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282323
资源大小:20.02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六类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确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置六类机构突发事件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六类机构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突发事件与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的六类机构突发事件与风险,是指六类机构突然发生、难以预测并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六类机构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属于突发事件:(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被聚众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危及六类机构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二)发生六类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非法放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进行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严重违法违规事件;(三)发生六类机构非法集资(特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携巨款潜逃等涉嫌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而引发的六类机构风险事件;(四)因计算机系统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情况,造成监管平台(自治区级)系统性故障引发的风险事件;(五)六类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六)发生其他影响六类机构稳定运行的突发风险事件。第三条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遵行以下原则:(一)统一协调,科学决策。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配备必要人力资源,及时掌握信息、开展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二)明确责任,分级处理。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结合六类机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及六类机构的运行指标、风险指标及股权、高管人员变动等,建立相应的六类机构突发风险事件预警监测系统,明确风险事件分类标准,对六类机构各类风险事件进行早期识别、及时预警、动态跟踪和科学评估。一旦六类机构发生突发风险事件,及时研判、提出分类分级意见,为进入相应决策程序及决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理。利用行业监管平台,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处置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启动预案、及时处置。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该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日常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区六类机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研究有关重大事宜,协商应对策略,宣布启动本预案,确定处置工作的要求、步骤和完成时间;协调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维护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秩序;负责接收、管理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相关资料和信息及建档。第五条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类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落实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本地区六类机构突发事件上报和一般性六类机构风险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要研判、预警辖区内六类机构的苗头性重大风险,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黑恶势力线索等依法处置。第六条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与资源共享,通过风险排查、跟踪监测、统计分析、预警提示等措施,实现六类机构突发事件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处置。第七条六类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监测预警台账,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适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并报属地监管部门。第三章突发事件分级第八条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当六类机构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或因复杂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事件处理,防止不利影响扩散;当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L具有全区性乃至全国性影响的突发事件;2.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的突发事件;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不能单独应对的突发事件。(二)重大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L影响限于设区市行政区域但危害或消极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2.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通过属地应急指挥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的突发事件。(三)较大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L影响限于设区市行政区域但危害且消极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2.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单独应对的风险事件。(四)一般性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L影响范围小、危害程度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稳定或系统性风险的突发事件;2.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属地应急指挥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的突发事件。第四章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第九条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I级、级、In级和IV级。发生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及时(不超过2小时)上报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指挥部立即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I级响应;提请国务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会商研究处置方案,并报国务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审定;指挥、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和设区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采取措施,切断风险源,控制风险和影响,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及时(不超过2小时)上报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指挥部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报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协商;协调、督促、指导相关成员单位和设区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制定和落实应急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生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及时(不超过2小时)上报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指挥部立即启动I级应急响应。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立即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研判信息后,向自治区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重要信息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发生一般金融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及时(不超过2小时)上报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指挥部立即启动IV级应急响应。事发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报送有关重要情况,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有关动态,并根据需要对事件处置进行指导。六类机构涉及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导致发生金融风险事件的,事发单位应及时上报自治区、设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急指挥部。第十条快速反应。发生金融突发事件,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事发单位、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报告有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信息收集和报告应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事件确认后,立即进行应急响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时间、地点;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及事件发生后社会稳定情况;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督促、指导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根据风险发展阶段提出处置建议,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动向及时报告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的,由自治区公安厅指导和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结束后,由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处置情况适时发布终止应急响应和风险解除通知,各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方可解除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一条评估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六类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重大突发事件以上(含此级)的要在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详见附件1)。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等。对与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档案材料,应保存完整并按要求归档。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预案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六类机构突发事件的报告模板2.六类机构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模板附件1XX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XX公司突发事件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及处置等情况汇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XXXX年XX月XX日(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附件2XX公司关于XX突发事件情况的报告设区市、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及处置等情况汇报。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XXXX年XX月XX日(联系人: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号码,E-mail,详细通讯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