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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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docx
水电站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1.L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按期、优质完成本标段的施工任务,我们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09001系列标准和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设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见图8-l-lo同时针对本标段隧道施工特点和项目内容,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使用PDCA循环方法,定期分析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情况,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虚心听取设计与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采取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以确保本工程达到既定的质量目标。1.2.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创建四川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本标段工程施工遵循“安全重于泰山、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指导思想,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充分认识“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见图8-21o1.3.安全奖罚制度L3.1.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1)发现违反安全施工程序,不按规范、规程施工,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进行安全施工的激励约束机制。(2)项目经理部和各施工队均制定详细的奖惩方法。1.3.2.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1)建立工程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施工现场。(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报告上级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安全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安全事故控制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安全事故报告单位。1.4.安全保证措施在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加强工程施工技术的安全管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执行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及四川省颁布实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确保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1.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4.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选派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本标段工程的项目经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决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单位第一管理者为本级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合同,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领导认识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L4L2.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所有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均佩带胸牌、持证上岗。胸牌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姓名、编号、岗位职务,胸牌尺寸为9.5cm(长)*6.5加(高),白底红字。1.4.L3.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相应制定分阶段、分项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L4.L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查安全隐患、查事故苗头,消除不安全因素。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1.4.1.4.1.安全检查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目的、有计划、有整改、有处理、有总结地进行检查。项目总工程师带领安全监察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执行。发现违章操作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的建议。施工中,现场常设一名熟悉工作类型、工作任务、安全条例的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查看日常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1.4.1.4.2.安全检查类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落实执行。项目总工程师带领安全监察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不定期检查: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项安排不定期检查,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安全员日常检查等。1.4.1.4.3,安全检查内容坚持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火、防雷击等措施的落实。1. 4.1.4.4.安全检查方法和手段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业性和综合性检查相结合、对照安全检查表检查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L4.L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4.1.5.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施工前,按照“技规”、“行规”等有关施工生产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使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生产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确保施工安全。3. 4.1.5.2.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上场后,根据工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不同,制定分项目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编制成册,发给各类人员,做到人手一册,以方便随时学习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以确保安全生产。(1)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教育:包括一般教育(即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四川省等地方政府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总部、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及细则,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施工队教育: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本标段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班组教育:包括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不但进行一般安全教育,而且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定期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应用新材料、推行新工艺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专项安全教育,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3)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本标段工程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1.4.1.6.