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及纳税申报.ppt
项目六企业所得税计算及纳税申报,2,4,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任务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返回,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 从范围上看,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从内容上看来源于生产经营所得额和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所得税具有征收上的广泛性。2.税负公平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区、行业和层次,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下一页,返回,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因此企业所得税能够较好体现公平税负和税收中性的一个良性税种。3.税基约束力强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了保护税基,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以及资产的税务处理等内容,使得应税所得额的计算相对独立于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现了税法的强制性与统一性。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纳税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不易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二、企业所得税的伶用(一)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由于只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且采用比例税率,因此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承担的税负水平相同。相对于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更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在于公平税负、量能负担。虽然世界各国的法人所得税往往采用比例税率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所得税的调控功能,但在税制设计中,世界各国往往通过各项税收优惠的实施,发挥政府在对纳税人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调控作用。,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三)增加财政收入 税收的首要职能就是筹集财政收入。随着我国收入向企业和居民分配的倾斜,企业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上一页,返回,任务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八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清算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下一页,返回,任务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基本税率25%基本税率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二)低税率20%低税率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基本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它在数额上与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往往不一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二、收入夏额的确定(一)一般收入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二)特殊收入的确定(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需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产品、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为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三)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2.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三、扣除项目的范围(一)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1)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2)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4)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扣除项目及标准 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3.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借款费用、利息支出5.汇兑损失 6.业务招待费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9.保险费 10.租赁费 11.劳动保护费 12.公益性捐赠13.有关资产的费用 14.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5.资产损失 16.其他项目,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三)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8)企业之可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四、号损弥补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财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作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拆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即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拆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1.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2.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4.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生产性生物资产得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年限(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2.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拆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五)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1.投资资产的成本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2.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六)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1.存货的计税基础2.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即企业在平时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申报纳税时,对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规定有差异的,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的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等的余额。(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收法规计算出来的,它在数额上与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往往不一致。六、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二)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士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三)境外所得的扣除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扣除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1.可抵免的境外税收范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2.税收抵免限额的计算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七、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4)源泉扣缴。1.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2.指定扣缴义务人(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2)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3)扣缴方法: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方式。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上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一)农林牧渔所得 1.免征企业所得税(1)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技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的所得。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三)环保节能节水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四)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半)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三、其他优惠政策(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四)加计扣除的支出项目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五)对企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六)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税收优惠 加速拆旧可缩短拆旧年限。(七)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税收优惠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八)鼓励企业保护环境、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九)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优惠 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十)其他,上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交、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核定。1.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下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2.纳税申报的期限(1)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5,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内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在年终后5个月内进行。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办理年终汇算。少交的所得税税款,应在下一个年度内补交;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可在下一个年度抵缴;抵缴后仍有余额,或下一年度发生亏损的,应及时办理退库。,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3)对于纳税人的境外投资所得,可以在年终汇算时清缴。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4)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5)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进行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终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二)纳税地点(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4)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手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的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八类)”(表6-2);实行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可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缴纳税申报表(B类)”。,上一页,下一页,返回,任务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二)企业所得年度纳税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无论赢利或亏损,都必须在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分为主表(见表6-3)(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填写案例。,上一页,返回,表 6-2,下一页,表 6-2(续),返回,表 6-3,下一页,表 6-3(续),下一页,表 6-3(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