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x

    • 资源ID:33955       资源大小:14.48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x

    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弘扬严谨的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思想品德高尚的高素质、创新型研究生,根据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录取的接受国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所有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本暂行办法所涉及的学术活动是指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所从事的一切教学、科研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第三条研究生在进行科学研究和参与学术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诚实守信,严谨治学,洁身自律,正确对待学术名利,坚决抵制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投机取巧等各种学术不端之风。第四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主要包括:(一)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研究成果。(二)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报告、程序、数据等)。(三)将他人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或者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引用他人的著述而不加以注明,或即使加以标注,但较大篇幅地(或过度)引用他人成果中的文字表述或图表。(四)未参加实际研究,在他人公开的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同意签署他人姓名;未经科研项目负责人同意而标注资助项目等。(五)由他人代写或代替他人撰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组织人员冒名代替他人撰写论文。(六)伪造导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它评定(或审批)意见;在成绩表、申报表、审批表或鉴定表等各种申报材料中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七)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或稍作修改重复投稿。(八)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制度。(九)其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不端行为。第五条研究生处负责受理对本校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并责成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学院应组织同行专家调查小组(由所在学科的至少3名教授组成),对所举报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鉴别、核查和认定,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第六条研究生处根据学院的初步处理意见进行核查,对查实确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负面影响大小、认错态度和表现等,根据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具有第四条第(一)、(二)、(五)款学术不端行为的,可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具有第四条第(三)、(四)、(六)、(七)、(八)款学术不端行为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第七条对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的研究生,应取消其当学年的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奖励、助学贷款等申请资格;已获当学年优秀奖学金者应停发余下奖学金;已获当学年荣誉称号及奖励者应取消该奖励。第八条对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一次检测重复率超过60%或二次检测重复率超过20%的,不得参加本期论文答辩;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未授予学位的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已授予学位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撤销已授予学位。第九条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的研究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按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若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