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畅沛)说明书.docx
【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HOOC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畅沛)说明书酒石酸伐尼克兰片畅沛ChampixVarenic1.ineTartrateTab1.etsJiushisuanFanike1.anPian【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化学名称:7,8,90-四氢-6,10亚甲基6。毗嗪酰胺2,3$3不并氮杂卓-(2比32-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i3H13N3C4H6O6分子量:361.36辅料:微晶纤维素,无水磷酸氢钙,交联浚甲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硬脂酸镁,白色欧巴代®(05mg规格),蓝色欧巴代®(1.0mg规格),透明欧巴代®。【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薄膜衣片(05mg规格)或淡蓝色薄膜衣片(1.omg规格),除去包衣后显白色。【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规格0.5mg,1.0mg【用法用量】剂Jt本品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进行1周的剂量递增,之后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Imgo第13日:0.5mg,每日1次(白色片)第47日:0.5mg,每日2次(白色片)第8日治疗结束:Img,每日2次(淡蓝色片)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2次,每次Img,以维持戒烟状态。对于不能或不愿突然戒烟的患者,应考虑循序渐进的方法服用本品戒烟。患者应在治疗的前12周减少吸烟,并在治疗期结束时戒烟。然后患者应继续再服用本品12周,以完成总共24周的治疗(见【临床试验】)。对于非常希望戒烟和经先前的本品治疗未成功戒烟的患者,或者治疗后复吸的患者,再次尝试使用本品戒烟可能获益(见【临床试验】)。对无法耐受本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可暂时或长期将剂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0在戒烟治疗中,复吸的风险在紧随治疗结束的期间内升高。在存在高复吸风险的患者中,可以考虑药物逐渐减量。有戒烟意愿的患者和获得更多建议和支持的患者,戒烟治疗更易成功。老年人: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因老年患者更易发生肾功能减退,处方医生应考虑老年患者的肾功能状况。肾功能损伤:轻(估测肌醉清除率50m1.min且W80m1.min)至中度(估测肌肝清除率230m1.min且50m1.min)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损伤且无法耐受不良反应的患者,可将剂量降至每日1次,每次1.mg。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估测肌肝清除率30m1.min),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mg°给药剂量应从每日1次,每次0.5mg开始,3天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Img。本品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梦游症患者:如果患者出现梦游症,应指示其停用本品并通知其医生(见【注意事项】)。儿科患者:本品在儿科人群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尚不推荐本品应用于该人群(见【药代动力学】)。服用方法本品应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不良反应】安全性总结无论是否接受戒烟治疗,戒烟本身即伴随多种症状。例如曾有报道试图戒烟的患者出现烦躁不安、抑郁情绪、失眠、易激惹、挫折感、愤怒、焦虑、注意力无法集中、坐立不安、心率下降、食欲增加或体重增加等。本品临床研究的设计及结果分析中未对所出现的不良事件与药物或尼古丁戒断相关性进行区分。不良药物反应是根据上市前临床II期以及临床In期研究数据的评估而确定,并根据18项安慰剂对照的上市前和上市后研究(其中有大约5,000名患者接受了伐尼克兰治疗)的汇总数据进行更新。完成初始剂量递增后,患者服用推荐剂量每日2次,每次1.mg。报告最多的不良事件为恶心(28.6%)。恶心多数发生在治疗的早期,严重程度为轻至中度,很少导致治疗的中断。不良反应表下表中所列为治疗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均按照系统器官种类及发生频率排列:十分常见(21/10),常见(21/100至1/10),偶见(2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在每个频率群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性由高到低的顺序列出。