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docx
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结合健康城市2030规划健康城市行动(2019-2030年)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我省职业健康现状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健康中国、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动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职业病防治规划城市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规范管理,着力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全省各级政府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良好局面。我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已全面完成,实现两下降五提升。两下降"即接尘工龄不足5年新发尘肺病占比从2016年的4.9%下降至I2020年的3.1%;职业中毒事故起数和人数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全省未报告重大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及放射事故,报告职业中毒事故4起、涉及22人,比十二五分别减少55.6%、48.8%。五提升:一是用人单位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纳入治理的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力11率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等五项指标均达95%以上,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21个地市和120个县(占122个县区的98.36%)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全国首家省级防尘防毒工程技术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服务、职业病诊断等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全覆盖。三是危害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地市、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规划目标90%),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规划目标90%)o四是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以省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为技术核心,以惠州、江门、肇庆、湛江、汕头、潮州等6个地市中毒救治分中心为分支,各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应急网络。五是职业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标准建成15个尘肺病康复站和23个尘肺病康复点,打通尘肺病康复最后一公里。十三五期间,全省职业病患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959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病医疗费用1.84亿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民群众职业健康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同时,十四五期间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交织叠加,尘毒、噪声等传统危害未得到根本治理,新工业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带来的新职业病风险不断加大,形成交织叠加、双重挤压态势,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显现。二是职业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省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约70多万家、约占全国18%,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有漏洞,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治意识不强,管理仍然薄弱。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职业健康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尚未健全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各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与众多危害企业、繁重防治任务不相匹配,管理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城市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人防护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卫生工程防护、风险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实现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指标名称2020年值2025年值指标性质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866万人稳步提升预期性2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78.00%90%预期性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80.30%85%预期性4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79.60%90%预期性5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85%预期性6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50%90%预期性7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100%100%预期性8建设省级粉尘、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承担粉尘、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等工作100%预期性9各地级以上市至少确定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诊断能力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95%100%预期性10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71%95%预期性11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苜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53.70%80%预期性三、主要任务(一)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在产业转型升级、标准规范制定、技术升级改造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组织对十三五时期新报告职业病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日常监测试点。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I、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查、临床诊断治疗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发现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职业紧张等防治行动。各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要积极协助和技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司法等部门加强环卫工人、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以及从事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等重点领域或特殊机构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充分发挥产业、职业健康等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职业健康工作。专栏1重点行业健康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彳亍动目标:在采矿业、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建筑业及建材相关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行动内容:1 .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手传振动和辐射危害为重点,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2 .制定中小微1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建设指南,开发中小微1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支持工具。探索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3 .探索建设若干行业和地方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管理平台,设立实时在线监测试点、噪声和尘毒呼吸防护效果个体化定量评估技术试点,及时和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总结形成城市特色的帮扶模式。预期效果:发布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建设指南,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城市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专栏2听力保护行动彳亍动目标: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听力保护行动,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推动建设听力保护示范企业,提升企业噪声治理能力,保护劳动者听力健康。行动内容:在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噪声危害监测、工程治理、个体防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筛杳等全链条全方位的听力保护行动,搭建听力保护行动管理平台,逐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噪声危害数据库,推广噪声工作场所实施在线日常监测技术,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治理。总结和推广不同行业听力保护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动各地区开展听力保护示范企业建设。预期效果:搭建听力保护行动管理平台,制定重点行业听力保护行动指南,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听力保护行动模式,建设听力保护示范企业。(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相关经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安排工伤预防费予以保障。依托城市省职业健康体验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动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I。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法规、职业病诊疗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发现、报告疑似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将健康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因素,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方面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内容,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设一批健康企业。加强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支持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推荐活动。