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项目办2022半工作总结.docx
镇项目办20XX年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项目办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切入点,以项目建设统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苦干实干,主动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项目建设任务。现将*镇项目办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安排5名专职人员进行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项目分管负责人担任。同时根据项目设立项目服务责任组,组长由一名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项目办、责任部门、林业、国土、纪委、财政、项目所在村和监理共同组成,实行责任组长负责制,明确责任组成员责任,确保项目实施顺利高效。一是以思想认识为落脚点,抓好项目建设合力。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紧盯年度目标,把握时间节点,坚持上下联动,凝神聚力服务项目,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高质量完成上半年项目建设任务。二是抓组织领导,保项目建设提速。以年初成立的“两个小组”为抓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业务、职能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周调度,全程跟踪,随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项目建设扫障铺路,确保项目加速推进。三是抓责任落实,保项目建设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严格时间节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列表,坚持实行“两单一表”制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千斤重担一起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形成全面覆盖、点面结合、层层明责的责任体系。二、突出重点,坚持原则,全面做好项目实施。20XX年上半年全镇共实施项目22个,计划资金2460.46万元。其中扶贫及衔接项目14个1773.6万元;移民后扶项目1个350万元;城投、茶美办及自筹等项目共计7个336.86万元。一是坚持产业引领原则。坚持入库项目要具有扶贫功能和扶贫效益,与群众脱贫需求密切相关。着重于发展产业提高脱贫对象收入水平。20XX年上半年共实施产业项目7个,投资金额990万元。新建厂房3处,共计45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茶园2处共计2000亩;新建毛竹机耕路5公里;新建大棚附属1处。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村集体经济年增收32万元,可带动500余名群众持续增收。二是坚持基础提升原则。秉持计划项目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原则,针对脱贫群众需求,优先保障脱贫贫困群众直接受益的住房、饮水、道路等。20XX年上半年共实施安全饮水项目2个,投资金额71万元,可改善提升320余户群众饮水条件;村组道路硬化及道路改造项目4个共计7.7公里,修复损毁道路3200平方米,投资金额702.6万元,可累计改善IOOO余户群众出行安全;。三是坚持公共服务原则。坚持项目要以年度计划为引领,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优先安排提升脱贫成效和构制返贫成效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关的项目。20XX年上半年实施汤店移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抱儿山村安置点零星附属工程及姜河村美丽乡村项目,累计投资金额565.86万元;实施汤店村招湾引水渠、拦水坝修复工程及*镇电影院屋面改造工程,累计投资金额41万元。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可改善近1500余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突出旅游活镇原则。乡村旅游是推动美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镇通过“十里溪”“映山蓝谷”等旅游项目开发,进一步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20XX年项目办持续有力配合镇党委、政府抓好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乡村旅游.投资150万元实施十里溪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民宿、观光桥等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十里溪旅游驿站、景区道路拓宽、步道、栈道、观景平台等多个项目均已完工,进一步提升景区景点建设档次。三、完善制度,精心组织,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镇自行组织发包、施工现场(企业标后履约)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将相关制度悬挂。一是坚决贯彻公告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监督到位。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范到位,对工程类项目由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讨论形成决议,经张榜公示10天后报镇政府审核,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公示10天,分别报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定。项目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要求,在7天之内进行镇村两级公告;项目在未备案之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镇村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镇村公告。建立项目公示公告期间群众监督反馈问题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确立责任人立即予以办理,半年来公收到群众反馈问题28个,均已办理到位。二是持续强化实施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合理。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相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度计划等计划内容,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工作。所有工程类项目全部由镇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招投标,招投标程序规范。对需要报县公共资源管理局备案的项目全部按程序报备。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调整变更工作要求,凡县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均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村提出变更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县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过硬。对于正在实施中的项目,镇项目办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资金自查、督查,确保资金安全,半年内项目办共组织开展资金监督检查3次,每次监督检查有检查通知、有问题通报、有问题清单、有整改通知书、有整改支撑材料。20XX年共处罚施工单位9次,共处罚金L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