系统器音分类药物不良反应感染与侵染十分常见鼻咽炎常见支气管炎、鼻实炎偶见其曲感染、病毒感染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罕见代谢与营养异常血小板计数减少常见体重增加、食欲减退、食欲增加偶见高血糖症罕见精神异常锯尿病、烦渴十分常见梦境异常、失眠偶见门杀意念、攻击性、惊恐反应、思维异常、坐“不安、情绪波动、抑郁、急电、幻觉*、性欲增强、性欲减退罕见神经系统异常精神异常、梦游症、行为异常、烦躁、思维迟钝十分常见头痛常见嗜睡、头晕、味觉障碍偶见旗痛发作、震颤、行睡、感觉减退罕见脑血管意外、肌张力亢进、构音障碍、共济失调、味觉减退、住夜睡眠胃律紊乱未知一过性意识丧失眼部异常偶见结膜炎、眼痛罕见耳及迷路异常暗点、巩膜脱色、瞳孔散大、畏光、近视、多泪偶见心脏异常耳鸣偶见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动过速、心悸、心率加快罕见血管异常房颤、心电图ST段压低、心电图T波波幅减低偶见血压升高、潮热呼吸系统、胸部及纵隔异常常见呼吸困难、咳嗽偶见上呼吸道炎症、呼吸道充血、发声困难、过敏性鼻炎、咽喉剌激、鼻更充血、上气道咳嗽综合征、鼻漏罕见胃肠道异常喉痛、打鼾十分常见恶心常见目食管返流性疾病、呕吐、便秘、腹泻、腹胀、腹痛、牙痛、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口干偶见使血、胃炎、排便习惯改变、喷气、溃疡性口炎、牙龈疼痛罕见呕血、大便异常、舌苔厚腻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常见皮疹、瘙痒偶见红斑、座疮、多汗、盗汗罕见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C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血管神经性水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异常常见关节痛、肌痛、背痛偶见肌肉痉挛、胸部肌肉骨骼瘩痛罕见关节僵硬、肋软骨炎肾脏与泌尿异常偶见尿频、夜尿症罕见尿髓、多尿生殖系统及乳房异常偶见月经过多罕见阴道分泌物、性功能障碍全身异常及给药部位异常常见胸痛、疲劳感偶见胸部不适、流感样疾病、发热、乏力、不适罕见寒冷感、囊肿检查常见肝功能检查异常罕见精液分析异常、C.反应蛋白升充、血钙降低*依据上市后观测队列研究估计发生频率上市后经验在本品上市后使用期间,有下述不良事件上报。由于这些事件是由规模不确定的人群自发上报,因此无法估计事件的发生率或建立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服用本品进行戒烟的患者中,上报事件包括抑郁、躁狂、精神异常、幻觉、偏执狂、妄想、杀人意念、攻击性、敌意、焦虑和惊恐,以及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与完成自杀(见【注意事项】)。不管是否采用药物治疗进行戒烟,患者都可能出现尼古丁戒断症状,及原有精神疾病的加重。并非所有患者都了解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也并不是所有患者都不再吸烟。服用本品进行治疗的患者中有新发癫痫或原有癫痫恶化的上市后报告(见【注意事项】)。患者在服用伐尼克兰期间有酒精兴奋作用增强的上市后报告。一些患者报告了神经精神症状,包括异常行为和有时发生攻击性行为(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出现超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肌管神经性水肿(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的患者出现罕见但严重的皮肤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史约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出现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事件在内的心肌梗死(M1.)和脑血管意外(CVA)的上市后报告。在大多数此类报告事件中,患者都有既往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和/或其他危险因素。虽然吸烟是引起心肌梗死和脑血管意外的危险因素,但是基于伐尼克兰的使用和事件之间存在时间相关性,还不能排除伐尼克兰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有服用伐尼克兰的患者出现高血糖症的报告。有服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出现梦游症的报告,在一些病例中导致了对自身、他人或财产有害的行为(见【注意事项】)。【禁忌】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注意事项】1.戒烟效应无论是否接受本品治疗,戒烟本身引起的生理变化即可改变一些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或药效学,因此可能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应用剂量(例如氨茶碱、华法林及胰岛素)。