(三)提升职业病救治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实现监测工作与监管执法以及用人单位整改有效联动。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力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筑牢重点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扩面力度,按规定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建立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单位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新诊断的职业病患者信息,推动实现职业病治疗费用全省联网结算,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时排查新增患者的经济困难状况,加强对符合条件职业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的装备水平。制订区域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标准。实施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省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教育培训机制,明确省、市、县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要求,加强上岗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实现省、市、县级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镇街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才隹动未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的镇街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加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范意识。督促指导国有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覆盖省、市、县三级并延伸至中心镇街的四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指导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和等级评审。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中心)为主干,完善省、市、县三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推动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机构承担防治技术支撑,继续扩展区域核化应急分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尘肺病康复站点的运营管理,探索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尘肺病康复站点等,建设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危害监测、健康损伤筛查、职业病治疗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职业健康小屋。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机构结对帮扶行动,建立对口柔性帮扶机制,探索建设专科联盟、区域分中心形式,推动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支持省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推动建设职业健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区职业病防治中心,鼓励省职业病防治院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相关国际标准和亚太区域标准制定。推动将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加强重点职业病诊疗,各地级以上市至少确定1家基本满足本地区需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工作,将职业病诊断、救治等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纳入我省全科医师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筛查、诊疗、康复的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质量控制,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存在违规不良行为严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建设省级区域职业健康医学中心,进一步提升职业病诊疗康复水平和服务能力。(六)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实施职业健康监管、放射卫生监管和职业健康技术、放射卫生技术、卫生工程技术、诊断救治技术人才梯队培训。鼓励和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鼓励和支持在高校工科类专业以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增设职业卫生工程相关课程,探索培养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畅通职业健康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纳入我省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范围,社会办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经营主体等限制。将职业健康课程纳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项目。健全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加强专家能力建设与考评机制。建立省级职业病康复专家库,定期对职业病康复机构(含康复站)进行临床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建立省级首席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实施职业健康骨干人才百人计划,加强职业健康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建设目标: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与监督执法联合工作机制。聚焦全省职业病防治需求和长远发展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部署省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建设内容:.制定省、市、县、东莞、中山各镇街四级职业卫生技术人员与卫生监督人员联合监督检杳常态化机制与工作制度。.建立省级首席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实施省级职业健康骨干人才"百人计划。十四五期间,我省力争培养IOOO名职业卫生工程防护专业技术人员、2000名监测评估专业技术人员、2000名诊断医师。.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等,建设防尘、防毒、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级或省级区域工程防护技术中心。.依托省职业病防治院,建设省级化学品毒性评估中心,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探索构建成分不明化学物质毒性快速筛查评估体系,强化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制定职业病防治专科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进地市职业病防治专科医院规范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支持省职业病防治院和广州市、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等创建职业病专科三甲医院,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职业病防治院创建职业病专科二级、三级医院。.推进建设职业健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1个,推进建设级或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2个。.推动建设级职业健康质量控制中心。预期效果: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四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七)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覆盖全省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充分整合现有职业健康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省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医保、银保监、工会等部门要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O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专栏4全省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对接的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伤口现代化。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建设内容:1 .依托城市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完善互联网+职业健康管理平台,建立全省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2 .开发集远程中毒急救医疗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诊疗救治平台。开发职业性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关键技术信息系统。预期效果:完善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平台,建立全省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建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八)强化职业健康科技支撑保障。推动将职业健康相关关键技术纳入、省和各级科技计划,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早期筛查技术研究、干预技术研究和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加强重点职业病危害防控技术研究的国际合作,力争形成一批可推广和应用的职业病防治核心关键技术。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共治合力。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防治规划。各地要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健全完善考评指标和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防治监管合力。各地市、县(市、区)要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加快政策融合,形成协同局面。研究出台地方性政策规范,推动制定城市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治体系。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成型的工作体制机制、省的重大政策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大卫生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和协同实施。(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管理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引导用人单位加大职业健康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等的费用。(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各地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2023年12月中旬前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区域职业健康风险评估;2025年底前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地加强指导督促。各地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