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规则.docx
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规则1总则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运营商易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平台经营者”)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平台会员在平台上开展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业务制定的基本程序和规则。2术语定义在本规则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另有规定或界定的除外。2.1 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平台会员基于其与原始债权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同,通过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向原始债权人(平台供应商会员)开立的、表明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凭证,简称为易权通。债权范围以易权通上载明的付款金额为准。2.1.1 易权通可作为平台会员对原始债权人的债务凭证,同时作为原始债权人及其他根据本规则和平台相关指引而合法受让易权通的持有人对核心企业的债权凭证。2.2 易权通平台:指易权通业务运行的易派客子平台,为平台会员提供应收账款债权的拆分、转让、保理融资服务,网址为.como2.3 核心企业:指开通易权通服务,且依据平台规则、指引及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开立易权通的平台会员,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基础交易合同的买方。2.4 持有人:指基于原始债权人与核心企业之间的基础交易合同形成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直接从核心企业处获取易权通的原始持有人,或者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获取易权通的持有人。其余本规则未明述之定义,参照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Lo定义和解释。3易权通业务内容3.1易权通开通服务:平台会员需下载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签字盖章,按相关页面提示信息寄送至易派客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开通易权通服务,方可使用易权通开立、签收、转让、融资、清算等功能。3.2易权通开立:指核心企业基于其与原始债权人之间基础交易合同,已形成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平台规则、指引及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做出书面承诺,在线签署易权通付款承诺函,作为其应付原始债权人的债务凭证,并承担对易权通到期付款的义务。3.2.1易权通一经开立,不可撤销、不可作废。3.2.2易权通开立签收:指原始债权人为确认接受核心企业开立的易权通,经在线签署易权通签收确认书后实现易权通的接收。3.3易权通转让:指易权通持有人依据平台业务规则、指引及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将其合法有效持有的易权通及易权通项下债权,通过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债权人,用以清偿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持有人及受让方均需认真阅读同意易权通转让协议,并且在线签署,完成易权通的合法有效流转。3.3.1自受让方签署后,该笔易权通转让成功。受让方签收易权通后,持有人不得单方面撤销易权通转让行为或者对易权通转让行为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拒绝签署或未在限定期限内完成签署的,该笔易权通转让失败。平台自动生成易权通转让记录,双方可登录平台查询。3.3.2易权通转让须基于持有人及受让方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3.3.3易权通转让成功后,原始持有人与核心企业的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均不转让给受让方,仍由原始持有人承担。3.3.4易权通转让,无需向对方或平台支付任何费用。持有人与受让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各自因易权通转让产生的相应税负,或承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3.3.5持有人在平台上因持有易权通而获得的应收账款债权,仅可通过平台进行线上转让,易权通受让方应为平台会员。3.3.6持有人及受让方之间发生的易权通转让相关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3.3.7持有人不得将易权通通过平台以外的其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任何转让、融资、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部分易权通权利,核心企业有权拒绝向平台会员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易权通项下的款项,平台将对持有人的平台会员账号及用户权利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3.4易权通融资:指易权通持有人在易权通到期日前将其合法有效持有的易权通,通过平台转让给资金方,并向资金方申请融资,资金方审核通过、且双方签署易权通融资协议后,向其提供融资款、收取融资使用费。3.4.1易权通持有人须保证提交易权通融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4.2申请人及资金方之间发生的易权通融资相关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3.5 易权通到期日:又称“易权通付现日“,指易权通上记载的、由核心企业或其委托付款人以现金支付易权通对应款项的最晚日期。3.6 易权通清算:指核心企业在易权通到期日向易权通持有人支付相应款项,完成资金的兑付。3.7 易权通业务相关方使用在支付平台上申领的数字证书(Ukey),以电子签名的方式在平台上签署电子合同或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真实、合法、有效地表达自身意愿,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并由平台会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3.8 7.1数字证书的申领、使用、信息更新等,应符合平台相关规则的要求。4责任范围及免责4.1 核心企业同意原始持有人或其他持有人可通过本平台将其有效持有的易权通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债权人或者向本平台指定的资金方进行易权通融资;易权通转让或者融资成功后,核心企业同意本平台以短信、邮件或站内消息的方式向核心企业发送易权通转让通知,前述易权通转让通知到达核心企业用户账号系统、邮箱系统或手机设备后,即视为原始持有人或其他持有人就易权通及易权通项下债权转让履行了通知核心企业的义务。易权通持有人通过平台提出易权通转让或者融资申请。易权通转让或者融资成功后,同意授权平台以短信、邮件或站内消息的方式,向核心企业发送易权通转让通知。前述易权通转让通知到达核心企业用户账号系统、邮箱系统或手机设备后,即视为就易权通及易权通项下债权转让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4.2 平台会员不得利用本平台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4.3 平台会员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平台,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4.4 平台会员保证其通过本平台上传或发布的任何资料信息均准确、真实、有效,否则须对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以及对平台产生的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4.5 平台得知关于原始债权人与核心企业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者不合法等可能影响易权通兑付或者套取融资款情形的,有权对原始债权人及核心企业支付账户做出相应控制,并提示易权通持有人存在到期兑付的风险。对于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易权通转让行为,平台有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易权通转让撤销、易权通转让申请拒绝、易权通冻结等控制措施的权利。4.6 平台会员账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其责任的终止,仍应当承担对使用平台期间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等所有法律责任。4.7 平台会员提交的银行账号信息有误,或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及时通知或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修改的,导致在易权通清算或易权通融资等业务项下资金入账延迟或无法入账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平台会员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4.8 在任何情况下,平台会员在签署易权通用户服务协议后,与该协议相关或由该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平台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信息保护5.1 会员在使用平台提供的易派客电子债权凭证业务时,同意平台按照公布的易派客平台会员及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权和商业机密保护制度等相关规则收集、存储、使用、披露会员上传的相关信息。5.2 对于会员提供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在保护期内免费授予平台经营者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同意平台经营者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6终止服务6.1 会员有权申请注销易权通服务,经平台运营人员审核,确无未完结业务后,予以注销。会员注销需阅读附件1:易权通平台服务注销须知,填写并邮寄附件2易权通服务注销申请。6.2 终止服务后,易权通平台没有义务保留或向终止服务的会员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6.3 会员与平台经营者的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会员同意平台经营者有权继续保存终止服务平台会员的相关资料。6. 4被终止服务的平台会员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的,平台经营者有权向被终止服务的平台会员主张权利。7. 5终止服务不影响该平台会员继续履行因使用易权通服务而产生的未完成义务。8. 1本规则自2021年11月17日起生效。9. 2本规则解释权归平台经营者所有。10. 平台经营者将保留根据经营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规则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本网站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平台上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附件1:易权通平台服务注销须知附件2:易权通服务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