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义仓设置看隋代制度创新 附地税背景下的唐代义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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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仓设置看隋代制度创新 附地税背景下的唐代义仓.docx
隋代是我国传统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朝代,结束了东汉末年以后分裂割据的 局面,经济活跃,文化发展,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使全国经济格局基本形成。同时, 丝绸之路畅通,国际交流频繁,隋朝皇帝曾经以“皇帝可汗”的姿态出现在世界 政治舞台上。隋代在制度上多有创新,其中民间义仓的设立系重要创新之一。这 种应对自然灾害的社区互助自救措施,当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且对后世影 响深远。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隋朝建立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 行自北魏以来行之有效的均田制,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实行“大索貌阅”的户籍 制度,采取“轻税之法”,减轻直接生产者的负担;将居民服役年龄由18岁提高 至21岁,服役时间由每年30天缩短为20天,后又规定男子年满50岁者可以纳 庸代役;户调从一匹(4丈)减为2丈;均田户始受田年龄仍然保留在18岁。 为了防止官吏徇私舞弊,隋朝中央政府制订了具有赋役定额、免役标准、户等高 低等指标的“输籍定样”,颁行各地,统一执行。由于隋文帝君臣励精图治,采 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出现了令史学家称誉的“开皇之治”盛况。隋朝建立后,社会安定,南北统一,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得到了 保证,民间互助蔚然成风。另外,隋代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时代,诸如开创科举考 试、实行中央政府三省六部制度、建立以运河为核心的全国水运商业网络等。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出现了应对自然灾害的民间互助自救形式一一义仓。 因效果明显,义仓很快便得到中央政府认可,并采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隋代义仓作为社会经济方面的重要创举,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是民间 社区应对自然灾害的互助自救形式,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 措施。而将其发现并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者,则是朝廷重臣长孙平。长孙平是河 南洛阳人,出生于贵族家庭,史称其聪明好学,“颇览书记”,其才学早在隋文帝 未称帝前就得到赞赏并得到重用。开皇三年(583),长孙平官至度支尚书,掌管 全国财赋的统计与支调,为中央六部长官之一。他在执掌全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 鉴于“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的社会现实,认真总结民间己有的互助自 救形式,于开皇五年“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己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 以备凶年,名日'义仓其核心内容包括:每户在秋收后按照贫富量力输纳一定数量的粮食(限定在 最富户交纳粮食不会超过一石),作为义仓的贮存来源;这些粮食必须贮存在当 社闾巷;义仓的粮食属于应对当地自然灾害的专门物资,不得挪以他用。义仓的 实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益,所谓“自是州里丰衍,民多赖焉”就指此。长孙平 设置义仓的历史依据,正如他在上文帝的奏疏中所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 命”,“古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积,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储,虽水旱为灾,而民无菜 色,皆由劝导有方,蓄积先备者也二长孙平将民间社区客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们知道,在对待仓储政策上, 政府往往只关注官府设置且直接经营的仓縻;对于民间仓储,则没有一定法规所 遵循,或者说政府对其采取放任自流态度。