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的通告(2023年).docx
-
资源ID:271460
资源大小:13.62KB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天津市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的通告(2023年).docx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的通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帮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二、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三、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