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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ZJaFWZN-202000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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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ZJaFWZN-202000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指南.docx

    a)FWZN-2020/00SHZJ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指南2020-04-30实施2020-04-30发布上海市水务局发布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的委托和提供。二、事项名称事项名称: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三、中介服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不妨碍行洪、输水后,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储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不得擅自填堵、占用或者拆毁。()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禁止擅自填堵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填堵河道需要实施水系调整的,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批准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四)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五)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擅自填堵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并按照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先完成开挖、后填堵的顺序实施,新开挖河道面积应当大于填堵面积。(六)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郊区(县)填堵河道许可事项批后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沪水务(2013)1216号)(七)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填堵河道的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水务(2014)788号)(八)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沪水务(2014)1175号)(九)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河湖水面率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7)45号)(十)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填堵河道的审批”审核委员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水务(2017)731号)(十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全市河湖水面率监督管理的通知(沪水务(2017)1430号)四、中介服务范围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禁止擅自填堵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填堵河道论证报告。五、中介服务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工程建设中涉及填堵现有河道、拟用于补偿河湖面积的新开(拓宽)河道以及过渡期间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等。六、中介服务内容填堵河道论证主要内容:(1)项目工程建设填堵河道的必要性分析;(2)项目工程建设中涉及填堵河道的现状调查及承担的功能分析;(3)项目工程需填堵河道的面积和容积分析计算;(4)流域或区域的水利规划、排水规划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符合性复核;(5)市政府批复的河道蓝线符合性复核;(6)拟补偿河道的落地性分析(含土地用途说明)及面积和容积分析计算;(7)开填平衡(满足开填比例系数)分析计算;(8)对区域防洪除涝、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以及综合方面等的影响分析;(9)过渡期间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七、中介服务方法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论证方法,其中以量化分析为主。(一)定量分析主要包括:(1)项目工程需填堵河道面积、容积的计算依据测绘院地形图、河道普查资料或现场测量资料获取,并经当地水务部门确认。其中,拟填堵河道面积取“2011年上海市第二次水资源普查成果、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调查成果、最新一年度发布的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成果”三者河道面积最大者(后续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2)项目工程拟补偿的新开(拓宽)河道应符合规划蓝线要求,其面积、容积应根据批复的河道设计要素进行计算;(3)拟补偿的新开(拓宽)河道面积应符合发布的当年度各区相关街镇填堵河道的审批执行的开填比例要求(每年度各区相关街镇填堵河道的审批执行的开填比例要求将通过文件发布);(4)项目工程拟用于补偿的新开(拓宽)河道应符合沪水务(2014)788号文件规定要求,全市226条骨干河道不得用于其他河道填堵的功能性补偿(另有规定的除外),全市226条骨干河道名录详见附件1;(5)河道开填平衡应满足就地或就近平衡的要求,原则上开、填河道应位于同一街镇范围,并应控制在同一坪区/水利分片内。(二)定性分析主要包括:(1)拟填堵河道现状承担功能分析;(2)拟填堵河道满足条件分析:不属于规划蓝线控制河道,不属于全市1864条黑臭河道(满足已竣工验收的除外)及列入建设部名录的67条黑臭河道;不属于列入水利专项整治、竣工验收后未满三年的河道(另有规定的除外)。(3)拟用于补偿的河道满足条件分析:未用于其它建设项目的填河补偿;未列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十三五”期间需要完成河湖水面率对应的项目清单;不属于全市226条骨干河道新增加的河湖面积(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上不属于跨行政街镇、跨坪区/水利片补偿;未纳入最新一年度的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成果。(4)对区域防洪除涝、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以及综合方面等的影响分析。(5)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开、填河满足“先开后填、开大于填”的要求。(6)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开、填河责任主体。上述内容中(2)、(3)部分的要求适用于“十三五”期间,后续如有更新调整将及时发布。八、中介服务结论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结论,应包括:(1)填堵河道的必要性及对周边地区的影响;(2)提出建设项目填堵、新开补偿填堵河道面积的主要内容;(3)分析说明补偿河道的合理性与可行性;(4)按拟定开、填方案实施后对区域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的影响结论;(5)另外还须增加的防治和补救措施;(6)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注意问题和建议。九、法律效力编制的填堵河道论证报告作为与河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申请填堵河道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之一,是审核部门完成审核立项出具填堵河道审核意见的重要依据。