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把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于法周延、规范高效,按期高质量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二、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一)推行党组织书记兼任理事长。全面加强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二)同步调整任期。通过修订章程的方式,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任期调整为五年,换届时间与村(社区)“两委”衔接一致。(三)加强权力监督。从有利于加强“一肩挑”后村级权力监督出发,选优配强监事会,通过法定程序把有成员资格的纪检委员选为监事长。(四)妥善做好撤并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完成合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兼任其成员资格所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内其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由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或下辖党组织书记兼任。三、时间安排和基本步骤(一)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10月底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编制成员选民资格确认和公示、成员代表推选办法、成员大会授权书、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和确认书及公示、选举办法等范本,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和选举工作相关人员培训。(二)成立成员选举委员会(11月16日前)。依法推选产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委员会(简称成员选举委员会),主持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成员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原则上应具备成员资格。成员选举委员会应报镇党委、政府确认后公布。(三)开展成员选民(户)登记(11月26日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对成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选民或户代表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四)推选成员代表(11月30日前)。成员代表在有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代表人数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模确定,一般按每5至15户选举一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0人;成员在500人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不得少于30人。在推选成员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成员代表的职业、年龄分布,可以和村(居)民代表交叉,将具有成员资格的村(居)民代表依法推选为成员代表,但成员和村(居)民重合度不高的地方应从实际出发确定成员代表的数量和人选。在推选成员代表时,可同步将成员大会的职权授予成员代表大会。(五)制定选举办法(12月6日前)。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范本(见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选举办法,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向成员公告,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六)推选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12月13日前)。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共3至7人组成,理事会成员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较高政治素质以及相应经营管理能力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共3至5人组成,监事会成员须为年满18周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成员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基础上,采取党组织推荐、成员推荐等方式提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并提交市委组织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审。审查后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成员选举委员会将预备人选名单在本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成员选举委员会报镇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后张榜公布,进行等额选举。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能力素质过硬,懂经营、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带领群众致富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良好;(4)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七)组织投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12月16日)。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经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票前,做好领票、投票、计票、唱票等相关准备工作。选举结果经成员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应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有无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调查后,再行公布当选名单。推进理事会成员与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兼职,但要防止全部兼职。监事会成员也可以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基础上,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产生。(八)选举理事长和监事长(12月160)o理事长由理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要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理事长候选人。对异地任职或下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授予其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在依民主程序当选后行使主持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的相关权利,但不享受成员经济权益。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布,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九)修订、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12月18日前)。成员(代表)大会,要及时修订、完善章程,将集体资产状况、成员界定方案及结果、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经营性资产量化与收益分配等写入章程加以明确,提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相关措施,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十)做好变更登记和资料移交(12月20日前)。换届选举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理事长、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XX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换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移交相关印章、印鉴、登记证书和财务会计档案、资料等。四、加强组织领导(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与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统筹推进,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换届选举工作格局。(二)强化协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应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1个月内安排实施。对按章程规定任期未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成立或换届未满6个月的除外),要指导其通过修订章程等方式保持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时间衔接。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成员选举委员会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成员代表与村(居)民代表同步推选,监事会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公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不同步时,理事长要及时进行改选。(三)加强指导监督。各镇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制,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换届政策基础上,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书范本,做好政策解释、选举指导、答疑释惑工作。强化业务培训,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