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docx
漠河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事件分类1.6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3监测与预警3. 1预警分级3.1 预警监测3.2 预警研判和发布3.3 预警响应3.4 预警解除4应急处置4.1 事件报告4.2 应急响应4.3 应急结束5调查与评估6预防工作6. 1日常管理6.2 演练6.3 宣传6.4 培训6.5 重要活动期间的预防措施7保障措施7. 1机构和人员7.2 技术支撑队伍7.3 专家队伍7. 4基础平台7.5 网络安全风险信息7.6 跨区、市际合作7.7 物资保障7.8 经费保障7.9 责任追究7.10 案管理8. 2预案施行时间1总则8.5 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建立健全漠河市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8.6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黑龙江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8.7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漠河市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在其他地区影响本市的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施设备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8.8 事件分级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I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II级)、较大网络安全事件(In级)、一般网络安全事件(IV级)。(I)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其他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国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4)除上述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8.9 事件分类网络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施设备故障、灾难性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等。(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事件。(5)设施设备故障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6)灾难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7)其他事件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分类的网络安全事件。8.10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同;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委)的领导下,成立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国家保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外事办、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融媒体中心、人民银行漠河市支行、国网供电公司为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工作的合力。3. 2办事机构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3监测与预警3.1 预警分级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3.2 预警监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本单位建设运行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网络安全监测工作。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对本市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将重要监测信息报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跨各单位和部门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3.3 预警研判和发布(1)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网络安全监测信息进行研判,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应当立即采取,对可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2)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监测研判情况,发布本市的蓝色预警,并对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确定和发布黄色预警和涉及跨市、县、区的预警由地委网信办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报请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发布。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限要求、发布机关等。4. 4预警响应3.4.1红色预警响应1.1.1 预警响应报请中央网信办统一组织实施,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配合国家、省、地的统一行动,并做好本市的预警响应工作。(2)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地委网信办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专家和有关机构,组织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组织资源调度和部门联动的各项准备工作。(3)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及部门网络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和事态发展信息搜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支撑队伍、相关运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或准备、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1.1.2 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1.1.3 橙色预警响应(1)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省、地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专家和有关机构,组织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组织资源调度和部门联动的各项准备工作。(2)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及部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和事态发展信息搜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支撑队伍、相关运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或准备、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省、地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3)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4)有关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我市用户的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1.1.4 黄色预警响应(1)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部署,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专家和有关机构,组织对事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组织资源调度和部门联动的各项准备工作。(2)有关单位及部门及时将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报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规定及时向省、地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及部门。1.1.5 蓝色预警响应有关单位及部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导组织开展预警响应。3.5预警解除预警发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4应急处置4.1事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应立即口头报告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市公安网安部门。各有关单位及部门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消除隐患,同时组织研判,注意保存证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及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机制,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除立即口头报告外,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书面向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要求上报地委网信办,同时上述信息按有关要求报送市政府。4. 2应急响应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III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IV级)。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4. 2.1I级和级响应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属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向市委网信委和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出启动I级或II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市应急指挥体系。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配合上级组织的I级或级响应,并做好本市响应工作。(1)启动指挥体系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履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责。指挥部成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有关单位及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在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或支援保障工作,相关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并派员参加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2)掌握事件动态跟踪事态发展。事件发生单位或部门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影响范围。有关单位和部门立即全面了解本单位、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的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波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情况。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上述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3)处置实施控制事态防止蔓延。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快控制事态,组织、督促相关运行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态蔓延。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事件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备份数据、保护设备、排查隐患,恢复受破坏的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网络运营者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及时处置各类网络安全风险及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设备等财产,并依法给予补偿。调查取证。事发单位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有关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依法为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协调配合网络安全事件引发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事件的,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按照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5. 2.2In级响应网络安全事件的In级响应,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确定。(1)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件发生单位或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件发生单位或部门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分别报地区和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委网信办报告,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3)处置中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和省、地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配合和支持的,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提供支持。(4)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报,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造成更大范围影响和损失。4. 2.3IV级响应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件发生单位或部门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响应。4.3应急结束4. 3.1I级响应结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束I级响应。