未进行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审核或者经审核认为建设项目不符合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填河行为。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不具备规定资质,或填堵河道论证报告不符合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编制大纲要求的,填河申请不予受理。建设单位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编制单位对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的内容与结论负责。十、中介服务机构(一)中介服务机构条件入选专业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对于填堵河道中含有区管及以上等级河道的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工程咨询(水利水电)咨信乙级及以±0对于填堵河道中不含有区管或以上等级河道的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工程咨询(水利水电)咨信乙级及以上。(二)中介服务机构证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咨信资质证书详见附录1。(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范围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或咨询业务范围。H、中介服务合同中介服务合同名称:XXXX(项目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详见附录3。合同形式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由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十二、中介服务材料(一)中介服务材料形式标准(1)幅面尺寸及封面:用纸采用标准A4型纸,附图、插图(表)可适当加大,但应为A4型纸的整数倍;(2)印刷和装订:左侧胶装,可在“书脊背”印制报告书全称;(3)电子文档:1)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技术文件的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含正文、附件和附图),其中附图文件应为JPEG(JPG)格式。2)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技术文件的正文部分还应提交doc格式,河道矢量图还应提交CAD格式。(二)中介服务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材料来源/出具部门要求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复印件1电子中介服务对象提供相关批复文件2控制性详细规划复印件1纸质/电子中介服务对象提供相关批更文件3周边区域的规划水系复印件1纸质/电子中介服务对象提供文本、图纸4补偿水域平面图(含河道蓝线)复印件1电子中介服务对象CAD格式5本地块电子平面图复印件1电子中介服务对象CAD格式()中介服务委托书名称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委托书,详见附录2.十三、工作程序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中介服务工作程序为:(一)签订服务合同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并与编制单位签订XXXX(项目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二)资料搜集(1)项目工程所在地块涉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利规划、雨水排水规划、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2)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现状雨水排水资料;(3)项目工程所在区域河道以及拟用于补偿面积河道基本情况,包括河道现状要素、规划要素以及近年实施情况及计划等。()现场勘查(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工程批复范围,现场踏勘、调研征地动迁情况,确认工程填堵河道的名录、填堵范围、填堵面积以及补偿河道的名录、范围和面积;(2)现场勘查项目工程范围外周边河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现状情况;(3)现场勘查项目工程周边现状雨水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四)报告编制严格按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附录4)章节和编制要求进行填堵河道论证报告(送审稿)的编制。(五)报告完善编制单位根据审核部门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六)报告提交编制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将修改完善后的“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提交建设单位办理审批。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流程示意图详见附录5。十四、中介服务期限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十五、中介服务文件(一)中介服务文件名称中介服务文件为:XXXX(项目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二)中介服务文件主要内容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概述(2)基本情况(3)填堵河道实施方案(4)河道开填平衡分析(5)影响分析(6)投资匡算(7)结论和建议(8)附录(含附表、附图和其它附件等)(三)中介服务文件编制要求参见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上海市水务局,2014年7月)要求编写。编制内容要求详见附录4。(后续如对编制要求进行更新,将及时对外发布)(四)中介服务文件格式与载体(1)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格式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附表和附图。1)论证报告、图纸应订成一册,论证报告用纸规格应为A4打印,图纸装订规格应为A3。2)封面应有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扉页1应有报告名称、任务编号、签署栏、编制单位(名称、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扉页2应有设计或咨信资质证书,扉页3应有签署栏。3)附表应包括现状河道填堵统计表、上位规划河道规模表、补偿河道要素表以及河道(湖泊)面积、容积开填平衡统计表、新建(改建)口门建筑物要素表。4)附图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位图、区域规划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它法定规划图则)、现状水系图(2011年成果、2016年成果、最新一年度发布的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成果)、蓝线规划图、补偿河湖面积平面图、开填平衡图、地区临时排水示意图。5)其它附件应包括拟填堵河道所在项目的立项批复(或相关佐证材料)和补偿河道的立项批复(或相关佐证材料)。(2)论证报告及附图应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收费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十七、主要义务和责任(一)委托人主要义务和责任(1)建设单位应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技术条件和能力、信誉良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的编制;(2)建设单位应与承担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的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建设单位应为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报告编制必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协调有关建设项目的外部条件,尤其是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相关单位。