吸烟诱导CYPIA2的活性,因此戒烟可能导致CYPIA2底物血浆水平升高。2.神经精神症状和自杀在本品上市后经验中,出现了行为或思维改变、焦虑、精神病、情绪变动、攻击行为、抑郁、自杀意念和行为以及自杀企图的报告。一项大型的随机、双盲、活性和安慰剂对照研究,比较了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兰、安非他酮、尼古丁替代疗法贴片(NRT)或安慰剂进行戒烟治疗时出现严重精神神经事件的风险。主要安全性终点为上市后经验中所报告的一系列复合精神神经不良事件。与安慰剂组的主要复合终点相比较,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兰并未增加严重精神神经不良事件出现的风险(见【临床试验针对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试者的精神神经安全性研究)。抑郁情绪可能是一个尼古丁戒断症状。抑郁,包括罕见的自杀意念和自杀企图。临床医生应该意识到,在尝试通过治疗或不通过治疗来戒烟的患者中,均有出现严重的精神神经症状急症的可能性。如果患者在接受伐尼克兰治疗时出现严重的精神神经症状,则应立即停用伐尼克兰并联系医护人员,对治疗进行重新评估。精神疾病史无论是否接受药物治疗,戒烟本身即与潜在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的恶化相关。伐尼克兰戒烟研究提供了与具有精神疾病史患者相关的数据(见【临床试验】)。在戒烟临床试验中,在不考虑治疗的情况下,与没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相比,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报告出现精神神经不良事件的频率更高(见【临床试验】)。对于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应特别关注,并告知患者相关信息。临床研究分析对包含1907位患者(伐尼克兰组1130位,安慰剂组777位)的5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进行了荟萃分析,采用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分量表(C-SSRS)评估自杀意念和行为。该荟萃分析包含一项针对具有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情感障碍史患者(N=127)的研究和另一项针对具有抑郁史患者(N=525)的研究。结果表明,使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自杀意念和/或行为的发生率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相比未增加,风险比(RR)为0.79(95%可信区间Q:0.46,1.36),如表1所示。报告有自杀意念或行为的55位患者中,有48位(伐尼克兰组24位,安慰剂组24位)来自包含具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或抑郁病史患者的两项试验。其他三项试验中观察到的事件较少(伐尼克兰组4位,安慰剂组3位)。表1.5项比较伐尼克兰和安慰剂的临床研究的荟萃分析中,经C-SSRS评估得出自杀意念和/或行为的患者人数和风险比伐尼克兰(N=IBO)安慰剂(N=777)具有自杀意念和/或行为的患者*m(%)28(2.5)27(3.5)暴露量(患者年)325217风险比#(RR:95%CD0.79(0.46,1.36)*在这些事件中,每个治疗组有一位患者报告了自杀行为*治疗后30天内出现事件的患者;未根据研究进行加权#每IOO患者年发生率的RR对18项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包括表1中所述的收集了C-SSRS的5项研究)进行了荟萃分析,以评估伐尼克兰的精神神经安全性。该汇总分析包括8521位患者(伐尼克兰组5072位,安慰剂组3449位),其中一些患者基线时患有精神疾病。结果表明,伐尼克兰和安慰剂治疗组患者的总精神神经不良事件(不包括失眠)发生率相似,风险比(RR)为1.o1.(95%C1.:0.89-1.15)。来自这18项试验的汇总数据表明,伐尼克兰组患者的各类不良精神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患者相近。表2描述了最常报告(21%)的与精神科安全性有关的不良事件类别(不包括失眠和睡眠紊乱)。表2.在18项临床研究的汇总分析中,发生21%患者中的精神科不良事件伐尼克兰(N=5072)安慰剂(N=3449)焦虑障碍和症状253(5.0)206(6.0)抑郁情绪障碍和紊乱179(3.5)108(3.1)情绪障碍和紊乱NEC*116(23)53(1.5)*NEC=不另分类计数(百分比)相当于报告事件的患者人数观察性研究四项观察性研究,每项研究包含经调整分析的10,000至30,000位伐尼克兰使用者,比较了伐尼克兰使用者与处方NRT或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间的严重神经精神症状(包括因神经精神疾病住院治疗、致命和非致命的自我伤害)风险。