长孙平奏请设立社仓,且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广,主要有三个原因。首 先,长孙平作为掌管全国财赋的行政长官,具有一定的行政资源。其次,他认真 总结了当时在民间己经践行多年且行之有效的互助自救措施,具有将其顺利推广 的社会基础。最后,他充分汲取历史上民间自救的经验教训,将当时的民间自救措施进行 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可操作性强。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当时仓縻的设计与 施工,已经具备了较高的对力学知识和防潮、防火知识的认识,其内部结构合理、 修筑简便易行,综合技术在仓縻建筑中得到实际运用。这无疑利于民间仓縻的修 建与维护。由民间自发转为政府官办隋代义仓的本义系民间应对天灾人祸而互助自救的一种形式,根据社区居民 的生活状况而自愿筹集资源,主要根据家庭贫富状况而定。义仓系民间自发管理, 一般由人品高尚、办事公道且热心公益事业的人负责。后来,地方政府发现这是 民间应对自然灾害而自发救世扶难的有效途径,对其给予充分肯定。当时,义仓 内的粮食仍然由当地居民“劝课”而来,继续坚持自愿捐助原则。开皇五年,隋 朝中央政府采纳度支尚书长孙平的建议:“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 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虽然系民间 自愿捐助的性质,不过这时官府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介入,“即委社司,执账检 校”。义仓救济范围只限于本社成员,“当社有饥僮者,即以此谷赈给”。由于这 是社办的仓,故又称为“社仓二按隋代规定,一般情况下,“百姓二十五家为一 社:实际上,当时“社”的户数是一个概数,“其旧社及人稀者不限二总之,长孙平在隋文帝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民间自发兴起的义仓 推广至全国。其后,隋代义仓多有演变。开皇十五年,是隋代义仓发生重大变化 的一个节点。这一年,隋文帝下令在西北地区实行义仓管理与储备粮源方面的变 革试点:将这里的义仓由当社民间自行管理改为由州或县管理,将义仓粮食由劝 募形式变成按户等定额征税,即上户不过1石、中户不过7斗、下户不过4斗。 在西北地区试点的基础上,隋朝中央政府逐渐在其他地区将其推广。这样一来, 义仓这一民间自发的互助互利的赈灾自救组织移交给地方郡县,管理也属于官方 而非民间,义仓便成为国家可以支配的官仓。在这种情况下,仓库贮存的粮食不 再由当社居民“劝课”而来,而是改为三等定额的赋税,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尽管义仓赈济当社灾荒的职能没有改变,但原来自救时的灵活、及时工准确、 可靠的特点大为逊色。有关官吏往往从中贪污挪用、中饱私囊。即便用于赈灾, 所用粮食也不免发霉变质者。“若人有早歉少粮,先给杂种及远年粟”。这已经远 离了 “止防水旱”的民间自救初衷。基本功能并未改变隋代义仓的设立,在我国传统社会应对自然灾害仓縻史上是一个里程碑。义 仓丰富了我国仓縻制度的内容,使得政府仓鹿与民间仓縻相得益彰,表明备荒救 灾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也表明国家对保障直接生产者的生活秩序 和生产秩序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知。隋代义仓的设立过程充分说明,民间具有 取之不竭的创造力。隋代义仓的创新之处在于,将这种民间自助形式制度化,成为国家倡导并受 保护的仓縻制度。尤其重要的是,这使我国仓縻制度显得更加成熟,政府仓縻与 民间仓縻并行,互相补充。义仓的设置,是开展生产自救的一项有效应急措施。经过多年经营,隋代各 地义仓无不充盈。这对于当时脆弱的自耕农经济和个体手工业生产应对干旱、蝗 灾、水涝、地震、瘟疫及社会动乱,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隋代疆域扩大,东 部、南部均到大海,西至且末,北到五原。大业五年(609),全国有户8907536, 人口达46019956。直到百余年后的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才达到这样的户口数 据。隋代达到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鼎盛时期,学界将“隋唐”合称是有一定道理 的。宋代人马端临评价说:“古今国计之富者莫如隋”,这是比较中肯的,而其中 义仓的普及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隋代创立的义仓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李唐取代隋朝的当年,即沿袭前制设置义仓,虽然其间多有周折变化,却一直朝 着逐渐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唐太宗贞观二年(628)规定,凡耕种土地者每亩纳 粮食2升作为义仓粮,存贮州县,以备荒年赈灾之需。