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DOC 7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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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DOC70页)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4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6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12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第六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6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8第八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20第九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1第十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22第十一章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3第十二章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4第十三章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5第十四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8第十五章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32第十六章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32第十七章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33第十八章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40第十九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41第二十章事故快报制度42第二十一章重大隐患治理恢复生产申请制度43第二十二章隐患报告与举报奖励制度44第二十三章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45第二十四章文明施工、卫生环境制度46第二十五章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47第二十六章卫生保洁制度48第二十七章不扰民措施49第二十八章防火、防暴管理制度50第二十九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2第三十章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58第三十一章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59第三十二章宿舍管理制度60第三十三章食堂管理制度62第三十四章仓库管理制度63第三十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4第三十六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6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工程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施工中重大伤亡事故,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宣传与实施。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由项目部技术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审核,然后送总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3、管理内容与要求(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与原则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务必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与最佳的经济效果。(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与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通常应根据规模大小、结构特点与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一致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与通常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工地设备安装与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务必编制施工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与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与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与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一式四份,工程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工程部有关科室存底。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务必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务必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I)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者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与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IO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IOKNf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f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使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使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与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使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与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有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专家论证审查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与地下管线复杂,或者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f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l2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使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式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Onl及以上附着式整体与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使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者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者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者历史文化风貌区操纵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与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有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3、专家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1)公司聘请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2)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分公司。(3)分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4)公司专家组收到分公司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立即组织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分公司。分公司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5)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地方法规、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6)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时,专家构成员应很多于5人。(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务必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基层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8)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基层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类安全设施、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者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务必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与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与措施,务必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务必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当实施大型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务必全过程旁站监督。(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擅自更换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5、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与集体财产不受缺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要紧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1、根据不一致的季节特点与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2、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者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3、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4、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5、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6、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与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奖励按照公司当年度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质工程的奖励办法。2、处罚开工前,项目部务必向公司安全部报送安全组织设计与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处罚:(1)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者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IOO元罚款。项目部务必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者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务必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2)工地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同意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LOO元罚款。(3)平常公司安全部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500元的罚款。其中: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合机、乙焕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以上按项累计如超过500元按500元罚款。(4)当地安全部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同意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IOOO元到IOooo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的罚款。(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员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境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7)每道工序工作前务必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50元。(8)“三宝”的使用,工地务必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者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500元罚款,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或者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50元。(9)工地务必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10)安全技术资料务必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50元。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增强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制度。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班组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2、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什么不安全因素,还存在什么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用书面上报。3、凡新工人进场务必进行本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或者台账),并须在有关资料上签名,未经安全教育及签名者,一律不准上岗。4、工人变换工种,项目部须进行新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签名。5、各工种的施工作业安全教育,项目部均须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书面交底内容(措施),安全技术交底须分部(分项),经常持续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及签名。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务必持有有效上岗证作业,无上岗证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7、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文件规定。(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十个不准与施工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与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4)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5)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8、班组务必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或者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与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务必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与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与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通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与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建设培训中心(或者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与操作技能培训I,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务必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4、使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与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5、调换新工种务必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与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安全部负责督促实施。第八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为了防止工伤、意外事故的发生,制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类技术措施。