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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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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件.pptx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经济法,本章内容:,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第四节 股票的上市与交易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第六节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2,一、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第一节要点:,3,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一、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企业发展壮大需要资金支持,而多数企业依赖自身利润获得的资金支持有限,因此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吸收外部资金。与此同时社会上持有闲散资金的人也希望更有效地利用资金。这两种需求互相匹配可达成融资交易,即直接融资。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直接融资交易的困难,证券作为融资工具,其小额、标准化的特点减少了直接融资的困难。但标准化证券并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现代证券法则为解决此问题而生。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中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证券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证券法律体系。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三类;以下三种情况视为证券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一、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的非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的行为。此处的特定人是指不超过()人。A.50B.100C.200D.500【解析】本题考核非公开证券发行的人数限制。股票的非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的行为。此处的特定人是指不超过200人。【答案】C,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一)政府的统一管理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职责: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二)行业自律管理1.中国证券业协会(1)特点:证监会予以资格认定、民政部核准登记、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2)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2.证券交易所(1)特点: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2)市场功能: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审核证券上市交易、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证券的上市交易。(3)职责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制规报批);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监督披露);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提供保障,公布行情)。,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职责: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发现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4.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从业中介机构及人员,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审核签证,实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内容1.首次信息披露(1)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制定、证监会核准)财务报表有效期A.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別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B.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C.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下人员应当尽到的义务:A.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加盖公章。B.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C.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2)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编制、证监会核准)(3)上市公告书(发行人编制、证交所审核):发行人的董监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例题单选题12年AB卷真题】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期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B.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3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6个月C.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D.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首次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故C选择正确。【答案】C,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2.持续信息披露(1)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定期报告包括内容: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和季度报告(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临时报告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在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提出临时报告。,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1.上市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2.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3.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4.信息披露的方式:指定媒体发布(最早发布点),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置备。5.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临时报告义务。6.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的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实施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2)该重大事件已经披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 异常情况,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7.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2)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何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3)委托人通过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使他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4)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的;(5)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情形。9.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保证所出具材料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存在应按规定披露而未披露,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三、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例题单选题10年真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上市公司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B.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C.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D.上市公司监事应对公司年报告签署书面审核意见【解析】本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答案】D,本章内容:,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第四节 股票的上市与交易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第六节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17,一、股票发行的类型,二、非上市公众公司,第二节要点:,18,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五、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六、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一、股票发行的类型,发行股票是发行人公司以出售股权换得投资者出资的一种募资方式,投资者在出资后获得发行人公司的股权。股票的发行可以区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私募)两种方式。除一些特殊主体的私募发行外,一般情况下私募不需要核准。根据发行主体和发行方式的不同,股票发行类型可区分为六类。(一)非公众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不需要证监会核准)。(二)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特定,但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发行;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后该公司将被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一、股票发行的类型,(三)非公众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股票(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后该公司被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四)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向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后,发行人成为上市公司)。(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无论是否公开发行新股,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二、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股票公开转让的公司被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须中国证监会核准。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及已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公众公司的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后股东依然不超过200人),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非上市公司依然受到多方面的监管并附有信息披露等义务。(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概念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股票公开转让(股东人数不一定超过200人)的公司被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二、非上市公众公司,(二)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核准1.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1)股票以非公开方式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若股份公司在3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2)因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但需董事会决议且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及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定向增发(但定向增发对象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3.在非上市公众公司办法施行前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也可以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二、非上市公众公司,(三)与非上市公众公司有关的股票定向发行1.定向发行包含定发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况;两者皆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发行对象必须只能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2.特定对象的范围(可是机构,也可是自然人):(1)公司股东。(2)公司的董监高及核心员工(董事会提名,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大会批准)。(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2)+(3)35名3.定发可一次核准,分期发行。首发(首发数量总发行数量的50%)应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发行,剩余数量(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限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二、非上市公众公司,【例题单选题14年真题】甲公司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199人,尚未公开发行或转让过任何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或其股东的下列行为中,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的是()。A.股东乙向一朋友转让股票B.股东丙将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转让给丁和戊,约定2个月后全部买回C.甲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D.甲公司向两家投资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各50万股【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票发行的类型。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如果股份公司在3个月内将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本题中,选项A中转让成功后股东人数正好200人,无须经核准。选项B中,在2个月后股东人数减为199人,无需申请核准;故选项AB错误。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甲公司股东人数为199人,无需申请核准;故选项C错误。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甲公司定向发行成功后,股东人数为201人,需要申请核准。故选项D正确。【答案】D,二、非上市公众公司,(四)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要求1.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要求: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求,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非上市公众公司披露的信息(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且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定向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O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他信息披露方式。