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根据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组建安全生产管理QC小组,严格按照PDCA循环的四个阶段(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八个步骤(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制定措施,执行措施,检查工作效果,巩固措施、制定标准,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等八个步骤),制定出每旬、每月的活动计划,规定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等,并组织实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L4.17建立、健全事故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意外职工伤亡、施工机具损坏等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施工中的各类事故由项目经理带领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调查,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施工人员未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以最快的速度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申报。在监理工程师调查指示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除危害和影响。L4,LL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施工中,各工班间实行规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负责人必图8-4-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须将本班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接班记录。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定期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1.4.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安全部门具体负责本标段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工班设专职安全员,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见图8-4-1o1.4.2.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项目经理是本标段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决议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条款,认真制定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标准,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四新”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系数。正确处理安全与工程进度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检查。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整改。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1.4,2.2.副组长的职责:项目总工程师对本标段工程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进度及时编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工作,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1.4.2.3.安全监察部的职责依据企业安全目标制定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负责安全综合管理,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并认真在施工中贯彻落实。组织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负责安全检查督促,负责对事故隐患、易发点提出预防措施,定期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工序提出安全施工防范的技术交底。1.4.2.4.施工队队长的职责带领队内职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章,制止“三违”行为。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做好施工中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对因违章作业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1.4.2.5.安全员的职责专职安全员在施工队队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队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对重大险情有权制止继续施工并随时向队领导报告。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1.4.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针对本标段的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路基爆破、桥梁施工、隧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及关键工序的作业循环,统一指挥,及时解决生产进度与施工安全的矛盾。(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后实施。(2)经过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4)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操作的行为,解决存在的问题。(5)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6)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7)施工中如果发现险情,当班负责人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1.4.4.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1.4.4.1.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现场以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为原则,符合抗洪防汛、防火、防风、防雷击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生活的条件。(2)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在施工现场内部及周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防火、防汛、防风、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5)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非易燃材料修建。(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并配有防污染设施。(7)爆破器材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报建规定,完善审批手续。在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的安全管理规定。炸药库、雷管库严格按规定设于远离生活区外,安排专人日夜看守,按规定保存和堆放,并注明标志,严格发放制度。(8)备足备齐防水、防火、防毒等安全器材,尤其要重视防火灾,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的事故根源,易燃物或助燃物装设灭火器材,培训专业灭火人员。(9)雷电来临时,立即停止所有地面或地下的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1.4.4.2.施工便道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便道在穿越现场区域时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2)施工便道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nb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碎石铺垫,并派专人维护。(3)对于道路两侧有深沟时,道边设支墩或木桩防护。1. 4.4.3.临时用水设施安全保证措施(1)现场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2)场内合理布置排水沟,不妨碍场内交通。1.4,4.4.临时用电设施安全保证措施(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场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4)场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o(8)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1.4.5.施工测量安全保证措施L4.5.1.一般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1)雷雨及大雾天气,不进行野外施工测量。(2)道路泥泞及爬山时,必须穿防滑鞋。(3)测量人员在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4)安置仪器避开落石、坍塌和其它不安全地区。(5)测量钉桩时,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随意抛掷。1.4.5.2.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1)密林草丛间进行施工测量时,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2)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3)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1.4.6.