,结束一级响应。现场处置。现场各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在现场灭火指挥组指挥下迅速开展应对处置。灭火增援。灭火指挥组指挥员认为1级火警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情,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增援灭火力量。提级应对。灭火指挥组指挥员认为1级响应无法应对处置的火灾事件,迅速报请镇政府启动提级响应。623周市镇指挥部应快速响应昆山市政府处置火灾事件的指挥。在必要时,组织镇消防救援力量支援周边区域。6.3 专业处置火灾现场各灭火力量应在灭火指挥组的组织和指挥下,开展专业处置。(1)在火灾事件救援中,灭火指挥组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2)到达火灾事件现场后,灭火指挥组要根据现场情况派出若干侦察小组立即开展火情侦查,主要查明以下情况:消防安全事件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放射等物质及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件现场的电源、水源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程度;火灾事件现场建筑物特点、毗邻建筑状况等;火灾事件现场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件现场周边道路交通情况。(3)根据现场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员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地方;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面;消防安全事件现场需要的其他方面。(4)当有人员被困或受到威胁时,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对救出的被困人员立即实施救护。(5)正确使用现场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消防安全事件现场不间断供水。(6)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公安机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视情实施交通管制。6.4 扩大应急发生的火灾事件,本镇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由镇消防救援中队报请昆山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调动周边区镇消防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6.5 应急结束当应急救援完成,火灾现场被困人员全部救出,火势被基本扑灭,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隐患消除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救援结束消息。应急结束后,消防救援机构视情安排现场留守力量。7后期处置(1)火灾事件应急状态解除后,镇政府是善后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善后工作。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火灾事件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属地村(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2) 2级及以上火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现场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社区)对火灾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3)火灾事故调查,由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各属地村(社区)、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配合调查。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按照周市镇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火灾事件、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的有关信息,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根据火灾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由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组织起草火灾事件情况报告、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件信息。9综合保障9.1 装备保障(1)镇政府根据周市镇消防"十四五''建设规划,结合全镇典型灾害类型,配齐配优各类消防救援车辆、装备、灭火剂。(2)镇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消防安全工作需要,优化配置功能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救援车辆、装备,以满足灭火救援战斗的需要,同时做好各种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不便储备的,应与相关设备制造商和物资供应商签订应急供应协议。(3)各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满足应急状态时的工作需要。(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和值守人员,保障在初期火灾状态下的应对处置。9.2 队伍保障(1)镇政府根据按照周市镇消防“十四五”建设规划配齐各级消防队(站)及人员。(2)周市消防中队作为消防安全事件专业处置队伍,通过经常性训练,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村(社区)、机关、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村落等场所区域应组建应急消防志愿者队伍,配置微型消防站,根据需要,开展防火巡查,参加灭火救援工作。9.3 交通保障交警中队、路政管理等部门应为消防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火灾处置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求。9.4 医疗保障镇卫健委应积极引导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火灾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准备和现场处置工作。9.5 治安保障根据火灾事件发生状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公安机关应迅速组织火灾事件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群众疏散转移工作。9.6 物资保障镇政府应结合行政区内易发多发火灾类型,配齐配优各类消防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相关部门应按照承担应急物资储备职责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维护、更新。9.7 安全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防救援人员进出火灾现场的相关规定。9.8 经费保障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应急培训、预案编制、预案演练、装置购置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消防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10监督管理10.1 预案管理10.1.1 预案修订与备案各级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和完善。(1)镇应急部门、消防救援中队定期或必要时牵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镇政府审批发布。(2)村(社区)消防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3)消防重点单位、火灾高危企业(单位)火灾事件应急预案报镇消防救援机构备案。(4)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服务企业火灾事件应急预案,送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5)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火灾事件应急预案,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I(M.2预案培训与演练各村(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和组织应急演练。(1)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全镇机关单位火灾事件应急综合演练。(2)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火灾事件应急演练。(3)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行业领域火灾事件应急演练。(4)企业(单位)定期开展火灾事件应急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高效有序地对初期火灾进行处置。10.2 责任与奖惩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对在消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在消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