所有研究都是回顾性队列研究,纳入了具有和不具精神病史的患者。所有研究均使用统计方法来控制混杂因素(包括对较健康的患者优先开处伐尼克兰),但仍可能存在残余混杂。其中两项研究发现,伐尼克兰使用者与尼古丁贴片使用者之间因神经精神性疾病住院治疗的风险无差异(第一项研究的危险比HR为1.14:95%可信区间CI:0.56-2.34:第二项研究的危险比为0.76:95%CI:0.40-1.46)o但是,两项研究均未验证用于根据病历确定结果的诊断代码。检出这两项研究的差异所需的检验效能不足。第三项研究报告,在急诊就诊或住院期间诊断出精神科不良事件的风险方面,伐尼克兰使用者和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间无差异(HRO.85;95%CI:0.55-1.30)o安非他酮也与神经精神性不良事件有关。第四项研究显示,与使用NRT的患者相比,使用伐尼克兰的患者未见致命性和非致命性自残风险较高的证据(HR为0.88;95%C1.:0.52-1.49)o虽然在患者开始任何药物治疗后三个月期间发生的可发现的自杀较罕见(31,260位伐尼克兰使用者中有两例,81,545位NRT使用者中有六例),该研究也存在严重局限性。最重要的是,这些数据是在公众知晓伐尼克兰使用者的神经精神性不良事件报告后收集的。伐尼克兰使用者出现可能使其处于神经精神不良事件风险中的合并情况较少,这表明具有神经精神病史的患者优先处方NRT,更健康的患者优先处方伐尼克兰。这些研究中检查的结果不包括已报告的全部神经精神不良事件。3癫痫在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经验中,已有使用伐尼克兰治疗的患者发生癫痫的报告。一些患者没有癫痫病史,而另一些患者的掇痫病史则具有远期性或得到良好控制。在大多数病例中,掇痫发生在治疗的第一月内。在对有癫痫病史或存在其他可能降低癫痫发作阈值因素的患者处方伐尼克兰之前,应权衡该潜在风险及收益。如果治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建议患者停用伐尼克兰并立即联系医护人员(见【不良反应】)。4 .与酒精的相互作用已有患者在服用伐尼克兰期间酒精兴奋作用增强的上市后报告。尚未证实这些事件与服用伐尼克兰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些病例描述了异常行为和有时攻击性行为,且事件常伴随失忆。在服用伐尼克兰期间,建议患者在不知晓伐尼克兰是否会对他们的酒精耐受性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减少酒精饮用量(见【不良反应】)。5 .意外伤害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关于交通事故、未遂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的上市后报告。在有些病例中患者报告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出现嗜睡、头晕、意识丧失或注意力难以集中,从而导致损伤或引起可能造成损伤的担心。应建议患者,在未了解服用本品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的情况下,应谨慎从事驾驶、操作机器或其它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6 .心血管事件一项关于伐尼克兰治疗的心血管(CV)风险综合评价表明,患者发生潜在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可能增加。但是,必须权衡这些担心与戒烟的健康获益。在随机对照试验(RCT)和其荟萃分析中已对伐尼克兰的CV风险进行了评估。在稳定性CV疾病患者的戒烟试验中,CV事件整体上较罕见;然而,与安慰剂组相比,伐尼克兰组的非致死性心肌梗死(MI)和非致死性卒中发生率较高。伐尼克兰组的全因死亡率和CV死亡率较低。本研究被收录于一项在多种临床人群中开展的15项伐尼克兰药效试验的荟萃分析中,该分析显示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风险比增加至1.95;然而,结果并无统计学意义(95%CI:0.79,4.82)。在大规模上市后神经精神安全性结果试验中,对试验中和在28周非治疗延伸期间的患者进行一项裁定MACE事件分析。在试验中,MACE事件很少发生;因此,这些结果并未在实质上有助于理解伐尼克兰的CV风险。告知患者在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心血管疾病症状时应联系其医护人员,如出现M1.或卒中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寻求医疗救助。7 .梦游症使用伐尼克兰的患者曾有梦游症的报告。一些病例描述了对自身、他人或财产的有害行为。如果患者出现梦游症,应告知其停用伐尼克兰并通知其医生(见【不良反应】)。8,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有服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超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见【不良反应】)。临床症状包括面部、口部(舌头、嘴唇、牙龈)、四肢以及颈部(咽和喉部)肿胀。