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总。2、各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公司安全部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3、安全技术措施务必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组织技术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安全部负责人批准,安全部备案。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部审核,报总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安全部门备案。6、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第九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务必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一致作业部位,不一致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中、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含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4、新进场班组务必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第十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务必使人人明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3、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4、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者制止进入施工现场。5、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6、下班前进行总结,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第十一章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长与安全干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经常教育与检查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机器、电气、设备、工具夹、原材料、安全装置与个人防护用品,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要及时向施工管理人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3、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格按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工作,严禁违章作业。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对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的遵守情况。5、督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6、如遇工伤事故发生,应立即抢救伤员与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与处理建议。7、坚持上岗安全活动制度,开好班前安全会,并做好上岗记录的填写。第十二章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的义务。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类防护用品与操作工具。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类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晰、可靠,正确分析、推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6、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7、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8、对操作班组或者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第十三章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与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一、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务必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与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与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与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四、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Loo元/平方米。五、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类原因造成工程停顿,能够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公司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早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六、各项目部务必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务必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医。八、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九、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通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十、投保人按照下列步骤办理给付手续:1、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与保险金给付办法。2、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通知建设局安监站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3、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附:理赔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下列单证:A、申请死亡保险金(1)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火化证明书(2)受益人身份证明(3)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4)保险费收据Ik申请伤残保险金:(1)伤残鉴定证明(2)住院诊断证明(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5)保险费收据(6)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2、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在理赔所需的必要单证齐全后,申领人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一份,具体要求如下:(1)伤残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填写。(2)死亡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填写(3)在申请书“申请人签章”栏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3、立案理赔人员接到申请书,且单证齐全后即立案办理核赔手续。通常简易案件应在15日内结案;死亡与疑难案件应在60日结案。4、给付接到保险公司的给付通知后,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前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第十四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塔吊、电梯安拆管理制度1、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务必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与专业人员承担,通常人员不得参与。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与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工作,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者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塔吊、电梯安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1、大型施工机械在安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者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与线路绝缘电阻20.5MQ。5、检查随机工具与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类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塔吊、电梯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与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与方案,并严格按工艺与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与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同意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7、拆、装只同意在四级风下列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务必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塔吊、电梯拆装检测验收制度(一)检测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务必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根据劳动部93.10.15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测大纲来实施。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务必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3、检验用仪器、器具与工具务必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5、检验工作务必由持省级检验员证的人员来完成,企业自检报告单务必签有检验员章方算符合要求。(二)验收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科务必会同公司质安部、施工项目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验收,验收人员务必根据根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2、安装验收务必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塔吊、电梯拆装档案管理制度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类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与施工资料,统一交由基地机管员收存保管。3、机管员对大型设备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类资料;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类安拆资料,切实对大型设备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规定拆装资料的复制、翻阅与借阅办法,以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告知各类原始资料与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与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第十五章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构成架体的各类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务必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与质量合格证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与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人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使用。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类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含拆装单位作业人员,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第十六章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1、进场施工机具务必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者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2、施工机具安装后务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操纵机具。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要紧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假如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各类。5、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者维修人员签字。第十七章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本公司为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置、使用及管理。一、基本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均应佩带安全帽、穿胶鞋。从事对眼睛有伤害隐患(如电焊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戴上适合于该项工作的护目镜、面罩或者其它防护用品,以防止事故的发生。2、在接触含刺激或者损害皮肤的化学剂时,工作人员应带上橡皮手套,防护围裙或者其它防护用具。不应穿着宽松或者不合身的衣服。3、工作人员不应穿着饱含任何易燃、有害或者刺激性物质的衣服进行工作。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后,不能佩戴会被钩住、挂住并造成工伤的珠宝首饰或者其它装饰品。5、工作人员的头发假如长到会引起工伤的程度,则应在从事其工作时理成合适的发型。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头部、面部、眼睛或者呼吸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6、根据安全生产与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一致工种、不一致劳动环境与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一致防护功能的防护品。二、劳动保护品的采购与检验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品,由公司安全生产处按计划统一订购,分级发放,供货厂商由安全生产处进行选择。2、采购国家规定并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品,务必具有国家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及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暂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须有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3、检验产品购买后应由安全员对防护用品进行现场检查试验,要紧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直接人员造成伤害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用5kg钢锤自Inl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耐透性能用3kg钢锤自Inl高度落下进行试验。安全带:通常使用5年应报废,对架子工安全带,抬高Im试验,以IOOkg重量拴挂,自由坠落不破断为合格。安全网:网目密度不能低于2000目/100Cmt三、劳动防护品的发放管理要求1、凡按规定享受劳动防护品的人员,都要及时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作业队材料管理员保管。2、新入队的员工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劳动防护品。3、长期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换发劳动防护品的时间。4、对安全性能要求高、正常工作时通常不容易损坏的劳动防护品,如安全帽、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与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检定或者报废。四、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1、安全带每一个在距工作面3.3m以上高度作业的人员,都务必穿上带有短绳的安全带。在使用安全带与短绳时务必遵守下列规定:所使用的安全带务必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安全带务必用一根短绳连接到至少能承受2450kg静负荷或者2700kg动负荷的锚定物上或者构件上。每个需要短绳的工作人员务必使用一根单独的短绳,短绳的直径至少为12.7cm,用尼龙或者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务必加以调节,以保证即使工作人员失足,其跌落高度也不超过1.5m。在每次使用之前,每个工作人员都务必检查安全带与短绳。2、进行砂轮打磨、磨削、喷涂、电焊、气割、混拌化学药品等特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特殊的适用于该作业的专用护目镜或者面罩。3、在有触电可能的作业时要穿绝缘鞋,进入施工现场要穿胶鞋,严禁穿布鞋、棉鞋、旅游鞋。4、手保护工作时应始终戴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