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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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 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 12号) 和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 评工作的通知(晋财通2019) 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 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项 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立项背景。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民优2016l号)、昆明市民政局昆 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的通 知(昆民联发(2018) 1号)、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宁区区对乡(镇、街道)古滇管委会、工业园区管 委会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827号)等法 律法规,这些政策文件为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支出提供了 充分的依据。其目的是进一步保障国家对现役军人家属的优 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事业的重要举措。(二)项目实施内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是拥军 优属的重要内容。2009年8月,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印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通2009 169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由批准入伍地的县级 民政部门负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一次的发放工作。义务兵 家庭优待金的享受期限为2年;2018年1月,根据昆明市民 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 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18) 1号):自2018年度起,全区义 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由区财政按照IOOOO元/ 人/年的标准全额承担补助金额。2018年底,全县(区)符合 享受义务兵家庭人员为297人(其中城镇54人,农村243人)。(三)项目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宁区区对乡(镇、街道)古滇管委会、 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 201827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起,义务兵家庭优待 金补助资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由区财政按照列入区(县)级 财政预算。2018年度,区级财政下达320万元(年初下拨120 万元,年中调剂资金200万元),全区实际支出义务兵家庭优 待金补助资金308. 1万元(含进藏人员一次性政府补贴39人 IL 7万元),年初结余7. 7万元,2018年度累计结余19. 6万元。 项目结余资金存放于晋宁区民政局资金专户,滚存至下一年继 续使用。(四)组织及管理情况。因为是经常性项目,项目每年都开 展,所以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已经比较成熟。义务兵家庭优 待金的发放及管理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农村义务兵家属携带 入伍通知书、户口本于每年8月份到所在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民政办领取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携带入伍通知 书、户口本于每年8月份到区民政局领取优待金。项目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民主决策、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强 化监督管理,确保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制度化和 规范化。(五)项目绩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民政局昆明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18) 1号)、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通(2009) 169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昆明市民政局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实现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0%兑现和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 地平均生活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 30% o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 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 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 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 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 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 我单位对本次绩效评价进行了认真准备和安排,明确了人员,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了认真核算, 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以及项目实施以来的主要经济、政治和 社会效益进行了认真分析。(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L绩效评价原则。采用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 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等对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 目开展评价工作。2,绩效评价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 办(2010) 163号)和晋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宁县财政 性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指南(试行)的通知(晋财通2015) 15号)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实施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 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在运用评价 方法时,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 .数据填报和采集。(1) 3月23日-30日,根据评价项目确定评价组组成人 员及项目负责人,学习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规文件。(2) 4月1日-10日,了解项目概况、收集相关资料。制 定项目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2 .社会调查。(1) 4月11日T6日,收集、核对、分析相关资料。抽 取部分村委会,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3 .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1) 4月17日-20日,核实相关数据,分析、整理收集 到的全部资料,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核实。(2) 4月21日-27日,撰写和提交绩效评价报告。(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由于本次绩效评价时间短、任务重,在问卷调查的范围上 存在客观局限性。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一)评价结论。L评价结果。经过评价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结,晋 宁区民政局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按资金批复用途使用, 经济、社会效益达到项目立项目的。经评价组综合考评打分, 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详见“附件1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表)。2 .主要绩效。项目的实施,让义务兵在两年的服役期间, 其家庭享受到了 2018年度人均IOOoO元的政府优待,较2017 年人均8973元对比年均增长IL 4%,较好的改善297户义务兵 家庭生活条件,实现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0%兑现,同时,对进 藏服役的39名人员按人均3000元标准发放进西藏服役一次性 政府补助1L7万元,对做好新时期征兵工作,鼓舞部队士气, 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二)具体绩效分析。(详见“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表)四、成本效益分析L经济效益。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重要举措,使 晋宁区符合条件并享受补助的297户家庭每年获得政府补助 IOoOO元,对进藏服役39名义务兵家庭除发给统一的优待金外, 再发给一次性特殊优待金3000元,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 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改善,2,社会效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有效激 励晋宁籍现役军人保卫祖,献身国防事业,对做好新时期征兵 工作,维护国家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 .可持续影响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制度,是服务国防事业一项重 要举措,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对于保障义务兵家庭共享发 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 要的促进作用。4 .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组通过走访晋宁区受益义务兵家庭,对项目相关政 策、项目相关宣传介绍、项目实施后对涉及家庭经济改善情况、 生活满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由于大多数家庭的文化水平 都很低,在调查中主要采取由项目组成员对每位义务兵家庭父 母进行访谈,并作好访谈记录,根据获取的感性资料进行统计 分析的方式进行,通过分析统计,满意度95%以上。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规定动作,圆满 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任务。(二)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城乡一体化程序越来越高,现执行的昆明市民 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 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18) 1号)文件为本政策规定最低标 准,建设区委、区政府重新拟定本区(县)管理办法,适 当提高标准。二是本次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设定及工作的开展存在较 大难度,可能存在不全面的情况。(三)建议和改进措施。绩效评价属于财务专项工作,需要相应专业知识的支撑。 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相关部门加强专项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以提 高工作质量。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