此外,还有偶见的危及生命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告,由于导致呼吸功能障碍需要紧急医疗处理。应告知患者,在出现这些症状的情况下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寻求医疗救助。9 .严重皮肤反应有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罕见但严重的皮肤反应的上市后报告,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见【不良反应】由于这些皮肤反应可能危及生命,患者应被告知一旦出现伴有粘膜病变的皮疹或其他任何超敏反应的迹象,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并联系其医护人员。10 .恶心在本品的治疗中,恶心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恶心通常是轻至中度,且是一过性的,但是对于有些患者而言,恶心会持续数月。恶心的发生率与给药剂量有关。起始阶段剂量滴定对于减少恶心的发生是有利的。在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的最大推荐剂量时,恶心的发生率为30%,安慰剂对照组恶心的发生率为10%a在起始阶段剂量逐步增加后,给予患者每次05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恶心的发生率为16%,安慰剂组为11%。在12周给予患者每次1.mg、每日两次伐尼克兰的研究中,大约有3%的患者由于恶心中止治疗。如病人无法耐受,建议减小剂量。11 .药物滥用和依赖低于1/1000的患者在本品临床研究中报告欣快感。更高剂量(大于2mg)的本品较易引起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呕吐。临床研究中未发现需不断增加剂量以维持治疗效果的证据,这提示本品不会产生耐受。突然停服,不超过3%的患者会出现易激惹和睡眠紊乱。这提示在某些患者中,伐尼克兰可能产生轻度躯体依赖,但与成瘾无关。在一项实验室的人类滥用倾向研究中,单剂口服Img的伐尼克兰未在吸烟者中产生明显的积极或消极的主观反应。在非吸烟者中,Img伐尼克兰会产生某些积极主观反应的增加,但同时伴随消极的不良反应,特别是恶心的增加。单剂口服3mg伐尼克兰,无论对吸烟者还是非吸烟者均会产生不适的主观反应。【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有中等量的孕妇数据显示伐尼克兰没有致畸或胎儿/新生儿毒性。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以防万一,怀孕期间尽量避免使用伐尼克兰(见【临床试验】)。妊娠期间吸烟对母体、胎儿和新生儿都存在风险(见临床注意事项)。在动物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以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时暴露量50倍的暴露量给药时,伐尼克兰未导致严重畸形,但导致胎兔体重降低。此外,器官形成期到哺乳期,按相当于MRHD时人体暴露量的36倍的母体暴露量向妊娠大鼠给予伐尼克兰对子代产生了发育毒性。与不吸烟的孕妇相比,妊娠期间吸烟的孕妇所产婴儿患唇腭裂的预计背景风险增加了大约30%。对于所指人群,其他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未知。在美国普通人群中,临床确认妊娠中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a临床注意事项与疾病相关的母体和/或胚胎/胎儿风险妊娠期间吸烟导致出现唇腭裂、胎膜早破、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宫外孕、胎儿生长受限和低体重、死产、早产和妊娠期缩短、新生儿死亡、婴儿猝死综合征以及婴儿肺功能减退的风险增加。尚不清楚妊娠期间使用伐尼克兰戒烟是否会降低这些风险。哺乳期风险总结尚无关于母乳中是否存在伐尼克兰、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及对乳汁生成的影响的信息。在动物研究中,伐尼克兰存在于哺乳大鼠的乳汁中。不过,由于种属之间存在泌乳生理差异,动物数据不能可靠地预测母乳中的药物水平。缺乏哺乳期间的临床数据使得无法明确确定伐尼克兰对哺乳期间婴儿的风险;不过,应综合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益处、母体对伐尼克兰的临床需求以及伐尼克兰或潜在的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临床注意事项由于尚无关于母乳中是否存在伐尼克兰和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的数据,哺乳期妇女应监测其婴儿是否出现癫痫发作和过度呕吐,这些是成人中曾出现的可能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具有临床相关性的不良反应。尚无伐尼克兰影响生育能力的临床数据。根据在大鼠上进行的雄性和雌性生殖力研究,非临床数据提示伐尼克兰对人类生殖力无害(见【药理毒理】)。