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方案.docx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洪涝、干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为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有力、调度有方,调整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12个乡镇分别设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汛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防汛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汛安全的原则,设立八个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即水利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城镇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分指挥部、道路交通运输防汛分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防汛分指挥部、电力通信防汛分指挥部、旅游防汛分指挥部、教育防汛分指挥部,分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分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分指挥部办公室具体承担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安全负总责。二、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县防指办公室职责,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和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县水利局:履行水利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江河湖库的防汛安全,会同住建部门做好城镇防汛抗旱工作。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等涉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组织编制涉水工程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调度运用计划、度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汛期对各类水工程落实防汛“四大责任人“,做好水情旱情信息报送、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和涉水工程隐患排查。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测报、预报、发布气象信息。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县发改局:履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防汛安全工作。协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对集中安置点防洪隐患进行排查,对开挖山体大,位于低洼冲沟处和极易受山洪威胁的易地集中安置点进行重点监测、实时预警,并制定转移安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居民安全。县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日常工作资金计划和物资的安排、拨付和监管;配合协助全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灾后生产,组织种苗和防汛抗旱农机等物资的筹集调配、调剂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履行旅游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的防洪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及旅游线路的防汛安全检查,督促机关单位整改防汛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制定应急预案。在有暴雨预警时,督促关闭景区,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游客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履行道路交通运输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保证道路畅通。强化公路桥梁隧道及沿线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公路桥梁、涵洞及高危边坡路基的监测巡查,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路基滑坡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重点保障国省主干道畅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地质灾害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一有灾害前兆,受威胁人员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避免地质灾害导致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县住建局:履行城镇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城市、集镇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城镇防汛预案。负责城镇排涝设施建设,对城镇低洼地区、交通涵洞等地方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指导城市节约用水,保证城市饮水安全。县教育局:履行教育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学校、幼儿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危旧校舍、围墙等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对临河、低洼处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转移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安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履行电力通信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保障电力和通信安全。保证用电重点单位、重点设施电力和通信稳定。当因汛情发生断电和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保证全县电力、通信稳定。为应急指挥机构、重要通信抢修现场及其他抢险救灾重点单位提供临时电力供应。三、实行分级分类响应根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县防指要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变化,发出I、II、III、IV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对未达到IV级响应的其他险情,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一)I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应急响应。沿渡河、泗渡河、万福河、支井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铁路、高速、国道中断,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通行;重点小I型水库发生垮坝;2个以上乡镇发生严重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2个以上乡镇发生特大干旱;2个集镇发生特大干旱。(2)I级响应行动。由县防指办公室提出I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I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政委、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协助坐阵指挥,可依法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会议,紧急动员部署,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州委、州政府和州防指。同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协调、督导和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定期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组织协调军分区、武警、消防、公安民警等救援力量,奔赴受灾地区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和灾情统计。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坚持急事急力、特事特办,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支持抗灾救灾。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二)II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应急响应。沿渡河、泗渡河、万福河、支井河流域中的两条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洪水造成国道、省道中断,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通行;重点小I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1至2个乡镇遭山洪袭击,可能有较大损失;2个乡镇同时发生严重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或3个乡镇同时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3个及以上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2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1个乡镇发生极度干旱。(2)H级响应行动。由县防指办公室提出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协助坐阵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指办在24小时内派出由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上报州防指。不定期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组织救援队伍奔赴受灾地区抢险救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S)m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HI级应急响应。沿渡河、泗渡河、万福河、支井河流域中的一至两条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其中两条流域发生大洪水;多条小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重点小I型水库发生险情或小II型水库发生大险;2个乡镇同时发生一般性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3个及以上乡镇发生中度干旱;1个乡镇发生重度干旱。(2)m级响应行动。由县防指办公室提出In级响应行动建议,分管防汛工作的副指挥长决定启动In级响应程序。分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阵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州防指。县防指办公室做好协调、督导和重点工程调度,县防指应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防汛抗灾工作。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四)IV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应急响应。沿渡河、泗渡河、万福河、支井河流域中的两条以上流域同时发生较大洪水;多条小河流同时发生较大洪水;小型水库发生险情;2个乡镇同时发生一般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3个及以上乡镇发生轻度干旱;1个集镇发生中度干旱。(2)W级响应行动。由县防指办公室提出IV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W级响应程序,并报分管副指挥长。县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四、强化防灾减灾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强气象监测预警。气象、水利部门要做好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密切关注水雨工情和汛情旱情的变化,提前24小时发布灾害性预警信息。要不断完善预报方案和预报系统,改进预测预报方法,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强化精细化预报,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二)严格落实汛前隐患排检。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汛前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能力建设、预案修订,积极排查小水库、在建涉水工程、矿山、尾矿库、易迁安置点、农村公路等抗灾能力弱、应急难度大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消除隐患。(S)科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认真做好水库、在建涉水工程调度规程、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四)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应急演练脚本,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救援演练,通过预案指导演练,通过演练完善预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受山洪、滑坡、水库溃坝威胁的村庄、社区群众开展应急演练和避险知识培训,增强群众避险意识,提高群众避险能力。(五)强化物资储备和保障。要严格落实分级储存、分级管理、无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专业储备和社会储备、政府救济与市场化购买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储备多品种、多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物料,熟悉防汛抗旱物资供应商储备情况,及时清仓补库,确保抢险关键时刻物资物料充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防汛抗旱值班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落实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从事防汛抗旱值班工作人员的值班补助。(六)严明防汛抗旱工作纪律。防汛抗旱责任是政治责任,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和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把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与执行防汛抗旱纪律同部署、同推进。防汛抗旱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不懈怠、遵规守纪作表率。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畅通。要加强防汛抗旱监督执纪问责,对防汛抗旱工作懈怠、不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或拒不执行防汛抗旱命令的,将严肃处理、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