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docx
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好形式,是乡镇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和执法实施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实践表明,搞好乡镇人大的评议工作,对于促进和推动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评议谈几点的认识和想法。一、具体实践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镇人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改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组成工作评议小组,先后对村建所、企管站、计生站、劳保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司法所、交管所等10多个基层站所开展了评议,形成了30余条评议意见,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具体的实践概括起来为“一二三四,1 .坚持一个原则,选准评议对象。如何确定和选准评议对象,对评议工作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人大代表作为人大联系选民的纽带、作为基层群众的民意代表,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充分尊重代表的意见,使评议对象的确定“让代表说了算: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利用年度人代会代表集中的机会,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初选、人大主席团无记名投票终选的办法,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评议对象,既实现了代表当家作主,又体现了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使评议对象的确定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得起推敲。例如,XXX镇作为国家、省及扬州三级重点镇,集镇建设能不能早日出形象、上档次,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因此,近年来镇人大把与集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村建、国土、城管等部门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督促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各级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过几年的建设,集镇路网格局不断健全,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推动重点镇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2 .注重两个结合,认真开展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是搞好评议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两个结合,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力争全面摸清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一方面,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既面对面地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汇报,又背靠背地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全方位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既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信息手段广泛征求意见,又组织人大代表分组深入村组农户实地走访,多渠道进行调查。同时,要求被评议部门做好充分准备,写出自查报告,以便评议组对照报告开展评议。比如,我们在对农村环境整治办进行工作评议时,面对群众质疑较多的庄台河塘整治是否全覆盖问题,由于全镇庄台河塘3000多个,逐个去核实不大现实,我们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多管齐下、广泛撒网,通过走、听、看、访,以及网络问卷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大致情况,调查更有说服力,评议更有针对性。3 .突出三个重点,开好评议大会。会议评议是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事关评议成效。为尽可能开出高质量的评议大会,我们围绕部门汇报、代表评议、民主测评等三个环节,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在部门汇报环节,我们突出依法履职这一重点,要求部门重点汇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二是在代表评议环节,我们突出问题导向这一重点,要求代表评议时做到肯定成绩一笔带过,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实提高发言质量。三是在民主测评环节,我们突出全面公正这一重点,不仅设置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总体评价,还细化量化职能履行、依法办事、作风建设等3-5项具体评价内容,实行百分制打分方法,在评议会上进行无记名记票、当场公布结果,维护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比如,在对司法所开展评议时,我们重点听取其贯彻上级要求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指出当前普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评到点子上、议到实在处,真正使部门通过评议有所收获、有所触动。4 .明确四个到位,抓好问题整改。评议是手段,整改问题、改进工作是目的。笔者所在的镇人大要求被评议部门必须在三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过来,整改报告要做到“四个到位”: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把办理结果说明到位;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计划细排到位;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梳理到位;对因各种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把有关限制条件和原因解释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镇人大通过多次评议,加强跟踪督办,力促整改落实。比如: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集镇管理无序、零散、不到位等问题,镇人大连续两年把村建所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督促其提请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决心、下力气整合城管、环卫、公安、工商等部门力量,建立一套集镇管理长效机制,常抓常管,推动集镇管理取得积极进展。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镇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在工作评议中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此外,从日常兄弟乡镇工作交流以及走访了解看,笔者认为就全市面上而言,乡镇人大在工作评议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1 .思想认识不够高。