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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培训,社会保险概述五险一金介绍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概述五险一金介绍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明细表,以A员工基数5000元为例,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的意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生育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普遍性,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五险一金介绍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一、缴费比例二、办理社会保险的年龄限制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五、延长缴费年限人员的处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成老保险费。从1998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的比例记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帐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则用于积累。,养老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的年龄限制,单位缴纳:男年满16岁,未满45周岁。女年满16岁,未满40周岁。流动窗口缴纳;男年满16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岁,未满45周岁。,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达到规定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视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在内),即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或在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参保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如本人自愿,可由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个人窗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待缴费年限满15年后,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延长缴费年限人员的处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缴费比例及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二、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个人帐户支付的范围五、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六、医保卡挂失及补办七、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及个人帐户划入比例,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本人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比例划入:在职职工35岁(含)以下划入1.1%35岁至45岁(含)划入1.4%45岁以上划入1.7%。,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发生的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支付。按下列规定支付:1)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 2)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 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4%,职工个人自付16%;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个人自付13%;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自付10%;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2%。3)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目前大概是4.5万元)。,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个人自负的费用 按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个人帐户支付的范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点购药 参保人员应携带医保卡、医保专用病历就医(药店够药只需携带医保卡)。结算费用时,结算人员通过POS机刷卡核减参保人员IC卡个人帐户金额,打印POS机交易单,并开具收据。当IC卡金额不足时,由本人用现今支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购药使用方法,医保卡,病历,医保卡,付款,交易单,收据,应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1寸红底照片一张 3.挂失单,医保卡挂失及补办,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从参保的次月开始缴费,缴费的当月计个人帐户,员工在申报后的第三月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六个月后,续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统筹金支付的待遇。,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三、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的条件四、失业保险待遇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六、申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单位参加统筹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 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1.终止劳动合同;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 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的条件,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从2007年3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调整为406元/月。2.医疗补助金。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从2007年3月1日开始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29元/月。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起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术培训。,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关于享受失业金的报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备案审核表(一式两份);失业人员档案,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单位申报备案,个人申报,失业保险,申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工伤保险,一、工伤认定流程图二、工伤保险的定义及意义三、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四、工伤认定的7种情形五、工伤申报的程序六、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工伤保险,工伤认定流程图,事故发生,用人单位30天内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受理审查,材料不完整,材料完整,补正,不符合条件,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认定,24小时内申报,不受理,工伤保险,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这个规定是工伤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最基本的条件。这一规定中强调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作工伤认定。重要意义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的定义及意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每月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不同行业比例不一,我司属于第一类行业。目前的缴费费率是0.5%。,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因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的7种情形,工伤保险,根据办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保申报备案,并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工伤申报的程序,工伤保险,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2)个人申请书、委托书(签名、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二份)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个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考勤表5)首次治疗工伤的病历、诊断证明材料(拍片结论、CT结论等,均为原件)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6)两人以上的证明材料(签名、压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7)员工所在单位出具关于员工的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及职务、发生工伤的具体情况),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于2006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一、参保缴费的规定二、待遇享受三、生育津贴,护理津贴四、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的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2.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待遇的项目及标准:根据办法的规定,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含了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四个部分。,待遇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包括补贴时间和生育津贴两个方面。根据办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假期和生育津贴标准为: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生育保险,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申领护理假津贴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一、缴存比例二、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三、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04年10月1日起,武汉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由原来的两个5%调到两个8%,即职工个人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存,同时单位也按每个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存,两个8%同时进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归职工个人所有。鼓励有经济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两个8%以上,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两个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当员工工作发生变化,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帐户转移手续:1、员工将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提供给调出单位;2、调出单位核实转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根据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帐号,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因购买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可以转帐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帐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因购买自住住房,已全付清购房房款的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未因本次购房已用转帐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以提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提取自己及配偶帐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超过次购房总付款金额)。本项提取需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起三年内一次办理。,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员工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单位应为该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被封存住房公积金帐户及余额仍然保留在单位住房公积帐户内,或帐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取。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中年龄达男50周岁、女45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根据武资中发的200515号文规定,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帐户内的余额并销户。,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