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对本标段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制度和采取安全措施,检查实施,确保隧道施工安全。L4.6.1.钻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钻眼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平台不变形不垮塌。(2)钻眼时,采用湿式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3)风钻钻眼前,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是否有堵塞孔现象。(4)钻眼时,确保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磴堆上钻眼时,注意石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滑塌伤人。(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工具。(6)进洞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工作服;电工和电钻工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1.4.6.2.爆破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洞内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信号,信号使用事先取得书面批准的爆炸警告信号。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不受有害气体冲击。其安全距离为距爆破工作面不少于200m。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150m的地点。(2)隧道施工放炮,由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严格防护距离和爆破警戒。放炮后10分钟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经找顶清除危石、锚喷支护后方能继续施工。(3)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4)遇到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涌出地段。(5)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6)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明火点炮,严禁装药与打眼同时进行。(7)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8)配备可靠的仪器,组织量测人员和资料分析人员,监测并记录每次爆破的震动情况及空气增压情况,调整爆破作业,使震速不超过允许值,并防止开挖失稳。1.4.6.3.装硝运输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2)机械装俺时,坑道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装磴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要求:装磴不准高于车厢;装脩机与运硝车之间不准有人;为确保运磴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3)运输车辆限制速度执行如下规定见表8-4-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规定表表8-4-1项目作业地段非作业地段成洞地段正常行车10km/h20km/h20km/h会车5km/h10km/h10km/h(4)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5)车辆行使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同向行驶车辆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加大距离;车辆启动前必须了望与鸣笛;驾驶室不得搭载其它人员;车辆不得带故障运行。(6)车辆在洞内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7)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L4.6.4.临时支护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修整加固。(2)严禁将支架放在虚磴或软弱的岩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底面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3)洞内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4)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采取及时加强临时支护措施。(5)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期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再施工。(6)对喷锚地段的危石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7)喷射机械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记录。(8)加强对围岩进行动态监控量测,实行信息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9)拆卸钻杆时,要统一指挥,明确联络信号,扳钳卡钻方向应正确,防止管钳及扳手打伤人。(10)钢管内注浆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眼镜和胶手套。1.4.6.5,衬砌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2)衬砌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在同一水平面;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台上脚手板必须满铺;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固定牢靠,防止位移。L4.6.6.洞内通风、照明、防尘与降温安全保证措施(1)隧道施工的通风设专人管理。(2)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准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4)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50m。(5)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严禁在隧道中使用干式凿岩机。(6)确保足够的照明度,凡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及时换掉。(7)加强防尘、降温等环境卫生工作,改善洞内潮湿闷热的施工条件,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8)风管口设在洞外适当位置,防止污染空气再回流进洞内。(9)通风机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停机,且有适当备用数量。(10)如通风设备出现事故或洞内通风受阻,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正常工作前,任何人不得进入洞内。(11)放炮后立即进行喷雾洒水,出磴前用水淋湿全部石喳和附近岩壁。1.4.6.7.洞内防火与防水安全保证措施(1)施工区域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且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做到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2)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烧火取暖。(3)在雨季前进行防洪准备及洞顶地表水检查,防止洪水灌入洞内。(4)对地表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中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配齐备足排水设备。1.4.6.L洞内电气设备安全保证措施(1)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2)电气设备外露和传动部分,进行防护性接地、保护性接零或绝缘,并加装遮拦或防护罩。(3)在潮湿的洞内环境中,不得使用36V以上的供电设备。(4)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5)各种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有专职电气工程师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等工作,作业时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SDJ65-82)的有关规定办理。1.4.6.9.围岩量测监控安全保证措施施工中,设专职监测人员配备专用监测仪器,对围岩变形进行监控量测,精确采集数据,科学指导现场施工。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的规定,进行地质及状态观察、周边位移量测、拱顶下沉量测、锚杆内力及抗拔力量测、地表下沉量测,及时加强初期支护或二次衬砌,防止出现塌方等事故。认真做好超前钻孔预报工作,探明地质情况,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协商,采取相应的变更设计方案,确保隧道施工安全。1.4.7.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4.7.1,桩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钻机在转移及行进路线上,先对陡坡等进场道路进行细致勘察,必要时制定加固措施,防止钻机碰撞建(构)筑物、翻车等事故的发生。(2)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钻机安设平稳、牢固;钻架加设斜撑或揽风绳。(3)钻机使用的电缆定期检查,确保接头牢固,不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的电线采取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4)钻机钻孔完成一根钻孔桩时,对电机的封闭状况检查一次。