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docx
露天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及时地发现并排除电气设备在制造、安装以及运行中的缺陷、错误和质量问题,确保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能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的电气试验管理。第三条定义我矿电气试验一般可分为大修试验、绝缘预防性试验。(一)大修试验:是指安装部门、检修部门对大修设备按照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条件或规程规定进行的试验。大修后设备的试验用来检查检修质量是否合格等。(二)绝缘预防性试验:绝缘预防性试验是指设备投入运行后,按一定的周期由运行部门、试验部门进行的试验,目的在于检查运行中的设备有无绝缘缺陷和其他缺陷。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职责(一)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电气试验的全面领导管理工作。(二)机电科年初将试验项目报矿领导,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试验。(三)机电科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及电气设备试验指导书的审核。(四)机电科年初需本年度的电气试验计划,安排专职或兼职电气试验人员,负责实施具体电气试验,并将电气试验结果整理成电气试验报告书,并写出整改建议,报矿领导审批。(五)机电科根据电气试验内容,负责编制具体的电气试验指导书,监督、联系有关电气试验的各项事宜,并保管电气实验的相关资料。(六)机电科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第三章相关要求第五条电气试验一般要求(一)各项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试验周期,编制试验计划。(二)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电科存档。(三)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四)电气试验期间,试验人员不许随便换人,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人员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五)设备在试验期间若发现重大隐患,试验人员应及时向机电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隐患排除后,应重新试验至合格为止。(六)电气试验,应有试验安全防护措施。(七)特别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八)全部需试验设备试验完毕后,试验单由主管人员签发后存档并报机电科。(九)新安装的及备用配电柜必须经过整定试验后方可使用。(十)高压试验工作不应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在开始前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工作范围和不应触及部位及试验的安全措施。(十一)高压试验应填写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在一方由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工作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每次试验转移后,试验前应得到检修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联接部分,电气试验的电气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十二)高压试验现场必须将工作范围设临时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被试设备供电线路两端在同一地点时,另端应有防护遮拦,必要时必须有专人看守,以防止触电。(十三)高压试验室(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试验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设备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短接并可靠接地。(十四)试验电容器、电缆或其它有容性的电气时,试验前应多次接地放电,短路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接地后方可接触。(十五)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垫上。(十六)试验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被试验设备上有无遗忘的工具和导线等其它物体并将设备恢复到原始的状态。(十七)因试验需要,断开的设备接头应做好机位标记,恢复后,除应进行检查外,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员进行验收。第六条电气试验资料保存期一年第四章附则第七条凡是与公司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条款,以上级文件为准。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