(五)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转让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开转让股票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二、非上市公众公司,(六)非上司公众公司的收购1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和规定2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3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信息披露(1)持股权益披露(2)控制权变动披露4要约收购5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根据公司的规模大小等指标分为了主板、中小板首发并上市和创业板首发并上市两种。二者的发行条件在公司营运时间长短、财务指标等方面很多不同之处。二者的首发和上市的程序基本相同,都需要经过发行人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相关文件并调查推荐、经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并上市这几个基本程序。在新股发行时,原股东所持老股可以同时公开转让。(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的强化(1)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锁定最低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锁定期延长)。(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应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股价稳定预案)。(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承诺由此种情况引起的损失,应回购并赔偿。,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3.股票承销(1)股票承销分为两种方式:代销和包销(包销包含2种:证券公司购入后卖出,差价收益或亏损由证券公司享有或承担,其实质是“绝对包销”;承销结束后购入所有剩余股票,其实质是“承销期内代销、期满后包销”)。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2)承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3)股票发行失败(仅限于代销模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配股代销亦为70%),为发行失败;发行失败后,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4)备案。承销期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5)承销机构的勤勉尽责义务。承销证券公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例题单选题】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委托承销团代销,代销期间届满时,属于发行失败的是()。A.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为8000万股B.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为7200万股C.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为6400万股D.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为5400万股【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票发行。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答案】D,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1.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原股东可以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但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原股东已持有该公开发售股份时间满3年。(2)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3)公司原股东拟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4)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应当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申请,再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事先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公司发行新股的同时,其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方案应当载明公司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和上限,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3.公司发行新股的同时,其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其发行承销费用的分摊原则由发行人与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公司股东进行约定,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相关信息;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存在三种情况:配股增发、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增发。这三种情况除了都必须满足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每一种发行方式还必须满足其他一些特定条件。前面两者的增发的程序基本相同;非公开发行时,董事会决议的内容与前两者有很大不同,且不需要保荐人保荐。(一)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3)财务状况良好。(4)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2.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般5条+3条):(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包销的话,就可能不是向“原股东”配售了)。配股发行失败及其处理方式: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与首发要求的比例同,均为“70%”),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的条件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般5条+3条):(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例题单选题】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A.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B.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C.公告招股意向书前30个交易日D.制定招股说明书前10个交易日【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条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答案】B,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1)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和认购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可以是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其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例题单选题11年真题】甲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发行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20名机构投资者B.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中包括乙信托公司管理的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D.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故选项A错误。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故选项B错误。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除此之外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故选项D错误。【答案】C,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程序1.一般程序(1)董事会作出决议。(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3)保荐人保荐。(4)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5)发行股票。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经证监会重新核准后方可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股票的申请应重新经过证监会核准。(6)证券公司承销。,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与前述程序基本相同,但是在涉及相关内容时,有所区别。(1)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应明确以下事项: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表决通过的董事会决议经后,上市公司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并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刊登。本次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者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和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最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股东大会决议(关联股东应当规避表决)。(3)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核准(上市公司应在收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结果后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4)发行股票(批文的有效期内)。(5)备案(验资完成后的次一交易日),四、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例题多选题14年真题】下列情形中,须经证监会核准的有()。A.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B.乙上市公司向所有现有股东配股C.有30名股东的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股票公开转让D.有199名股东的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3名风险投资人【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需要证监会核准的情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须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并经核准;故选项A正确。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须经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故选项B正确。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故选项C错误。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仍然构成公开转让,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故选项D正确。【答案】D,五、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股票公开发行分为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两种方式,二者同时进行,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参与方式,但不得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的股票数量必须达到本次发行的一定比例,若未达到则中止发行。根据网上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二者之间可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回拨方式来满足另一部分参与者的需求。股票公开发行时,承销单位不得向部分人群配售。(一)网上和网下同时发行的机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但不得同时参与;参与申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该资金应暂时冻结(3个工作日)。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3.网上网下回拨,五、股票公开发行的方式,(二)首次公开发行时禁止配售的对象和监管1.发行人相关:(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其他员工;(2)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2.承销商相关:(1)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监高和其他员工;(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和其他员工。3.上述前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4.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六、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优先股股份持有人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在试点阶段,关于其发行人范围、发行条件等做了以下规范。1.发行人范围: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公众公司。2.发行条件:(1)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2)证券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仅适用于上市公司);(3)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3.优先股公开发行时的特殊要求。公司章程中必须规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2)项和第(3)项事项另行规定。,六、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4.优先股的交易转让及登记存管。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优先股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一致。5.优先股发行时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发行文件中详尽说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充分揭示风险。同时,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公司收购中的优先股。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上市公司收购要约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计算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以及计算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数额和股本总额。7.与持股数额相关的优先股计算。以下事项计算持股数额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1)认定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2)认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章内容:,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第四节 股票的上市与交易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第六节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49,一、公司债券的一般理论,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第三节要点:,50,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交易,一、公司债券的一般理论,公司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进行债券融资的一种形式。与股权融资方式相比,它具有融资成本低、发行程序简单、不稀释公司股权(可转换公司债除外)等特点。但是这种融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需要还本付息,对公司现金流的要求较高,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现金支付风险。根据不同标准,公司债券可做不同分类。()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不同之处,一、公司债券的一般理论,(二)公司债券发行的种类,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融资的一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公司债券。其主要考点是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一)公司债券发行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例题多选题09年真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B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D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因此,选项A、D正确,B、C错误。【答案】AD,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二)公司债券发行法定障碍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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