【儿科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基于伐尼克兰的特性及目前的临床经验,本品与其它药物间未发现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无需调整本品及以下合并用药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对于主要由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化合物,伐尼克兰改变其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可能性不大;由于不到10%的伐尼克兰经代谢清除,已知影响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活性物质,不大可能影响伐尼克兰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见【药代动力学】),因此不需调整本品的剂量。体外研究显示,治疗浓度的伐尼克兰对人肾脏转运蛋白无抑制作用。因此伐尼克兰不太可能影响通过肾脏分泌清除的活性物质(如二甲双胭一如下所示)。二甲双颇:伐尼克兰不影响二甲双胭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二甲双胭亦不影响伐尼克兰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西咪替丁:同时应用伐尼克兰及西咪替丁,伐尼克兰的肾脏清除率降低,其全身暴露量提高29%。肾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或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同时应用两药不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避免两药同时应用。班高辛:伐尼克兰不改变地高辛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华法券:伐尼克兰不改变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凝血酶原时间(以INR计)不受伐尼克兰影响。戒烟本身可能改变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参数。酒瘠:酒精与伐尼克兰潜在相互作用的临床资料有限。与其它戒烟治疗同时应用,安手他国:伐尼克兰不改变安非他酮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尼古丁替代疗法(NRT):将伐尼克兰与透皮NRT同时给予吸烟者12天,研究最后一日检测的平均收缩压明显降低(平均2.6mmHg),该变化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该研窕中,联合治疗组恶心、头痛、呕吐、头晕、消化不良及疲劳的发生率高于单独应用NRT治疗组。尚未研究本品与其它戒烟疗法联合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药物过量】上市前临床研究中未见药物过量的报告。旦发生过量,应按要求给予标准支持治疗。研究显示对于终末期肾病患者,伐尼克兰可经透析清除(见【药代动力学】),但尚无透析治疗药物过量的经验。临床试验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3项针对长期吸烟者(310支卷烟/日)的临床研究表明,本品戒烟治疗有效。2619名受试者接受本品每日2次,每次Img的治疗(第一周进行剂量递增),669名受试者接受安非他酮每日2次,每次15Omg治疗(同样进行剂量递增),684名受试者接受安慰剂治疗。对照临床研究两项设计相同的前瞻性双盲临床研究比较了本品(每日2次,每次Img)、安非他酮缓释剂(每日2次,每次15Omg)及安慰剂的戒烟效果。在为期52周的研究中,患者先接受12周治疗,随后为40周的无治疗阶段。这两项研究的主要终点是经一氧化碳(Co)检测证实的第912周的4周持续戒烟率(4W-CQR)o主要终点的结果显示本品优于安非他酮和安慰剂,并具有统计学意义。两项研窕的一个关键次要终点是40周的无治疗阶段后,第52周的持续戒断率(CA)。持续戒断率定义为9至52周间未吸烟(一口烟未吸)且呼出气一氧化碳测量值不大于IOppm的受试者占所有受试者的比例。研究1及研究2的4周持续戒烟率(912周)及持续戒断率(952周)见下表:研究I(I1.=IO22)研究2(n=1023)4WCQRCAWk9524WCQRCAWk952酒石酸伐尼克兰片44.4%22.1%44.0%23.0%安非他酮29.5%16.4%30.0%15.0%安慰剂17.7%8.4%17.7%10.3%比值比3.913.133.852.66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与安慰剂p<0,0001p<0,0001p<0.0001.p<0,000I比值比1.961.451.891.72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与安非他酮p<0,0001p=0.0640p<0,0001p=0.0062患者报告的吸烟渴求程度、戒断症状及吸烟的强化作用研究1及研究2的药物治疗阶段,随机至治疗组的受试者对吸烟的渴求程度及戒断症状均较安慰剂组显著减少。强化作用可使治疗过程中患者的吸烟行为持续存在,与安慰剂比较,本品亦显著降低了吸烟的强化作用。