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docx
-
资源ID:293626
资源大小:14.83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docx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现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施工、未落实施工许可办理承诺,以及施工许可批后核查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联信息;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系统上要及时公布解除关联信息。项目中止施工已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核实后办理施工许可中止手续,系统上公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解除的关联信息。二、加强施工许可批后核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的核查工作,确保已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达到施工许可条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首次监督交底时,要重点核查保证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浙里建”中项目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核查中对项目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要督促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对未落实申报施工许可手续时所承诺事项的,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三、加强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或通过支解单位工程以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二)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但未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其他申请条件发生变动而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四)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中止(恢复)施工信息,未按要求做好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或中止施工超过一年恢复施工前未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验施工许可条件的;(五)项目未按照施工许可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五方责任主体单位(人员)等许可条件组织工程建设的。四、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在批后核查、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虚假承诺、不具备施工许可条件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相关事项属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其他部门职权的,应及时通报情况,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对于“浙建资质审批监管在线(资质清爽办)”排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予以亮灯警示的,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查处。五、加强工作督导力度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检查监管模式手段、检查比例和频次、可回溯管理情况、监管检查留存的记录及相应档案资料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