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2021-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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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2021-2025).docx
日照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和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划。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抓安全基础、抓本质安全、抓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紧密结合新定位、新职责,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贯彻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态势,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与“十二五”期末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80.67%,死亡人数下降42.36%,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十四五”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我市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关键机遇期。我市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持续增大,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1.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矛盾仍然存在。安全发展的理念还不牢固,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观念和思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依然较大,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的状况长期存在。城镇化发展进入中后期,城市建筑密集立体布局,火灾防控重点体量增大、数量增多,极易形成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2 .安全生产监管亟待加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需要进一步明晰,行业部门履职能力需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依然繁重,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分析不透,隐患排查不实,惩戒措施不严,“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企业监管有盲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仍大量存在,执法监管有效性需进一步加强。3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不强,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无证生产经营、无资质承揽项目、施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已成为制约安全发展的重要因素。4 .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亟待提高。部分乡镇(街道)存在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不足问题,一些乡镇应急人员身兼多职,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缺少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各类应急资源整合推进较慢,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小微企业、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应急管理部门与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磨合,人员、信息、资源难以快速集成,处置事故灾难多方协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5 .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论断,意味着新时代安全生产管理使命担当和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充分利用好新机遇,有效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治理,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重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质疑保守。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三个既要,三个也要",未雨绸缪,常抓不懈,构建全流程、多层级安全保障网。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走出日照特色安全生产新路子。(三)规划目标1.“十四五”主要目标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o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2.分项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领域、事项有部门主管和监管。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加有力。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o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各类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更加深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系统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100%o3.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全市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新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要内容,组织市、县(区)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党校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监管,下沉一线强宣传、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委党校、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普法、执法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安委会及专业委员会,制定日照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推进市、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制定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有效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关于港区内危化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责任。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优化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队督查检查制度机制。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确保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领域、事项有部门主管和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港口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实施企业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底前实现安全总监应配尽配。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指导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行业禁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工作,解决区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地方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结果的运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与精准化水平,建立购买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常态化督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安全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共青团日照市委、市妇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主体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强化风险源头治理以规划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企业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促进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完善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严把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条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持续深化风险管控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实现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在重点企业、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科技强安行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型升级。推进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加强化工、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精准排查治理隐患强化“隐患即事故”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覆盖全市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全周期管控系统,提升风险隐患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市县与企业的数据互通共享。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范,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职责和边界,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整体适配度。严格落实各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严格设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开展新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强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监督检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完善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制度。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非煤矿山安全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办矿标准,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消防安全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加强工业园区消防设施,加快完成园区消防站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提升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海洋渔业安全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渔业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海洋牧场平台和渔船安全管理。强化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提升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建设标准。强化游艇等海上休闲产业新业态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水上涉客运输船舶非法经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排查治理、渔船标识专项整治、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渔事纠纷专项执法、涉外渔船管控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船员培训考试,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完善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日照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电力安全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开展输变电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预防电网安全事故和大面积停电系统风险。提升发电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项监管。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队伍实行备案与“黑白名单”准入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严格电力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审核与工程发分包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全过程管理,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推进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编制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建立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照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农业农村安全加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和冬季、春运、重大节假日的农机安全监管,确保农机安全形势稳定。强化联合执法、日常执法,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升”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各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提升农机事故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畜牧业安全和农药监管执法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特种设备安全实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构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考试机构监督管理,推进“瓶安”智慧监管,扎实推进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实现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治理信息化。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油气管道安全完善油气管道建设施工、生产运行、法定检验、外部保护、事故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狠抓管道外部保护,强化管道周边自然环境管控,全面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油气管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监督抽查。油气管道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全部实现视频动态监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运输、清退及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对爆破作业单位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打击民用爆炸物品的失控和私藏现象。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发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爆破作业人员动态管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取责分工负责)(十一)工贸行业安全持续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金属冶炼领域试点推广作业现场动态跟踪监控提示系统、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系统,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城乡建设安全规范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市级城市安全平台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共用,加强城市发展全过程安全管理。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深化施工安全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推动企业安全总监制落地。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大型工程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行为,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推动部门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功能区安全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及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航、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日照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将安全教育作为公民法制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重要内容,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加大安全科技装备投入,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和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和装备科技水平。推广事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术与装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先进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2025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社区安全建设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科普为主题的安全与应急宣传活动,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强化港口危化品专业监管执法力量,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教材建设,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一)提升企业应急基础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应急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对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各区(县)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建设规模及装备配备。充分发挥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作用。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强应急救援保障实效健全完善事故分级响应制度,建立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统筹协调各类应急力量。健全跨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安全生产重大工程(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行,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建设涵盖化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监测联网,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在线监测联网、风险防控预警、远程监管监察等一体化的信息化体系,实现智能监管监察和精准风险防控。强化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建设集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物流管控、协同监管五大功能模块于一体的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在线审核模块,规范企业特殊作业管理。持续巩固重大危险源实时在线监控预警成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数据强安建设,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优化升级市级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监管执法、安评管理、重大隐患治理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线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台账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物联网、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