在无治疗的长期随访阶段,未评价伐尼克兰对吸烟的渴求程度、戒断症状及吸烟强化作用的影响。戒烟状态维持研究第三项研究评价了后续的12周治疗对维持戒烟状态的益处。患者(n=1.,927)首先接受为期12周的开放治疗,每日2次,每次1.mg。第12周结束时,停止吸烟的患者再经随机分组,或者继续服用本品每日2次,每次Img,或者服用安慰剂治疗12周,总研究期为52周。研究的主要终点为双盲治疗阶段第13-24周经一氧化碳检测证实的持续戒断率(CA)。关键次要终点为第1352周的持续戒断率(CA)。该研究显示,后续12周的伐尼克兰治疗(每次Img,每日2次)有利于维持戒烟状态,与服用安慰剂相比有显著差异;本品较安慰剂的持续戒烟优势一直保持至第52周。主要结果汇总于下表:服用伐尼克兰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持续戒断率酒石酸伐尼克兰片n=602安慰剂n=604差异(95%可信区间)比值比(95%可信区间)第1324周CA*70.6%49.8%20.8%(15.4%,26.2%)2.47(1.95,3.15)第13-52周CA*44.0%37.1%6.9%(1.4%,12.5%)135(1.07,1.70)目前黑人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尚未确定本品在该人群中的疗效。在第1周至第5周之间灵活设定戒烟日伐尼克兰的疗效和安全性在第1周至第5周之间灵活设定戒烟日的吸烟者中进行了评价。在这项为期24周的研究中,患者接受12周的治疗,随后进行12周的无治疗随访。第9周到第12周的4周持续戒烟率(4WCQR)伐尼克兰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53.9%和19.4%(差异=34.5%,95%可信区间:27.0%42.0%)和从第9周到第24周的持续戒断(CA)伐尼克兰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35.2%和12.7%(差异=22.5%,95%可信区间:15.8%29.1%)。患者如在12周内自己不愿或不能设定戒烟日,可先接受治疗并在5周内设定戒烟日。在本品复治患者中的研究在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研究对象为494名曾经尝试使用本品戒烟但或戒烟失败、或治疗后复吸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对本品进行了评价。该试验排除那些在之前治疗中有不良事件疑虑的患者参与。按1:1的比例将患者随机分配到本品组(1.mg,每天两次)(n=249)或安慰剂组(n=245)接受12周的治疗,并在治疗后接受长达40周随访。本研究招募的患者在进入本研究的至少三个月之前曾尝试服用本品戒烟(总治疗持续时间至少为两周),且之后已吸烟至少四周。经一氧化碳检测证实,本品治疗组与安慰剂组相比,第9周到第12周戒断率和第9周到第52周的戒断率较高。主要结果汇总于下表:服用伐尼克兰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持续戒断率本品n=249安慰剂N=245比值比(95%可信区间P值第912周CA*45.0%11.8%7.08(4.34,11.55)p<0,0001第952周CA*20.1%33%9.00(3.97,20,41)p<0,0001*CA:持续戒断率循序渐进的戒烟方法在一个52周、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在不能或不愿意在四周内戒烟、但愿意在戒断前12周内逐渐减少吸烟量的1510例患者中对伐尼克兰进行了评价。患者被随机分配到伐尼克兰组(Img,每日两次)(n=760)或安慰剂(n=750)进行为期24周的治疗,并随访至52周。至前四周治疗结束,患者被指导至少减少50%的吸烟量,从第四周治疗到第八周再减少50%,在12周达到完全戒断的目标。最初的12周减量阶段后,患者继续治疗12周。与安慰剂相比,本品治疗的患者有显著较高的持续戒断率。主要结果汇总如下表:服用伐尼克兰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持续戒断率本品n=760安慰剂N=750比值比(95%可信区间)P值第1524周CA*32.1%6.9%8.74(6.09,12.53)p<0,0001第2152周CA*27.0%9.9%4.02(2.94,5.50)p<0.0001此项研究中本品的安全性与上市前研究一致。合并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在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在患有稳定型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外)的患者中对伐尼克兰进行了评价,这些患者已于2个月前被确诊患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被随机分配到伐尼克兰组(Img,每天两次)(n=353)或安慰剂组(n=350)进行为期12周的治疗,随后是40周的无治疗随访期。4周持续戒烟率(CQR)分别为伐尼克兰组47.3%,安慰剂组14.3%;9-52周的持续戒断率(CA)分别为伐尼克兰组19.8%,安慰剂组7.4%o死亡和严重心血管事件由独立的盲态委员会进行裁定。