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docx
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工程承包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劳务分包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就本合同项下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劳务分包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2、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附件的要求,承担清单内所有项目的劳务作业。二、乙方资质乙方承诺下列资质属实、有效:(1)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有效起止日期:三、劳务分包作业期限(一)计划开始日期:一年一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二)作业总日历天数为:一天。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具体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间以业主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节点目标为准(可将具体节点计划作为附件),乙方应根据业主和甲方要求调整进度,以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四)如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问题以及业主、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同意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增加。乙方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及保证措施,并妥善安排劳动力,以确保总工期不受影响。四、质量标准劳务作业质量必须符合总包合同中对劳务作业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符合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固定总价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计价形式。双方确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劳务作业的合同固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一元(¥一元),工程量清单如下: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工作内容计量规则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包干价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以上价格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各类保险、为达到本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发包方实测实量目标而增加的用工)、赶工措施费、小型机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非乙方原因造成一月内连续停工5天(含5天)的损失费;塔吊指挥人员费用;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人工费;安全风险费用(乙方所有入场人员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所有赔偿责任和赔偿款);劳保用品发放费;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利润、税金、质保期间的维修费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办证及管理费;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现场倒运费、设备材料装卸费、加班费、夜间施工补偿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防暑降温费、甲供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维护、归库、保养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配合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期间保洁费等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二)其他费用(1)施工中发生的临时零星用工:(工种工日单价,如木工元/工日,钢筋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2)停工、窝工单价:元/工日(3)其他:以上项目的计量计价以有效签证为准。()合同价款的调整根据实际有效签证进行调整。但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在作业期限延误期间出现市场、政策、法律变化,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的计量结算与支付(-)验工计价1、本合同劳务费用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完工验收结算的方式计量计价,原则上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节点进行付款,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和计价外的费用。2、每月25日前乙方将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送甲方,由甲方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的依据为施工图、现场测量资料、考勤记录、有效签证单等。3、对乙方完成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如无有效签证认可,甲方不予计量。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施工前应由有效签证认可,确定内容及价款,否则不得进行计量支付。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日内完成审核并与乙方办理月度结算。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要求甲方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检测,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审核确定的工程量。6、工程量经双方共同签认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项目、已签认合格工程量、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奖罚、违约责任及相关结算条款编制结算单,经双方共同签认后生效,作为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的最终依据。(二)费用支付1、劳务费用的支付严格以双方每期签认的结算单为依据,达到付款节点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待甲方收到业主当期工程进度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当期劳务费用总价款的80%(含代发工人工资),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总计价款的95乐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甲方按业主实际返还的质保金扣除缺陷修复费用后无息返还乙方。如质保金不能满足修复费用,则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2、在乙方未能完成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节点进度目标时,甲方有权不予批准或延期当期劳务费用的支付,或按实际情况支付部分劳务费用。3、在业主未如期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或其他应付工程款)时,则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时间顺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七、项目负责人(一)双方确定如下项目负责人:(1)甲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2)乙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二)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三)甲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八、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一)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材料、设备经双方点验签证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乙方配备专职材料人员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领取和保管。(二)甲方提供的材料从领料点到现场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款中。(三)除甲供材料以及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含租赁提供的)以外的其他小型机具和辅材,由乙方自行采购或租赁,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款中。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材质量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除自行采购外,乙方也可委托甲方采购,委托甲方购买的辅材,甲方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另外收取%(百分之一)采保费。(四)对于施工所需材料,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详细材料需求计划单,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分批需用时间,报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供应。对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而因施工需使用的材料,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配备,并将所产生的费用双倍转于乙方,从乙方结算劳务款中直接扣除。(五)材料、设备的退场1、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剩余工程材料(包括材料包装物)和周转材料、机械设备退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后办理退库手续。周转材料、大型机械设备退场前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和清理。2、乙方如怠于履行材料、设备退场前的维保清理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完成,相应费用从乙方结算劳务款中直接扣除。九、工期管理本工程工期安排须严格按照甲方月计划、分段目标、总目标进行控制,施工计划均含节假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气候、甲方因素及其它任何因素的影响为由而拖延工期。十、质量管理(一)本工程管理目标:乙方承包范围内各分部分项工程,其质量必须满足甲方()创优标准,其中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整体优良率达到95%。无质量事故。合格率目标在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的例行检查中必须同时达到。(二)施工和验收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规范规程与验收标准、地方相关规定、甲方的要求(甲方内部管理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等)、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管理标准规定。(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四)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保证其施工的工程现场记录资料达到甲方要求,并在工序检查前交给甲方。(五)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共同检查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擅自隐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检查,无论检查是否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六)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承担由于质量原因导致的工程维修、返工、工期延误、安全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处罚。(八)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应及时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做好善后工作。十一、施工现场管理(一)安全施工管理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督促乙方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随时检查乙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2、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3、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必需的安全设施及物资,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过失造成事故的行政、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4、乙方应对其全部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违章作业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50-5000元经济处罚。