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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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docx
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依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XX女子学院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和XX女子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办公室统一领导,教务处负责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工作。第三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组织领导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审定。2 .各系负责成人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材料的初审、汇总、提名,教务处进行复审并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3 .学位办负责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自学本科毕业生制作学位证书、颁发学位证书并进行学位信息注册、材料归档等各项具体工作。第三章学位授予门类第四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按以下学科门类授予: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第四章学位授予对象第五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参加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学习,完成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经XX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并在学院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第五章学位授予条件第六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2.获得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证书。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合格。5.参加XX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第七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缓授条件:自学本科毕业生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获得毕业证书后两年内向学院主管部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1 .因学位外语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者,可在XX省学位办规定的许可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之后的一年内,报考XX省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2 .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与法规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因生育原因在毕业时未及时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3 .学院未取得学位授予权前已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学院获得学位授予权后一年内,报考XX省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4 .因不可抗原因,未能及时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第八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资格:1.在籍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5 .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舞弊者。6 .超过规定的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年限者。第六章学位授予程序第九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时间和程序1 .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个人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10日5月30日,符合申请授予条件而逾期未申报者,按自动放弃学位授予处理。2 .符合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系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填写XX女子学院自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缓授者还须提交个人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3 .各系对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个人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初审,汇总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填报并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初审名单。4 .学位办公室复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审批。5凡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批准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者,学院颁发XX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由学位办公室组织填写,经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颁发。6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后,全部资料由学院学位办公室整理并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第十条每年6月底,学院对成人高等教自学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通过的时间定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时间。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凡在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中存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是对未获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申请授予资格;二是对已获学士学位证书者,经学院行文和网络公告,撤消其已获学士学位,并追回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十二条学士学位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发。经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向学院申请出具学士学位证明。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