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30天内)每组频率21%的裁定事件有:非致死性心肌梗死(伐尼克兰组11%,安慰剂组0.3%)和因心绞痛住院治疗(伐尼克兰组0.6%,安慰剂组1.1.%)。在持续到52周的无治疗随访期,裁定的事件包括:需要冠状动脉血运重建(伐尼克兰组2.0%,安慰剂组0.6%),因心绞痛住院治疗(伐尼克兰组1.7%,安慰剂组1.1%),新确诊的周围血管疾病(PVD)或因周围血管疾病住院治疗(伐尼克兰组1.4%,安慰剂组06%)o一些需要冠状动脉血运重建的患者接受了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处理和心绞痛住院治疗。超过52周的研究中,伐尼克兰组0.3%的患者发生了心血管死亡,而安慰剂组为0.6%o针对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试者的心血管安全性评估一项在有和无精神疾病史的受试者中进行的研究(亲本研究;见【临床试验】)评估了伐尼克兰的心血管安全性,其非治疗扩展研究(心血管安全性评估研究)也进行了此评估,该扩展研究纳入了6293名完成亲本研窕(N=8058)受试者中的4595人,并随访这些受试者至第52周。在亲本研究中接受治疗的所有受试者中,根据弗雷明汉评估(FraminghamScore)有1749(21.7%)人具有中度心血管风险,644(8.0%)人具有高度心血管风险。主要心血管终点是达到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CE)的时间。MACE定义为治疗期间的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非致死性卒中。死亡和心血管事件由独立的盲态委员会进行判定。下表显示治疗期间、治疗期加30天以及至研究结束时所有治疗组的MACE发生率以及相比安慰剂的风险比。伐尼克兰组N=2016安非他酮组N=2(M)6、RT组N=2022安慰剂组N=2014治疗期间MACE,n(%)1(0.05)2(0.10)1(0.05)4(0.20)相比安慰剂的风险比(95%CD0.29(0.05,1.68)0.50(0.10,2.50)0.29(0.05,1.70)治疗期加30天MACE,n(%)1(0.05)2(0.10)2(0.10)4(0.20)相比安慰剂的风险比(95%CD0.29(0.05,1.70)0.51(0.10,2.51)0.50(0.10,2.48)至研究结束MACE,n(%)3(0.15)9(0.45)6(0.30)8(0.40)相比安慰剂的风险比(95%CD0.39(0.12,1.27)1.09(0.42,2.83)0.75(0.26,2.13)在接受12周以内治疗及接受1年以内随访的吸烟者中,和安慰剂相比,伐尼克兰、安非他酮和NRT没有导致心血管不良反应事件风险升高,但由于总体事件数量相对较少,无法完全排除导致此风险升高的可能性。合并轻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患者在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酒石酸伐尼克兰(1mg,每天两次)对轻、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经得到证实。在52周的研窕周期中,患者接受12周的治疗,随后是一段40周的无治疗随访期。该研究的主要研究终点是经CO检测证实的第9周到第12周的4周持续戒烟率(4WCQR),另一个关键的次要研究终点是从第9周到第52周的持续戒断(CA)。酒石酸伐尼克兰的安全性(包括肺部的安全性)与已有的正常人群中进行的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是一致的。4周持续戒烟率(第9周到第12周)和持续戒断(第9周到第52周)的结果见下表:4VVCQRCA(第952周)酒石酸伐尼克兰,(n=248)42.3%18.5%安慰剂,(n=251)8.8%5.6%I比值比I酒石酸伐尼克兰和安慰剂)8.40p<0,0001404p<0.0001有重度抑郁史受试者中进行的研究伐尼克兰的疗效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随机试验中得到了确证,该项试验研究对象共纳入525名过去两年曾患重度抑郁症的患者或者当前正在接受稳定的抑郁症治疗的受试者。该群体的戒烟率与已报道的一般群体的戒烟率接近。在第9-12周,伐尼克兰治疗组的持续戒烟率为35.9%,而安慰剂组则为15.6%(比值比3.35(95%C1.2.16-5.21)。在第9-52周,两组的持续戒烟率分别为20.3%和10.4%(比值比2.36(95%C1.1.40398)。伐尼克兰组受试者十分常见(210%)的不良事件为恶心(27.0%,安慰剂组为10.4%)、头痛(16.8%,11.2%)、梦境异常(II.3%,8.2%)、失眠(10.9%,4.8%)和易激惹(10.9%,8.2%)o精神病量表结果显示伐尼克兰组和安慰剂组之间无差异,而且在研究期间两组均没有出现抑郁症整体恶化或其他精神病症状。合并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或情感分裂型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研究在128名患有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或情感分裂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