(二)中介服务机构主要义务和责任(1)承担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对当时条件下所作出的填堵河道论证结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承担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建设项目的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作出科学、公正、客观的结论,提出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十八、中介服务禁止性规定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3)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活动;(4)出具严重失实的填堵河道论证报告;(5)转包填堵河道论证项目。十九、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4号综合窗口(二)电话咨询(021)52398146、(021)12345(三)网上咨询(四)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长宁区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邮政编码:200050二十、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上海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讯地址:长宁区江苏路389号邮政编码:200050(二)电话投诉(021)12345(三)网上投诉(四)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讯地址:长宁区江苏路389号邮政编码:200050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机构证件示范文本上寿市赞展和改革委员会!SI回/密!向*工程咨询单位二级资信证书IlflI类 Bl :VOlttC发证单位:附录2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委托书示范文本XXXXX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XX项目需编写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现正式委托贵公司承担该项工作,望贵公司接受委托后尽快展开工作,确保报告书达到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的审议。特此函达!XXXXXXXX公司XXXX年XXXXXX(项目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登记编号:mi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XXX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委托方:(甲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有效期限:上海市年 年受托方:(乙方)省(市)区(县)月日月日至项目结束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XXXXXXXXXXXXX填堵河道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内容:为XXXXXXXXXXXXXXXXX编写熄河论证方案。2、要求:满足水务行政许可审批,并使地块内项目竣工后,不影响区域内排水的通畅。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年_月_日至项目结束在上海市(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提供报告形式咨询方案三、甲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5日(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L地形图.2.控规,其他:/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五、验收、评价方法:甲方接受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报告。六、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协商,本合同总价为万元(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含专家评审费)。最终以审计价为准,多退少补。支付方式:一次总付:/分期支付:D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预付合同款万元整:2)甲方获得乙方通过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成果报告和行政许可后,十天内支付合同款万元。其它方式:/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工条约定,工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表任: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告编制、每延误一天,甲方可扣除总咨询费的千分之一。(二)其它:无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0(一)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诉讼,约定一人民法院管辖破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九、其它(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本合同所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附则:本合同老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名称(或姓名)(签章)牯去,届电田音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单位公章荽托方委托代理人(签或)联系(经办)人(签章)甲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方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名称(或姓名)(签基)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法定代表人绥章)托委托代理人(签章)方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政码此编方电话开户银行年月日帐号名称(或姓名)(签章)技术合同专用堂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单位公章中委托代理人(签直)介联系(经办)人(签章)方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填写说明(可贴印花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由各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行、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拦划(/)表示.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的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即放弃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如果合同当事人选择了诉讼,即放弃仲裁,因此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约定。六、其它: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七、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年月日附录4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1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论证依据、编制原则、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Ll项目背景包括建设项目内容、所在的地理位置、平面布局、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并说明填堵河道的必要性。