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自然辩证法讲义00绪论.docx
自然辩证法讲义绪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内容:自然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科学技术活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相互关系的规律,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哲理性。自然辩证法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各门具体学科的关系:从具体科学技术认识上升到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的一个中间环节,是联结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的重要纽带。自然辩证法与相邻学科如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学等的区别:具有不同学科性质和定位,但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和目标等方面相互联系和交叉。二、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学说体系。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系统自然观、人工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当代形态。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分析科学技术的本质特征和体系结构,揭示科学的发展模式和技术的发展动力,进而概括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总结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从抽象到具体、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等辩证思维形式,并且吸取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创新思维方法和数学与系统思维方法等基本方法,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社会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出发,探讨社会中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等的普遍规律,包括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观、科学技术文化观等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概括和总结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的科学技术思想,包括科学技术功能观、战略观、人才观、和谐观和创新凤等基本内容,体现出时代性、实践性、科学性、创新性、自主性、人本性等特征。三、自然辩证法的历史发展创立,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为适应当时无产阶级斗争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果的需要,概括和总结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最新成果,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成就的基础上创立的。早期自然哲学。近代初期科学发展时期的机械自然观。马克思恩格斯克服了以前的自然观的缺陷,考察和研究了科学技术发展及其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和规律,形成了关于科学技术及其与自然、社会相互作用和普遍发展的学说,创立了自然辩证法。中国在自然辩证法的传播和发展上做出了重要贡献。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是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相伴随的。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辩证法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开始了建制化的过程,突出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传统和价值取向,强化了自然辩证法的意识形态特征和理论教育功能,形成了系统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是自然辩证法中国化发展的最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