这为“贞观之治”增添了 新的内容。至迟在唐代宗广德年间,义仓已经普遍设立于全国各地,与太仓、正 仓、转运仓、常平仓、军仓共同形成布局结构严整的仓縻体系。北宋的义仓制度 更加完善,成为因地制宜、种类繁多的地方性备荒赈灾重要仓储。南宋朱熹鉴于义仓设在州县往往发挥不了救荒赈灾的作用,又在乡间设由 “乡人士君子”管理的社仓,并在一些地区得到推行。这种情况在我国明、清乃 至民国时期仍然存在。例如,清代规定乡村设社仓、市镇设义仓,实际上二者没 有实质差别,义仓或社仓成为民间应对自然灾害的主要自救措施。政府完全掌控 的大型仓縻则主要集中于大都市附近,其功能是解决军粮、都市贵族和官员需求。 义仓或社仓与之形成了强烈对比。创建于隋代的义仓,当时经历了一个较大的变化过程,其在后代的变化更加 明显。但是,其应对自然灾害、民间自救互助这一基本功能并未发生多大变化。 因此,义仓在稳定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从赈贷到敛财:地税背景下的唐代义仓和汆诸色仓粮正仓义仓常平仓数量11395301235662042126184631716604602220单位(石)摘 要: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与重大转折点之一,其经济、政治 等各项制度都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唐代的仓储制度较之前更完善,但仍然存 在一些混淆使用、仓库职责不甚分明的情况。义仓贯穿唐代中前期,而且与之后 的两税法深有渊源,在唐代经济生活中有比较重要的作用。研究义仓的发展能看 出租庸调制崩溃而两税法还未出现时唐代经济的一些情况。关键词:义仓义仓税地税两税法义仓是中国古代为了防备荒年而设置的粮仓。中国古代社会以传统的农业为 主。粮食是重中之重,民以食为天更是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道理。粮食种植和征 收都是短暂的季节性的,但粮食的消费确是经常性的,因此需要有相配套的仓储 系统储藏征收的粮食。在交通不便、效率低下的情况下,面对各类自然灾害,古 代政府的救灾措施很多时候都不是很及时,为了救灾及自救,自然而然就出现了 建设一个义仓专门赈贷用的粮仓的要求。关于中国古代仓库的研究开始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于树德我国古代 之农荒预防策常平仓、义仓和社仓(上、下)1 (14-15)林朴初仓的 研窕2等论文发表,论述比较全面,把社仓和国家财政相联系,论述了国家 财政与隋唐社仓制度的相互影响,观点新颖。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各个方面研 究了中国古代的仓库制度,论述了一些唐代义仓的情况3 (6) 4 (53-59) 5(213-214),都有独到的观点和见解。前人的研究已经很清晰地说明了中国古代及唐代义仓的情况,但义仓的发展 肯定也是随着时代需要变化的,前人的研究多是只关注义仓的社会救济或者仓库 属性,并未与一项具体的税收政策结合。一个新的制度肯定不是突然间出现的, 随着土地兼并,逃亡和隐匿的农户越来越多,政府的收入必定越来越少,但从唐 初期到唐中期,政府的各种花费是越来越多的。那么在租庸调制实际已经崩溃新 的两税法还未制定的这个间期,是什么作为主要税收在支撑唐朝政府呢?我想义 仓税在这两个制度中间应该发挥过一定的作用,因此试着简单地分析义仓作为一 个自发的救济公益粮仓,最后却变成固定的剥削税收这一过程。一、隋唐时期义仓的创立及其原初功能在隋唐以前我国已经有各种各样的仓库。作为储存官方征收粮食赋税的正 仓、专门供给首都军队官吏使用的太仓、供给军队边疆镇守和跨国远征的军仓、 平抑物价调节价格的常平仓、用作路途中转运输的转运仓等6。直到隋代又出 现一种新的仓库,即义仓。中国古代的义仓是在开皇五年由度支部尚书长孙平建议设置的,这应该是隋 朝的首创,以前历朝是没有的,之后被历代所继承延续下去(58-65)o不过在 义仓的起源问题上,隋代以前还是有过一些相似的组织机构的,陈满光认为义仓 起源于东汉的五斗米道:”由五斗米道的义舍发展为北齐的义租,再由义租而发 展为义仓。''7 (58-65)潘孝伟认为“考中国历史上的义仓,源于北齐的,义租8 (18-23)o尽管在源流问题上有争议,但是,义仓在隋代以前是有雏形的这一点 应该是确定的。隋代义仓具体的运作方式是“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 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账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有不熟,当社有 饥谨,即以此谷赈给“9 (289-290)o可以看出当时的征收方式是“劝课”而非强 制缴纳,管理机构是“社司”,缴纳的粮食储存在本州县的仓库里,能够得到救济 的只限本社成员,只限平时参与了自愿缴纳的人。这里基本上都是民间自发的行 为网(18-23)o初创的义仓制度和现代的保险很类似,平时缴纳一定的费用,到 需要时可以获得返还。这无疑是很先进的一项创举,在当时无疑是一个好事,减 少了农民遇到意外灾害时的损失,分担了国家机构对赈灾的压力。