目前,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部分基层干部甚至存在一些错误的、片面的认识,有的认为乡镇工作本来就够忙了,特别是现在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都很重、压力也很大,认为开展评议工作是多余的,没事找事干,对之冷眼相待;有的怕被说成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尤其是乡镇部门站所的负责人不是人大选举任免的,评议是多管闲事;有的把评议工作看成是找岔子、挑毛病,跟自己过不去,有抵触情绪;有的认为评来评去还是老样子,没起多大作用,甚至得罪人,影响关系,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等。基层干部思想层面认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一定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2 .制度规范不健全。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开展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评议,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也已经开展多年了,相对比较成熟规范。但对乡镇人大来说,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乡镇人大具有监督职能,但如何开展工作评议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来指导和支撑,导致整个评议工作的内容、程序、步骤、方法等方面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基本上是各自为阵,随意性很大,不平衡性也很大。从走访了解的情况看,有的乡镇比较重视,按照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这四个阶段工作,各环节组织很充分,评议很有成效;有的乡镇程序过于简单,象征性组织部分代表看一看、议一议,准备不充分、调查不深入,评议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乡镇甚至觉得反正没有硬性规定,干脆就不搞,多年来一直就没有开展人大评议,等等。这些都表明,当前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3 .评议范围不够广。在人大评议的具体工作中,我们感到由于方方面面因素,导致评议工作广泛性不够。一方面,评议的内容不够广泛。乡镇人大虽然独立于镇党委、政府之外,名义上是一套班子,但力量配备不足,往往是一个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加上一个兼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工作基本上就是人大主席唱独角戏,导致开展评议也是人手不足、精力不够。同时,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并非专职,或多或少都参与了政府分工,有的还分管了一些政府的组成部门,安全生产、改水改厕、交通建设、土地整理等多有涉足,在评议工作时,这部分政府工作不太好纳入评议内容,如果镇人大对这些工作评议,就变成“自己监督自己”,因此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总有一批工作或部门游离于人大评议监督之外,无法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参与评议的代表不够广泛。市镇人大代表一般都是兼职,大多数农民代表都有各自职业,乡镇人大在开展评议有时为了省时省力,免去发放务工补助、加强事前沟通等麻烦事,评议人员基本上是镇村干部代表,导致了参加评议的代表大多是老面孔,代表的广泛性不够,同时“圈内人评圈内人”,也容易导致评议一团和气,不愿动真碰硬,评议的效果打了折扣。4 .问题整改不够实。抓好问题整改是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实践中,问题整改这“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落到实处。主要表现为有些乡镇人大在评议工作过程中注重评议,而对整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大,容易造成评议时有人抓、有人管,评议后无人抓、无人管的现象,使评议工作走过场,一评了之,达不到开展评议工作的预期目的。同时,乡镇人大评议工作中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欠缺,刚性不足,导致评议意见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实际落实少,甚至做做样子,还没有或难以使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任免等刚性较强的手段,这样造成一些问题评议前后依旧,实效性差。三、相关建议一是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实践证明,搞好乡镇人大评议工作,是依据宪法法律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能够促进乡镇政府工作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实现监督与支持的统一,形成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宣传,使基层干部充分认清人大职能和作用,使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乡镇人大开展评议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出台制度规范。我们深深体会到,乡镇人大评议工作要取得实效,离不开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人大常委会要为乡镇人大评议工作撑起保护伞,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帮助乡镇人大协调好与乡镇党委政府、被评议部门的业务上级等各方面的关系,形成搞好评议工作的共识和合力。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有关意见,对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内容以及参评代表和部门的范围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把乡镇人大自行评议的“单兵种孤军作战变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指导下的“集团军”统一作战,使乡镇人大评议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推广评议成果。总体上看,乡镇人大评议工作中问题整改还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对评议结果运用和成果推广重视不够直接相关,因为评好评差一个样,人大评就评了,部门没有什么压力,其他部门更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因此,改进和完善人大评议工作,一方面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使评议的结果、整改的效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并提请党委重视,与干部提拔重用相挂钩。另一方面,注重推广评议成果,通过对某一单位或某几个单位的评议,使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部门、单位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自敲警钟,自加压力,使人大评议起到“举一反三”、“牵一动百”的效果,带动和促进本行政区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良好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夯实履职保障。实事求是讲,上述有关乡镇人大工作评议中存在的问题,与目前乡镇人大建设不够规范、精力不够集中密不可分。因此,建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镇党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特别是乡镇人大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有关工作做出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例如,规定乡镇人大专职主席不再参与政府分工,明确乡镇人大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职责以及强化代表活动经费保障等等,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以及其他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