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ppt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41号),要点,何谓“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原则创业孵化基地类型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和条件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提交的材料孵化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的扶持政策孵化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享受政策渠道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何谓“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是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原则,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孵化园以及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类型,园区型(包括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有独立的场地或种养殖基地,单层或多层厂房,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及规章制度,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制造等创业项目 楼宇型多层写字楼,有独立办公室,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代理、经销、广告、设计等创业项目 店铺型(包括一条街)地理位置相对适宜,方便消费者,每个店铺的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经营、销售、服务类等创业项目。市场型地理位置适宜,市场经营项目相对专业化,各摊位相对独立,有专门的市场管理办公室及管理制度,主要用于对外经营、商品买卖等创业项目。厂房型厂房相对集中,适合小型加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入驻,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各类产品的加工或维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和条件,(一)申报主体。经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财务等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二)场地和配套设施。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0平方米,可容纳孵化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0户;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基地内水电、道路、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对进入基地的孵化企业在场地的提供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上,价格要低于市场价位。(三)配套服务。基地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区域,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人员,能够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制定健全的孵化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孵化企业台账和政策落实台账,帮助基地内的孵化企业申报场地、水电补贴及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维护孵化对象的合法权益。,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经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或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机构,统一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核查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基地进行评审,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合格的机构,授予“市(县、区)创业孵化基地”牌匾,创业孵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申请,评审,授牌,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提交的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二)创业孵化基地可行性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三)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或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四)基地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孵化企业,孵化企业是指经批准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各类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商注册地应在入孵基地所在巿、县;(二)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24个月),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孵化企业的创办者为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本款所指农民工是指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范围的农民工。(四)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以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为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的扶持政策,创业孵化基地对孵化企业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服务的,可申请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具体标准为:(一)厂房类、园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3万元/年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楼宇类、铺面类、巿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年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孵化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一)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按规定条件享受以下各项补贴。1.场地和水电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的,可按季申报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3.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孵化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三)孵化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小微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以及按财税201439号文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渠道,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由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孵化企业享受的各项补贴,由所入驻的创业孵化基地代为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孵化基地履行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向创业孵化基地延伸,及时提供完善的创业咨询服务与指导。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内开设证照办理和税务登记“绿色通道”,或设立代办服务窗口,为孵化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就近、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