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所作业的,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穿戴工作制服及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不得携带或帮助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场所,不使用童工。6、乙方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人员施工过程中造成自身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甲方索赔。7、凡在既有公路、铁路、居民区附近施工以及爆破施工的工点,乙方必须设置施工安全员和警戒线,并确保既有公路、铁路的正常通行、居民区内人员财产不受损失,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1、认真贯彻省市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文件及标准,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工地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及时整理所有设备、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施工货梯运输至地面指定的堆放场所,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50-500元经济处罚。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垃圾清运,相应费用从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3、做好生产区、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乙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违法行为和刑事案件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和清洁工作,现场施工区每天安排人员清扫,确保各区域整洁的日常化。5、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施工范围内及周边的农田、道路、河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及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妥善看管,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乙方承担由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力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处罚。十二、劳务用工管理(-)乙方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劳务用工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对接,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劳务管理体系,开展劳务管理,并定期向甲方提交下列劳务用工管理相关资料:(三)职工花名册:对其所属的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登记造册,并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更新登记,职工花名册中应反映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进出场时间、持证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人员信息。(四)在工人进场后15日内向甲方提供工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上岗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五)考勤登记表: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上报经乙方确认的工人考勤记录表,负责配合甲方对工人的考勤进行公示并对考勤记录进行见证、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六)乙方每月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加盖乙方公章)。(七)乙方应当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的结算及支付形式。不得使用童工,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工种作业,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IoOo元处罚,并由乙方责令其退场并妥善处理相关争议、纠纷。十三、工人工资支付(-)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人工资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工程所在地开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甲方按照乙方与工人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工资,乙方必须在约定工资支付日期前向甲方提供经工人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三)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至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四)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五)甲方从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相应工人工资。(六)因乙方逾期提供工资发放依据材料导致甲方逾期代发工资,引起工人投诉或引发纠纷的,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期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七)甲方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类似关系。十四、施工验收与交付(-)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劳务作业进行初步的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施工现场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并与甲方或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十五、保险(一)乙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劳务作业现场内自有人员、财产,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补偿金等费用,因未及时办理保险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工伤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二)因乙方原因而延长保险期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十六、各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答复乙方的问题及请求。2、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技术指导,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工程所需各种资料。3、提供承包合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承包合同)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承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4、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业务接洽和联系。5、根据进度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达各阶段施工生产计划。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数量或调整施工计划,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如乙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采取减少乙方工程量,解除合同更换队伍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7、对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定期对合同项目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8、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行为或事故进行处罚,对存在的隐患要求整改,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甚至解除合同。9、对验收合格的工程根据合同单价及时进行验工计价,拨付劳务费用。1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和结算。(二)乙方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不得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转包。2、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照约定的日期组织与承包项目相适应的施工人员进场,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开、调换。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4、乙方应妥善处理在施工中与第三方的关系,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5、配合甲方的验工计量、验收结算、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并负责原始资料的填写提交,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的申请计划。6、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及社会保险,不得拖欠。7、凡因不属于甲方的原因(尤其不以甲方意志为转移的情况,如征地拆迁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地方干扰等)造成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窝工,甲方与乙方有义务共同承担风险,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费用追加或进行索赔。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己对施工现场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勘察及审阅,已综合考虑了可能对本工程有影响的风险、意外等不利因素。因此由于乙方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本合同的一切损失、工期拖延及施工费用增加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的相关条款,顺延期满后仍未付款的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按该部分劳务价款的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在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或修复。3、乙方违背或不执行甲方指令、通知等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按¥2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怠于、无力返工修复,或经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的劳务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6、乙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7、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8、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9、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进行其他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10、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本数)的。11、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1)乙方应按劳务分包总价款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3)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乙方承诺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自备生产资料、工具等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撤场费用,向甲方移交施工场地,同时在15日内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双方一致同意,对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劳务作业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计量结算)。每逾期一日,按照¥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14、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九、其他(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