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投资基金实施方案.docx
PPP投资基金实施方案一、基金设立原则政府引导。由市财政出资参股市场化的PPP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PPP项目投资,并充分发挥基金的示范效应和标尺作用,引导带动PPP项目领域的市场竞争。市场化运作。公开择优选择基金管理机构及社会资本出资人,由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专业化运作。同时,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参与PPP项目的公开竞标O扩大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以4倍以上的杠杆撬动金融、产业等社会资本组建基金;通过基金的项目投资,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优化结构。基金重点投向经营性和准经营性的PPP项目,充分挖掘财政支出限额的最大投资效应;鼓励投向由存量项目转型的PPP项目,适度安排纯政府付费的非经营性项目。二、基金的发起和设立(一)基金名称:某某市PPP投资基金。(二)基金规模:人民币250亿元以上。(三)基金出资:社会资本与市财政的出资比例4:1以上,市财政出资50亿元,社会资本出资200亿元以上。社会资本出资人包括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四)基金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有较强的资本募集能力和较好的管理业绩的专业机构运作(下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按基金募资额的1-3%出资,即出资额超过2.5亿元。(五)基金组织形式:PPP投资基金由市财政发起,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市财政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其他社会资本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六)基金出资:采取总额认缴和分期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先是基金募集时确定各出资人的认缴额度及比例;然后按照项目投资进度,由基金管理机构通知各出资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七)基金期限:基金设立年限为15年,到期后如仍有项目未退出,可按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无需政府承诺回购。(八)基金募集:首先,公开招标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在投标时应与相关社会资本出资人签订出资意向合同,承诺出资额度和资金回报率标准(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关联,作为基金是否必须投标PPP项目的衡量标准);然后,由中标的基金管理机构发起募集,社会资本出资人按基金募集文件约定申报出资。若中标的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按其投标书承诺的募集额度和资金回报率标准完成募集目标,则扣缴其竞标保证金,并按综合评分排名由下一位基金管理机构投标人依次替代,进行重新募集。市财政对基金其他社会资本出资人没有固定收益率的保底承诺,出资人收益的高低取决于所投PPP项目的投资效益。三.基金投资(一)投资范围:必须是符合“美丽某某、品质之城”发展主线的经市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具体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基金投资项目。(二)投资方式:基金主要以股权方式投资于PPP项目,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三)参与方式:作为普通的社会资本投标人,平等参与PPP项目选择社会合作伙伴的公开竞标。只要政府推出的PPP项目的资金回报率上限不低于基金的资金回报率标准,则基金必须参与PPP项目投标,并作为标尺,引导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标人充分竞争、合理定价,最后由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拟定的PPP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基金可以先联合施工、运营方,再共同参与PPP项目竞标;也可以在中标PPP项目后,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合作的施工、运营方。(四)施工运营方参股:施工、运营方应该以股权形式按照PPP项目资本金的20%以上比例出资,作为劣后级股权,参与设立PPP项目公司。若项目的建设、运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运营方的出资额可以作为赔偿来源。(五)投资期限及退出:基金所投资具体PPP项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投资退出一般有项目清算、股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相关资产核算应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四、基金收益及分配(一)基金收益来源:一是所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分红收益;二是从项目公司以清算、股权转让、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退出所获得的股权投资本金和收益;三是基金间隙资金运作收入;四是其他合法性收入。(二)基金出资人回报:基金的社会资本出资人作为优先级,市财政和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劣后级。基金出资人的回报采取基本收益加浮动收益的分配办法,基本收益按照基金的资金回报率标准实行按年分配,首先分配优先级,其次劣后级;收益超过所有出资人的基本收益的剩余部分,作为浮动收益分配,浮动收益的25%奖励给基金管理机构,剩余75%部分再按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出资人。五、基金管理架构及运作(一)基金管理主要架构1.设立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提出基金设立方案,牵头拟订各类制度,招标基金管理机构及社会资本出资人,牵头组建项目投资审定委员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监督、考核等事项。2 .组建项目投资审定委员会(简称项目审委会)。项目审委会由市财政局、社会资本出资人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负责审定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的项目投资方案。3 .委托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日常运行、沟通联络、基金信息反馈等;负责项目尽职调查、项目资金召集和投放、项目日常管理、基金账户管理、间隙资金运作等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信息报告。(二)基金投资决策1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将拟推出的PPP项目推荐给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机构对项目作尽职调查。2 召开项目审委会前,基金管理机构应将拟上会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提交给各出资人,包括项目情况及拟投入金额、期限、方式、回报、退出机制等初步方案。3 项目审委会召开审查会议,到会人数、表决权数需同时满足应到人数、应到表决权数50%(含)以上,表决事项获得到会全部表决权5096(含)以上同意的予以通过。对于按规范要求实施的PPP项目,只要其资金回报率上限不低于基金的资金回报率标准,则各出资人代表应该投同意票。各出资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对不符合基金章程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方案,市财政局享有一票否决权。4 .项目审委会通过的事项,应由参会审委会委员签字确认。项目审委会表决通过的项目投资方案,由各出资人按认缴比例出资。六、基金风险控制(一)项目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应加强项目运营情况跟踪督查,及时向项目审委会报告异常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审委会可根据基金管理机构的建议,表决项目投资调整事项。(二)基金监督。基金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的跟踪抽查,强化对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并通过考核奖励对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正向激励。(三)管理责任。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运作和所投资项目的管理。若PPP项目投资非因不可抗力没有达到预期盈利目标或发生亏损,应先由基金管理机构按管理费、分享收益和出资额的次序进行弥补。(四)损失分担。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根据各出资人的优先、劣后级次,如投资发生损失,首先由基金管理机构承担损失,其次由市财政在出资额度内承担风险,剩余损失再由优先级社会资本出资人在出资额度内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