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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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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资产盘活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使用安全高效,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及必要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是部门履职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我局出台台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台财行发2015)108号,以下简称“108号”文件),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作为重点资产进行监管,对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从源头预防资产出租环节腐败、防范资产流失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放管服”改革、“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等新形势下,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明确管理权责、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对108号文件进行修订。二、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办法共包含六部分二十八条内容,对适用范围、出租管理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和备案管理、出租收入和缴库管理、职责分工和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详细阐述和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与108号文件相比,除了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国有房产外,还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房产(主要指以自有产权房产与其他单位置换使用权使用的房产)用于出租的行为纳入规范范围。同时对干部周转房、学校公益性食堂、5G基站建设等特殊情况予以明确。增加了不得出租的情形。(二)出租管理和审批程序。L明确租金价格评估和公开招租要求。房产出租应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单位已制定公开统一的收费标准或者已有统一的市场价格标准的,可不作评估。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公开招租价格不得低于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租赁评估价。2 .明确可采用非公开方式出租的条件和限制。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出租给市级行政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保障经费的其他机构,可以零租金协议出租;出租给其他国有单位,以不低于评估价协议出租;6个月以内的临时租赁,以不低于评估价协议出租。3 .明确出租期限。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租期,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工)4 .明确房产出租管理决策及审批程序。各单位对外出租房产应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规定报批。以公开招租方式出租,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期限在5年以上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以非公开方式出租,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时,对单位以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外公开收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备案制度。5 .明确申报材料。与108号文件相比,增加了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等依据材料。并明确已在“资产云”卡片登记上传的资料,不需另行提供,推动单位健全卡片信息。另外,还进一步规范了流拍、转租等情形。(三)合同履行和备案管理。明确合同备案要求。单位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在“资产云”进行合同备案。明确房产租赁期间,合同变更、承继、终止等相关工作要求。(四)出租收入和缴库管理。房产出租收入由出租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职责分工和监督问责。通过“资产云”实行全流程动态管理。同时明确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追究。针对目前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六)其他方面。明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房产对外出租,参照执行;对市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营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提出内部管理决策要求。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对本办法施行前经批准已经出租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可继续按原办法履行至合同期满。三、主要特色办法延续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主要有以下特色:(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进一步简化房产出租审批权限,调整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对5年以内的公开招租和6个月以内非公开出租等审批权限下放给由主管部门。随着部分审批权限的下放,房产出租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而财政部门则将工作重心放到存在一定审批风险事项的审核把关上,将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对特殊管理事项更加灵活。对单位提出的停车场、体育文化场馆、教育教学场地、产业园等特殊出租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备案管理。(三)更加重视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对出租事项通过“资产云”实行申报审批、合同备案、收益收缴全流程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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