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管理办法.docx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分公司宣传工作,促进技术论文发表,使分公司的宣传工作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服务,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使分公司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就分公司的宣传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分公司的宣传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正面宣传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导向正确,反映迅速、高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二、分公司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大力宣传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分公司在生产和管理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广大一线员工在工作、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加强广大职工技术论文的写作和发表工作。三、分公司政工科负责分公司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公司重大的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同各新闻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接待和安排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工作;掌握和了解各项目部、各部门的新闻动态。四、分公司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积极撰写相关材料和技术论文。五、各项目部综合办负责宣传材料的收集、整理、修改、上报和统计等工作,由综合办主任或办公室人员担任宣传报道员。宣传员的职责是:负责本项目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有关新闻素材和新闻稿件的撰写、报送、传递等工作。六、项目部内宣传阵地如广播、板报、标语等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七、建立分公司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公司政工科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宣传报道工作会议,部署分公司的宣传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宣传工作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八、具体投稿要求和奖励办法。各项目部各部、室、队将稿件(题材不限)或论文上交综合办,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半年评比一次,对投稿积极的部门进行奖励。所投稿件或技术论文一经发表,根据发表刊物不同发放不同标准的奖金,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1、在省、市级以上刊物、报纸等媒体上发表,200元/篇;2、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发表,100元/篇;3、在指挥部、监理的宣传媒体上发表,50元/篇。九、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