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涉及我市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地要求的时限完成。5. 3.2级响应结束按照省统一部署结束级响应。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影响范围广、处置难度大,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报告情况。6. 3.3In级响应结束按照地区统一部署结束In级响应。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In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在72小时内完成。7. 3.4IV级响应结束IV级应急响应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委网信委同意,上报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或部门。IV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在48小时内完成。5调查与评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省、地网信办指导下,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国家组织的调查和评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地委网信办指导下,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省组织的调查和评估。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地委网信办指导下,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地区组织的调查和评估。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其中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相关总结调查报告,按程序上报地委网信力、。总结调查报告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30天内完成。6预防工作6.1 日常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监测及预警管控、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6.2 演练市委网信办按国家、省、地有关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提高实战能力。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6.3 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网络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6.4 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6.5 重要活动期间的预防措施在国家、省、地和本市重要活动、会议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网络安全。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实际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启动相应预警响应。有关单位、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保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隐患。7保障措施7.1机构和人员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并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7.2 技术支撑队伍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援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网络安全技术机构和企业参与本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评估和认定本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各单位、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并加强与各级各类网络安全技术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7.3 专家队伍建立市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职责是为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决策建议,并参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加强各自的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7.4 基础平台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地要求,统筹本市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网络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和网络安全相关信息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网络安全应急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应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 5网络安全风险信息网信部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网络安全社会组织、网络安全企事业单位加强网络安全风险信息搜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信息支撑。7.6跨区、市际合作有关部门建立跨区、市际合作渠道,签订合作协定,必要时通过市际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7. 7物资保障加强对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不断增强应急技术支撑能力。7.8 经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有关部门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队伍建设、专家队伍建设、基础平台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预案演练、物资保障等工作开展。7.9 责任追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7.10 案管理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工作由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各预案要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并报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8. 2预案施行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2 .名词术语3 .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程度划分说明4 .漠河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市委网信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本市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网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产品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打击网络犯罪,与本市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通报、预警网络安全情况,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非涉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市基础电信企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接入服务单位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本市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和基础电信网络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市国家保密局:组织监测发现和查处网络泄密事件,对泄密案件进行密级鉴定,同时负责对网络泄密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职责:市直、中省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内设的网络安全职能部门、技术机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安全合作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并向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网络运营者及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职责:网络运营者及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有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在做好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同时,协助用户处理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名词术语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提供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服务的基础信息网络,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重要行业和供电、供水、供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等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和系统(以下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将基于国家安全和社会运行的风险评估进行不断调整,即其认定范围遵循动态调整机制。二、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是指所承载的业务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三、重要敏感信息重要敏感信息是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企业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未经授权披露、丢失、滥用、篡改或销毁,可能造成以下后果:1.损害国防、国际关系;2 .损害国家财产、公共利益以及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3 .影响国家预防和打击经济与军事间谍、政治渗透、有组织犯罪等;4 .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渎职行为,或涉嫌违法、渎职行为;5 .干扰政府部门依法公正地开展监督、管理、检查、审计等行政活动,妨碍政府部门履行职责;6 .危害国家关键基础设施、政府信息系统安全;7 .影响市场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规律;8 .可推论出国家秘密事项;9 .侵犯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10 .损害国家、企业、个人的其他利益和声誉。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程度划分说明网络和信息系统损失是指由于网络安全事件对系统的软硬件、功能及数据的破坏,导致系统业务中断,从而给事发组织所造成的损失,其大小主要考虑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划分为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严重的系统损失、较大的系统损失和较小的系统损失,说明如下:1.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使其丧失业务处理能力,或系统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严重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十分巨大,对于事发组织是不可承受的;2 .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使其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或系统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巨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可承受的;3 .较大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使用效率,使重要信息系统或一般信息系统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系统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遭到破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大,但对于事发组织是可承受的;4 .较小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短暂中断,影响系统使用效率,使系统业务处理能力受到影响或系统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受到影响,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的代价较小。漠河市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网 络安全事件事件通报按要求第一时间报送市委网信委批准发布预警位取制单采控 发即施态 事立措臬预警流程事件报告事件报告事件报告预警等级为IV级络应挥网全指 市安急部网安应指部公市络全急挥办室市委网信委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网络W安全事件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对信息作出判 断提出处 理意见网络安全事件等级为 IV级地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应 急 预 案人相作进急挥和工员应态 指员关人入状V-应急响应市委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457控制事态防止蔓延保护现场、调查取证、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总结评估总结内容包括有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处置情况、经验教训处理意见、改进措施等。I级、II级、HI级事件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配合省、地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总结。Iv级由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发单位或部门进行总结,并按程序上报。事件调查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30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