1.2 论证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有关批准的城市、水务规划文件。(4)建设项目获得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1.3 编制原则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内容应满足区域防汛安全要求,并满足“符合规划、开大于填、先开后填、就近补偿”的原则。1.4 技术路线和工作内容阐明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的工作内容。2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应介绍说明区域范围内现状河道的功能及定位、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相关规划及实施情况等。2.2 河道现状及功能分析(1)河道名称及河道等级,判定是否为规划河道。(2)论证范围内河道要素,包括河道的起讫位置、长度、口宽、底宽、底高等。(3)河道功能,包括水安全功能、水资源功能、水环境功能,及水利工程、水文测报设施功能以及其他功能等。2.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2.4 简述影响范围内的现状水利设施,包括堤防、涵洞、水闸、泵站等的基本情况。(2)排水口等其它涉水设施的基本情况。2.5 地区控详规划和水务规划(1)地区控详规划情况,包括地区功能定位、平面布局及审批情况等。(2)相关水务规划情况,包括水系规划及雨水规划。其中水系规划需说明水系规划布局、规划河道要素及审批情况;雨水排水规划需说明规划雨水排水模式,涉及强排水的,说明雨水排水系统、服务范围,以及雨水泵站、管网规模及建设运行情况,涉及自流排水的,说明地面控制标高,河网间距及雨水排水方向,涉及坪区排水的,说明坪区建设基本情况、控制最高除涝水位、地面控制标高,河网间距及雨水排水方向等。(3)其他有关规划情况。3 .填堵河道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填堵河道、补偿河道或其他补偿方案的内容。3.2 拟填堵的河道情况拟填堵的河道名称、位置、起讫点、规模、面积等,以及其他受影响的防汛设施。3.3 水系调整和补偿方案拟新开(拓宽)的河道名称、位置、起迄点、规模、面积等,以及其他措施(包括新开或拓宽河道的配套工程或采用其他补偿措施等)。若涉及对已有规划水系进行调整的,应确保不改变原规划水系承担的功能,并按原程序报批后,再将新开(拓宽)河道作为补偿方案。新开(拓宽)河道应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河道规划蓝线,若新开(拓宽)河道超出河道规划蓝线范围,则需由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出具的书面意见,同意将超出蓝线部分的河道纳入规划河道范围;若新开(拓宽)河道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则建设单位应先期办理好进本农田退出补划手续;若涉及耕地,应按规定办理农转用征地手续,落实新开(拓宽)河道用地。3.4 新开(拓宽)、填堵河道的实施计划明确新开(拓宽)河道的实施主体和相应的资金安排计划。明确新开(拓宽)和填堵河道实施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新开(拓宽)河道应在填堵河道前实施。对范围较大、涉及河道较多的,应有明确清晰的阶段划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每阶段相应新开(拓宽)河道在填堵河道前实施,确保防汛排水安全。3.5 过渡期间临时防汛排水措施新开(拓宽)河道及新建排水工程未完全实施到位期间,为确保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域防汛排水安全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根据需要在项目内部设置排水明沟或管渠,准备临时排水泵站等。收集后的雨水排入附近河道或施工前期预埋的雨水管渠时也应考虑对水环境的保护,设置必要的沉淀池、过滤网等。由于建设项目填堵河道影响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必须同步落实过渡期间临时防汛排水措施。4 .河道开填平衡分析4.2 复核计算水位根据水域功能、水利分片、地面高程,复核确定相应的计算水位,作为水体容积等计算分析的依据。4.3 填堵河道面积计算拟填堵河道面积取“2011年上海市第二次水资源普查成果、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调查成果、最新一年度发布的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成果”三者河道面积最大者(后续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4.4 填堵河道容积计算填堵河道容积是指计算水位对应的河道开填前后的水域水体容积差,作为分析调蓄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依据。4.5 区域河湖水面率计算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面积统计资料以及项目建成前后的水域面积,分别计算相应的河湖水面率,从而分析建设项目对区域河湖水面率的影响。4.6 开填平衡分析新开(拓宽)河道应满足区域水功能需要,地区有水系规划的,新开(拓宽)河道应符合区域水系规划要求。新开(拓宽)河道应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河道规划蓝线,若新开(拓宽)河道超出河道规划蓝线范围,则需由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出具的书面意见:同意将超出河道蓝线的部分纳入规划河道范围。新开(拓宽)河道征地应符合土地规划相关规定,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则建设单位应先期办理好永久基本农田退出补划手续;若涉及耕地,应按规定办理农转用征地手续,落实新开(拓宽)河道用地。补偿河道面积应不小于填堵河道面积,补偿河道面积应符合当年度发布的各行政区内相关街镇填堵河道审批执行的开填比例要求。涉及规划水系调整的,调整后的河道面积不小于原规划河道面积。河道开填原则上应在同一街镇范围内就地平衡,并控制在同一坪区/水利分片内。全市226条规划骨干河道整治中新增加的规划河道面积,原则上不得用作其他河道填堵的功能性补偿(另有规定的除外)。5 .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各方面影响进行分析。影响分析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域。对实施期限较长的项目除了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永久性影响,还需分析过渡期间的影响。5.2 防汛影响分析5.2.1 一般要求(1)建设项目防汛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通过水文分析方法获得。对于已有的水文资料应进行设计验证和复核;对于无资料地区,应进行必要的水文分析计算。(2)对占用河道过流断面,影响河道过流能力的阻水建筑物(包括施工期临时阻水建筑物),应进行水位影响分析计算。(3)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周边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5.2.2 水文分析(1)水文分析计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资料的审查与分析;资料的插补和延长;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根据论证需要提供相应的水位、流量及径流成果;成果的合理性分析。(2)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水利片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用。5.L3水位影响分析(1)当采用经验公式进行壅水计算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采用的经验公式及其适用性分析;有关参数的选用及其依据;选用的计算水文条件;计算方案及其条件;壅水高度及长度的计算结果。(2)当采用数学模型进行工程壅水影响计算分析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模型的基本原理;计算范围及计算边界条件;模型的率定;计算水文条件;工程概化;工程计算方案;计算结果统计分析。5.L4排涝影响分析排涝影响分析计算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对周边地区排涝能力的影响。包括周边地区排涝标准和排涝能力变化、排涝设施排水能力变化、排涝运行方式变化等的复核分析。