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森林沿革.docx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森林沿革远在清朝康熙年间,清政府为了保护其民族发祥地,把长白山林区划为“参山”、“贡山”不准进入,严禁砍伐,实行“四禁”政策,客观上保护了长白山森林。18世纪中叶,关内开始兼并土地,加上苛捐杂税民不聊生,山东、河北农民逃荒到长白林区谋生,并于光绪初年自发组成“木把团”开始砍伐森林。1908年清政府腐败无能,外强入侵,陷入丧权辱国的境地,被迫签订日清条约,合办“鸭绿江采木公司”,沿其江河大肆掠夺森林,鸭绿江沿岸很快变成了荒山,漫江流域的森林资源也惨遭破坏。1931年“918”事变以后,东北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更加大肆掠夺长白山森林资源,采取“拔大毛”、“剃光头”的破坏性采伐方式。特别是在抗日联军活动频繁地区的白西、抚南、紧江、漫江林场一带搞所谓“清扫采伐”,把村屯附近、交通沿线的森林全部砍光、烧光,严重地破坏了长白山森林生态环境。1949年解放以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森林条例、法律和政策,并在辽东省通化林务局的管辖下,在抚松、临江设立了林务分局,加强对本经营区的管理,开始合理采伐。1951年林业部为了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长白山林区,决定对长白山林区进行森林经理调查,经过两年的大规模调查规划工作,编制出“长白山森林经理施业案”,总经营面积223万公顷,总蓄积量23493万立方米,共规划13个林管区、48个施业区。1955年吉林省森林工业管理局设计公司,在“长白山森林经理施业案”的基础上,进行经营境界、运输系统规划和衔接点、公司场址位置的选定,完成了“长白山林区开发总方案”的编制工作。1958年吉林省森林工业管理局林业勘察设计局,根据“长白山林区开发总方案”,进行本公司总体规划设计,经林业部批准同年正式建局。I960年根据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依据林业部颁发的“松林公司(场)综合调查与总体设计纲要”,又重新编制了总体设计文件。确定经营面积为237205h)2,森林总蓄积量为3479O138共区划24个林场,年生产木材55万n?。除板石河、兴隆、小山、抚南、兴参五个林场采用公路运输外,其它林场均采用森铁运输类型。自1958年建局以来,由于国家政策的改变,先后三次共划给地方和保护区7万多hip?林地面积,即1971年将兴隆林场划给抚松县经营,面积为16813hK蓄积量为710000m3;1981年根据省政府吉政函8071号关于抚松县实行以林为主调整林业用地请示报告的批复文件,划给抚松县作为人参轮作和农民生产用地12972h2,蓄积量1151149m1982年因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扩大面积,经省政府批准划给保护区45200hm2,蓄积量10454038m3o截止2006年全公司有国营林场(所)15个,即板石河、青川、马鞍山、槽子河、白西、松山、曙光、胜利、开峰、前川、抚南、老岭、漫江、锦北、黑河林场。总经营面积158568hm2,活立木总蓄积20398380m3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