到了唐代,义仓在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发挥很大的作用。据统计,唐高 祖统治的9年间,总共发生11次自然灾害,太宗统治初期贞观二年之前有四次 自然灾害,还出现了一次瘟疫11 (64-71)。加之唐代初期统治并不稳定,除了 天灾外还有人祸,周边突厥、吐谷浑等少数民族及国内还尚未统一,各地军阀割 据,时常战争。对百姓的伤害比较严重,针对这些灾害,在义仓设立之前,官方 的赈灾从正仓支出。因为中国古代地方与中央政府联系松散,交通不便,加之官 吏贪污等原因,往往不能及时赈贷,所以在本州设立一个专门用于赈灾的专向用 款迫在眉睫。唐代义仓设置于贞观二年,根据尚书左丞戴胄的上言:“水旱凶灾。前圣之 所不免。国无九年储蓄。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口凋残。每岁纳租。未 实仓縻。随时出给。才供常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开皇立制。天下之人。 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一代得无饥僮。”口2 (1611-1612)这时期唐 代刚刚建国不久,水旱灾害严重,加之连年征战,设立义仓确实方便赈灾。于是 “初诏天下州县并置义仓”口3 (34)o此后历代皇帝沿袭之。有很多记载说明了义 仓在唐代的赈贷作用,如“(元和)四年九月,舒州太湖宿松望江大水灾,溺民 户六百八十,诏本道以义仓斛斗赈贷”12 (786)。“六年二月。以去岁苏湖大水。 宜赈贷二十二万石。以本州常平义仓斛斗充给"12 (786)可以看出直到宪宗 元和时,义仓储粮还是赈灾粮食的来源,大大减轻了政府负担。二、唐代义仓粮的征收及其功能变异本来“凡义仓之粟唯荒年给粮,不得杂用''14 (84)o太宗也说“既为百姓先 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12 (1612),表明并不是自己想要横征暴敛。但“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口3 (3123)o逐渐被挪用成为国家赋税,永徽二年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 令率户出粟。上下户五石余各有差”12 (1612)四年诏“州县义仓。本备饥年赈 给。近年以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送京纳。仍勒百姓私出脚钱”口2 (1613)o可以看出政府规定了具体缴纳的税额,这时期义仓粮已经变成强制性 交纳的“义仓税一些官僚侵占义仓储粮为自己牟利,如“中丞来俊臣受其货财, 断出义仓米数千石以给之“13 (2983)o义仓已不再是创立之初为了应对灾荒的 措施。关于义仓的税额多少,隋代初创时并无具体规定,直到开皇十六年正月诏: “秦、迭、成、康、武、文、芳、宕、旭、跳、岷、渭、纪、河、廓、豳、陇、 泾、宁、原、敷、丹、延、绥、银、扶等州社仓,并于当县安置。二月,又诏社 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口5 (685)。 唐太宗时本来只是“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9 (290)o税制相对比较简陋,也没有规定户等、商人或是鳏寡孤独者等特殊情况, 这时义仓粮应当还是私人性质面向有地的人征收的,政府或者是倡议者的身份。 唐代的正式税收法规是租庸调制,按照唐代制度,租庸调制每人缴纳二石,如果 如数分地每人永业田口分田正好100亩,那么亩纳二升的义仓税和每人缴纳二石 的租庸调正税正好一致,却比隋代税额沉重,而且在纳粮之外得承担的庸调也要 从这100亩土地出。到了高宗时,永徽二年九月,颁新格:“义仓据地收税。实 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下户五石余各有差”12 (1612)o 一下子把原来的二 石加到五石,是原来的2.5倍,但如若是下下户,那可能实际缴纳的要少。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又定式:“王公以下,每年户别据所种田,亩别税粟二升, 以为义仓。其商贾户若无田及不足者,上上户税五石,上中以下递减各有差。诸 出给杂种准粟者,稻毂一斗五升当粟一斗。其折纳糙米者,稻三石折纳糙米一石 四斗”9 (291)o算是正式确定了义仓作为正式税收之一,并规定了各种不同情 况所缴纳的不同税额及劣米良米的换算。根据天宝十四年的数据,“天宝中应受 田一千四百三十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顷十三亩。按十四年有户八百九十万余,计定 垦之数,每户合一顷六十余亩'9 (32)o当然这里肯定只是政府能够管理的人 口数量,还有很多隐户。按每户一顷六十亩的标准算,平均只需要缴纳3.2石, 比起商人所需缴纳的5石还是稍微轻松一些的。按照唐朝初年租庸调制的征税标 准来看,每人分到80亩口分田,20亩永业田,每年需要缴纳2石的租,虽说税 额一样都是每亩2升,且比隋代缴纳的要多,但唐代初期并没有强制性的义仓税, 开元二十五年所规定的义仓税已经和正税租是一样甚至更沉重。