5.1.5其它有关方面(1)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2)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52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521一般要求对于填堵具备供水灌溉功能的河道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河道供水灌溉能力的影响;对于填堵输水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河道的输水能力影响情况。522供水灌溉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填堵河道后对该区域供水灌溉的影响,通过对填堵河道调蓄容积变化的计算进行分析。供水灌溉的影响计算分析,主要应分析计算河道水位的变化及对供水水量和能力的影响。523输水能力计算计算河道的输水能力变化情况,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重要输水河道应进行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试验。河道输水能力影响计算分析,主要应分析计算输水水位的变化值及对设计输水量的影响值。1.3 水环境影响分析应在水功能区划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述河道内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填堵河道的水环境功能。从河道承担的水环境功能出发,对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容量会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水环境功能和容量影响分析。1.4 其他影响分析除上述三方面影响分析外,填堵河道如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也应作必要的分析论证:(1)区域内现有水利设施自身安全及运行安全。(2)河道的生态景观、养殖等功能。(3)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等。1.5 综合影响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水利分片的功能定位、水利工程的分布情况等,以及上述建设项目填堵河道防洪排涝影响分析、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水环境容量影响分析、水利设施的影响分析等成果,对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进行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填堵河道综合影响分析应以是否符合水利发展需求、保证水域防洪除涝和水资源利用等正常功能发挥、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与正常运行、保障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为原则,分析建设项目填堵河道是否合理可行。6 .投资匡算根据现场情况和已有资料,对整个工程实施费用进行匡算,给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包括土地费用、填堵河道、新开(拓宽)河道的相关工程费用、动拆迁费用等。7 .结论和建议总结归纳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论证分析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归纳汇总建设项目新开、填堵河道面积的主要内容。(2)按拟定方案进行填堵河道并进行补偿后对区域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的影响结论。(3)另外还须增加的防治和补救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注意问题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相关的行政许可、技术规范或施工注意事项等。8 .附录附录应包括必要的图表以辅助说明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其中所有图纸大小要求均为A3,现状水系图、规划水系图、河面积平衡分析图、规划蓝线方案图应同时提供CAD电子版。8.1附表(1)现状河道填堵统计表含填堵河道名称、长度、宽度(平均宽度或宽度范围)、面积等。(2)上位规划涉及的相关河道、口门建筑物规模表。(3)新开(拓宽)河道要素表含河道名称、起讫点、长度、口宽、底宽、底高(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等。(4)河湖面积开填对比表。(5)新建(改建)口门建筑物要素表。8.2附图(1)区位图(2)控详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平面布置图(3)现状水系图(4)蓝线规划图(5)补偿河湖面积平面图(6)开填平衡图(7)地区临时排水示意图(8)其它需要的图纸8.3其它附件(1)拟填堵河道所在项目的立项批复(或相关佐证材料)(2)补偿河道的立项批复(或相关佐证材料)附录5填堵河道编制服务流程示意图拟开河道的名录、 数量、范 围、面帜开填平衡分析影响分析周边水利设施运行 现状术准技惊律规法法目复件项批文关现'道线 相菽划河蓝地围用范状水现排状系现水目围项概项范及目编制论证报告重新调直、分析、编制附录6常见错误示例1 .常见错误:新开(拓宽)河道未立项,土地指标未落实或难以实施的情形下,编制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正确做法:新开(拓宽)河道应具备实施落实的条件,方能委托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的编制。2 .常见错误:填堵河道论证报告中未考虑防汛措施(包括临排措施)。正确做法:为保证地区的防汛除涝安全,填堵河道的审批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水利工程)单位编制填河论证技术报告(含相应的水功能补偿措施或者水系调整方案、临时和永久排水方案等),明确新开(拓宽)和填堵河道水系的位置、规模、面积、责任主体及实施(开工、竣工)时间计划安排等资料。3 .常见错误:办理填埋河道的审批行政许可后,直接实施开、填河道。正确做法: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还应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在填堵河道前,建设单位还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附录7常见问题解答L问题: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有什么资质要求?解答:对于填堵河道中含有区管及以上等级河道的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工程咨询(水利水电)咨信乙级及以上。对于填堵河道中不含有区管或以上等级河道的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工程咨询(水利水电)咨信乙级及以上。2 .问题: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净地,地块内原有河道填埋时是否还要办手续?解答: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净地的,若地块内原有河道需填埋,需要办理填埋河道的审批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的主体原则上为土地出让方,但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办理主体的,以合同明确条款为准。3 .问题:开发地块内仅有坑塘水面,填埋时是否要办手续?解答: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汉,如地块内的坑塘水面已纳入河湖面积统计数据,须办理填堵河道行政审批手续。附录8填堵河道编制服务依据目录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三次修正);(4)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1997年上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V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5)上海市防汛条例(2003年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2014年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正);(6)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210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7)上海市排水条例(1996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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