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三方承兑管理办法.docx
三方承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银行三方承兑(含四方承兑)的办理流程,控制风险,适应营销总部内销渠道变革后销售分部融资需要,维护厂商共同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集团指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部指日用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分部指中营下属销售平台,即合资公司;经销商指操作产品的渠道商;银行三方承兑:指由(集团与营销总部视同一方)、分部(合资公司或营销中心模式下经销商)、银行三方签订融资协议,由合资公司(或经销商)直接将票出给以日用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四方承兑:指由、合资公司、经销商、银行四方签订融资协议,由经销商直接将票出给合资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再由合资公司直接将票据背书给日用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第三条融资银行的选择和融资额度融资银行要求:根据集团要求,三方(或四方)承兑的承办银行由指定,原则上不接受各销售分部或经销商在当地银行办理三方(或四方)承兑。融资额度要求:由集团统筹总额度,营销总部分配合分部具体额度,为了保证及时出款,营销总部将指定二至三家银行办理三方承兑。第四条办理资格及流程合资公司办理:CRM流程:提出(分部)一审核(平台总经理)一审核(各销售公司总经理)一归档(三方承兑管理员)经销商办理:资格: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中营(含原事业部)合作1年以上;销售中营产品的规模IOOO万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引入经营竞争品牌产品,如格兰仕、苏泊尔、九阳、安吉尔、艾美特和华帝/方太等。CRM流程:提出(分部)T审核(平台总经理)一审核(各销售公司总经理)T归档(三方承兑管理员)第五条协议签订审批流程CPC流程:总部三方承兑管理员启动一各销售公司总经理一中营财务部长T中营执行总裁T总部三方承兑管理员归档。注意事项:先走资格申请,再走协议签订审批流程。融资协议版本需按照指定银行版本协议签订(经集团法务审核),在签订前必须启动办理流程,为快速签订协议,必须等到流程审批完毕才能到总部签订协议。启动CPC流程时,注明CRM审批单号,同时写明各销售公司所需的敞口额度。三方承兑汇票保证金规定销售分部及经销商办理三方承兑时保证金不低于30%o第七条三方承兑铺底与还款规定三方承兑铺底操作及贴息规定参见铺底管理规定;三方承兑经销商最高可享受1:1提单比例的三方铺底;如三方承兑铺底高于保证金比例的,CRM系统流程需经过财务部长审批;填写铺底还款承诺书一三方承兑要求:一个票号对应一份承诺书,须按品类提交三方承兑铺底流程,一个流程对应一个票号,不允许同一客户多个票号金额累加提交一个流程,否则会造成后期三方承兑到期解付时无法找到对应的铺底流程核销。三方承兑的铺底只能用提货通知单来偿还。为了减少风险,所有三方承兑汇票必须在承兑到期日10天前将差额部分的保证金足额交存银行,换取相应的提货通知书。同时每一份提货单中的承兑票据号必须与三方承兑及三方承兑铺底中的承兑票据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如发生三方承兑经销商不能按时解付的,总部直接取消当年三方承兑办理资格。第八条三方承兑协议存档各分部财务经理保留协议、提货通知书复印件;中营总部财务部三方承兑管理员保留协议原件并装订成册并建立统一台账备查;由应收管理员保存铺底还款承诺书原件、提货通知书原件,装订成册,并建立统一的欠提单相应台账备查;第九条本办法由营销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修订及解释。第十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