上表是根据通典记载的唐玄宗天宝八年所征收的天下诸色粮米数量制成 的,可以看出在天宝八年全国征收的粮米之中,义仓税占的比重是很大的,比正 仓收入还多,占了一半以上,可见这个时候义仓税己经替代租庸调制成为主要的 税收来源9 (291-294)o随着土地兼并,均田制被破坏,户口逃亡,在籍的丁口 越来越少,到了德宗建中元年租庸调制被两税法代替。两税法与义仓税有很大的 相似性,与租庸调制按人征收统一的人头税不同,两税法和义仓税都是把王公以 下每户的实际耕田面积分为各个等级,按照实际耕田面积征收的,每个等级所收 税额不一。三、义仓与唐代地税设立之间的关系现在一些学者如刘玉峰认为,“地税以建立义仓为名创行于唐太宗贞观二 年”口6 (59-64),义仓税是唐代地税的起源,也是古代税收的一个重要节点,特 别是租庸调质废除,标志着历来以个人为单位,要求每个人每年交多少税的“计 丁征税从此基本结束”口6 (59-64),转为了以土地资产多寡定税的“地税工对比 租庸调制而言,确实取消了人身依附,而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 中,以贫富为差L义仓税和两税法确实有很强的相似性和继承性,但是就义仓 税来说,义仓本为自发性质的,完全由民间自筹,但是转为国家直接管理之后, 实际上成为强制性缴纳的正式赋税的一种,且在正式税收当中占很大比例。开元、天宝年间,“天下户口逃亡,色役伪滥,朝廷深以为患39 (150)o户 口日益减少是正仓税收比义仓少的原因之一。既然义仓税收比正仓税收还多,加 之这一时期和吐蕃、南诏等的战争,漕运不济关中缺粮,皇帝官员数次就食洛阳, 在这种日益困顿的情况下,政府是不可能不挪用这笔税收的,正如前文所说:“其 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但在玄宗之前,虽然也挪用义仓粮作他用,但也 知道是不正当的,因此多用“借”“贷”等字样,只是暂时挪用,没成为正式赋税4 (53-59)o但自玄宗天宝年间起,“则将义仓粮和正租一样转市轻贷,输送入京。 义仓税完全被政府占用,基本成为国家正式赋税的一部分”4 (53-59)o此后的赈贷记载以官方正仓为多,“(贞元)其年九月。以岁饥。出太仓粟 三十万出集。十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枭“12 (1615)。“(元和)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 请准旧例减估出集,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以利百姓。从 之“12 (1616)。“(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米三十万石。于两街出集”12 (1616),说明这时专门负责赈贷的义仓已经失去基本功用,直至宪宗元和元年 “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12 (1615), 才又建立规范设立义仓。在这期间缴纳上去的义仓粮作为正式的赋税的一部分, 用作其他事情,赈贷的责任由正仓负责,功能混乱,自然又回到了原来正仓赈贷 的时候,还多出了一部分赋税负担。通典卷二六记载:“凡天下仓縻,和汆者为常平仓,正租为正仓,地子 为义仓。''9 (732)说明在杜佑生活的中晚唐时期,就有义仓税是地税这一共 识。建中元年德宗正式下诏颁布两税法,两税法合并了以前的各种杂税,整合了 义仓税的两个特点,即按亩征收和划分户等,不再以依附于人为单位,而是以资 产为单位征收。这可以看出两税法与义仓税的关系,可以说义仓税是两税法的前 身。不过在这之后,即前文所说宪宗时期,又设立义仓,这无疑是另外的加税, 这个时期的义仓多用来借贷给百姓,而非无偿赈贷,已然成为政府的放贷机构 (53-59)o四、结语义仓自贞观二年设立以来,在唐代的发展大概经过三个时期,这是前人研究 都采用的一种说法,即创立初始是民间自发行为,到玄宗时正式成为税收,再到 德宗时正式并入两税。义仓税可以说贯穿唐代始终,并且在均田制崩溃,租庸调 收入减少,而且两税法还未实施这一区间,起着重要作用,在官方财政收入中占 有很大比重。一种制度不是无缘无故突然出现的,义仓税对两税法的出现有很大 的推动作用。研究唐代的义仓发展,能一窥唐代经济的一斑。可以说不论是前期 专门的赈灾作用,还是在均田制崩溃下支撑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又或是对于两 税法的承上启下之作用,义仓在唐代有很大贡献,对唐代社会、经济有很大的影 响。义仓创立之初的设想确实是为了赈贷百姓,而且起到了相关的作用,对农民 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封建时代,这一有力举措不可避 免地成为再次剥削农民的工具,不过义仓仍然对唐代及后世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 响,起到积极作用。参考文献:1于树德.我国古代之农荒预防策常平仓、义仓和社仓(上、下)J.东 方杂志,1921 (18)林朴初.仓的研究J新生命月刊,193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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