钻进速度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保证安全运转。(5)钻孔过程派专人随时对钻机机具进行维修。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严禁工作人员在其上跨越,同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卷扬机钢丝绳断丝超过5%时及时更换。(6)钻进时,紧密监视掘进情况,观察孔内有无异常情况,钻架是否倾斜、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是否有坍孔征兆等,有情况,立即纠正。(7)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停机检查保养时,将电源关闭。(8)钻机停钻时,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9)拆钻杆为双层作业时,上下紧密配合,防止落物伤人;严禁用机械动力拆接钻杆。(10)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出的,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罩。(11)第一节钢筋笼吊放时,防止碰撞孔壁。钢筋笼接长时,两节钢筋笼保持顺直,搭接长度严格按设计进行。(12)水下浇注混凝土时,施工人员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作到快捷、连续施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13)浇注混凝土之前检查灌注机械,并准备备用的机械。如用外接电源时,准备发电机一台,发生故障,立即更换。(14)导管提升用力不得过猛,防止导管拉断,同时防止将导管提离混凝土面,造成断桩事故。(15)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若孔内泥浆流出,保持泥浆渠道畅通,防止泥浆乱流。1. 4.7.2.桥墩台身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4.7.2.L墩台身施工(1)钢筋除锈时,除锈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动除锈机除锈时,设接零装置及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圆盘钢丝刷及传动部分要设置防护罩。(2)钢筋调直时,施工场地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冷拉线两端设安全挡板或挡护墙,调直设备事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3)起吊预制钢筋网,做到稳起稳落,在安装就位并安装稳妥后脱钩;高空绑扎、吊装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4)模板安装前,应搭设好牢靠的脚手架、工作平台及上下扶梯。工作时,工作人员系好安全带;穿拉杆做到里应外合。(5)模板安装时,分段分层自下而上进行。内外均安设稳固支撑;落地端加垫木,并设置防滑措施;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内撑,保持稳定。(6)混凝土浇注,减速漏斗与钢导管、钢导管与钢导管之间的联接确保稳固可靠。(7)用脚手平台运输混凝土时,脚手架应满足设计强度。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8)拆除模板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场地内设立禁区标志。拆除模板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严禁往下扔。人工拉绳拆除模板时,确保拉绳有足够的长度,施工人员与拆下的模板之间,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水上拆模时,配有救生设施。(9)墩帽立模板前,搭设脚手架、铺设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的空隙间,挂安全网。墩帽两侧设置吊栏。1.4.7.2.2.桥墩模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桥墩模板施工是高空作业,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规定。(2)施工前,施工场地设危险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墩上墩下有关人员均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严禁到墩上去,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杂物。(3)电力及照明线路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停工时,要切断电源,保护好各种设备。(4)施工中经常检查并保障施工工作平台及周围栏杆的牢固性。(5)夜间施工备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均设有固定的照明设施。(6)拆模时,严格按照拆除顺序及注意事项进行,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1.4.7.3.架梁作业的安全措施(1)架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吊车必须安放在稳固的位置方可作业,吊车起吊臂下严禁站人。(3)捆梁用的钢丝绳经检查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才可用于捆梁。(4)架梁过程中由专人统一指挥作业。L4.L不良地质地段安全措施本标段沿线普遍发育了规模不等的滑坡、崩塌、变形体、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对施工带来了不可预见的不安全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不间断的对不良地质段进行观察、记录,发现有大的变化时,施工人员远离危险区,特别是在雨季到来时,人员车辆不在危险区停留。1.4.9.行车安全保证措施(1)车辆运输坚持“三个合理安排”、“五定”、“五上路”的方法。“三个合理安排”,即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合理安排装卸。“五定”,即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行车路线、定物资类别。“五上路”,即干部跟车上路、政治学习上路、思想工作上路、安全检查上路、修理工跟车上路。(2)做好司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定期举办汽车驾驶员和汽车修理工培训。在职司机人员坚持每周一次技术课,认真抓好安全行车和法纪教育,使司机养成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好作风,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3)坚持“四项车管制度”。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途中检查、修理保养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保养制度:坚持定程保养、换季保养和四化保养制度。修旧利废制度。车场日制度。(4)搞好配件管理,确保正常供应。(5)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不使用带病设备。加强现场修理,对机械故障和配件损坏随时进行修理和更换,保证现场的设备完好率。(6)严格执行“三定”保养制度。定人、定位、定项分工保养。合理确定保养周期,突出保养重点。及时清洁三滤(空气滤芯、柴油滤芯、机油滤芯)和燃油油路,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更换。(7)尽量减少机械设备的接地压力,防止机械沉陷。(8)施工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范围监督、检查,杜绝伤人事故的发生。1.4.10.电器设备操作安全保证措施上场前,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止误触带电体、防止漏电、实行安全电压”三项技术措施。使用高压电器,采取加强外绝缘措施。其它电工产品均满足施工要求。避雷器选用适于本地区的避雷器。低压电器设备有足够的的可靠性及提高分断能力延长触点寿命;空气开关、热继电器注意确定恰当的额定电流值;控制电动设备温升等。(1)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按“一机一闸一漏保”防护。(2)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3)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采用TZ-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施工现场内电线与其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IOCnb跨越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o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施工现场内不架裸线。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安设防护罩。(8)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均设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每台电气设备设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各种电器设备均要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凡是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均在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装置。(9)照明线路按标准架设,不准采用一根火线与一根地线的做法,不借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10)对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懂得电焊机二次电压不是安全电压等基本知识。各类电焊机的机壳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焊钳设有可靠的绝缘,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钳和绝缘把损坏的焊钳。在狭小场地或金属架上作业时,设绝缘衬垫将焊工与焊件绝缘。(11)施工中若有人触电,不得用手拉触电人,立即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