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管理制度.docx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全方面素质,我校特此整合了学校现有社团,共28支校级社团,2支专业部社团,简称为“xx社团”,分为“红色系社团(文体类):XX狮队、校合唱队、校武术队、校踢跳队、校男子篮球队、校男子足球队、国旗队、民族舞蹈社、XX舞社、动漫社XX组、动漫XX组、动漫XX组、动漫XX组、动漫社绘画组、动漫社CoS组、话剧社、女篮社、吉他社、羽毛球社;黄色系社团(生活类):模型社、航模社、手工社、手账社;蓝色系社团(职业类):礼仪社、文学社、书法社、广播站、古汉文化社、XX社、XX工程能力创新社。”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二条学生“XX社团”社团的管理事务由团委下属的社团管理部负责,主要职能如下:1.管理社团相关事务(如社团招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场地批准等)。2 .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包括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等)。3 .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组织全校性社团活动等。4 .社团管理部自身的工作(如宣传部负责自己活动情况宣传、社团活动宣传,办公室总体把握自身纳新等)。5,负责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管理不足的社团的注销工作,及社团的整合工作。第三条社团管理部工作将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共同建设优质的中职生社团文化,切实做到:“想学生之所想,办学生之所需,解学生之所难”,树社团新形象。第三章管理办法第四条社团组织管理(一)社团成立的条件1 学生社团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服从校学生社团管理部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学校有关条例。2 学生社团必须由至少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主要发起人必须思想品质好,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 学生社团必须有规范的名称。以非盈利为目的,以学生为主。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其社团性质相符,能准确反映其特征。4 学生社团必须具备明确的章程以规定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原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管理制度等,必须拥有不少于五名的成员、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及至少相关的指导人员。5 学生社团发起人有系统的社团发展规划,规划包括2年内社团发展的目标、规模、会员的培训目标、计划等。6 群部所成立的社团不能与校社团重复。(建议群部开展有本群部特色的社团或工作室)(二)社团成立流程1 .发起人准备社团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章程、主要活动策划、指导老师详细意见、发起人名单(5人以上)。2 .群部若要成立相关社团,先要起草社团立项书交于群部负责老师,然后由发起人交给负责人和团委老师。相关成立材料最终由学生会负责人、团委老师与文艺部部长进行全面的初步审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如否决审议,则驳回学生社团成立申请。3 ,社团筹备成熟后,由筹备人员递交建社申请和章程草案。通过后成立,并提交社团学期详细活动计划和具体财务管理等相关资料。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方可成立社团。第五条社团日常管理社长要积极认真的组织社员正常开展社团活动,由社长、相关指导人员传授技艺、知识。社长要做好书面记录及总结,并将记录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备档。(一)社团检查制度每天将由巡逻的干事将每次对社团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具体记录事项为:1.社团活动是否按时并开展2 .社团活动参与社员人数,未到人数3 .社团活动时纪律情况4 .社团活动结束后活动教室卫生情况5 .社团活动结束后教室电器关闭情况若检查出以上问题干事将进行记录,在每周一次的干部会议上进行指出与批评。(二)社团活动教室使用规章制度社团活动中心由社团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为制定社团活动中心使用表,监督社团日常活动,保持中心清洁卫生等。为调动社团活动气氛,维护社团活动中心活动秩序,保持活动中心卫生清洁,加强活动中心的管理,保证活动中心财产安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活动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每学期初,各社长上报本社团活动时间,由社团管理部整理、协调、制定学期社团活动中心使用表。2 .社团活动前,由社长前往社团管理部借用钥匙,在活动后由社长或社团负责人归还。3 .社团活动时,本教室仅供本社人员进行活动使用,不得任意移作他用或借给其他社团与本社团无关人员使用。4 .社团活动时,在活动教室内严禁抽烟,打牌,过分亲密等违纪现象。5 ,使用活动教室期间保持教室清洁卫生,注意用电安全,结束前进行打扫。6 .社团活动结束时,必须关闭活动教室的电脑、电灯、电扇、门窗。7 .本社人员均需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教室内物品,如有损坏,应及时保修。如若个人恶意损坏,则照价赔偿。8 .如社团活动时间临时更改,需提前向社联合报备,由社联会统一调整安排。9 .其他组织如需借用本活动中心或设施物品,需提出申请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三)社团换届选举条例1 .换届工作原则各社团在校团委主管老师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统一安排部署。2 .换届时间原则上每年社团各社长毕业时为社团负责人在本学期换届选举时间,但需提前一学期上报后备的社长和副社长,由团委老师、社团管理部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等,进行审核,推选候选人名单,须含有各候选人的基本资料(姓名、性别、班级,住宿情况等)和在社团的基本工作简历(担任的职务,所参与、组织的活动等)。(四)社团负责人结任上交材料社团负责人在结束任期时需上交社团工作总结及社团运作的详细财务报告给社团管理部进行审核。(五)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条件1.未受过任何校纪或团纪处分,组织纪律观念强,集体荣誉感强,能为学生社团争得荣誉和创造效益。2.能确保信息畅通,服从社团管理部统一管理、调度,积极响应学校各项号召,拥护各项决定。3,学习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课程且综合测评达到班级前15名。(六)特殊情况下提前进行选举特殊情况指:1.社长在社团中失去领导力2 .社长无责任心3 .社长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第四章“社团之星”评比条例第六条评选目的为鼓励学生社团社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活跃社团氛围,提高社员活动的积极性,提升社团干部的自身修养和管理能力,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增加社内凝聚力,更好发挥社团育人功能,特制定优秀社团成员评选实施细则。第七条评委组成学生社团管理部部长、部员、部分其他部门团委干部及部分已卸任的优秀社团负责人,部分社团社员以及普通学生组成第八条评选条件1.评选对象学生社团社员2.评选条件(1)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参与社团活动。(2)在社团活动,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分配到的任务能以较好的完成,并能提出自己看法的。(4)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5)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总社、分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6)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保持自立自强的心态。(7)遵守学生社团内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8)按时出席社团会议,并能积极发表自己对社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9)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广大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10)无旷课,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12)解决重大纠纷、见义勇为、在社联刊物上发表作品、获得重大奖励及其他有利于社团建设表现(若没有此情况可以不写)。第九条评选方法1.优秀社员每学年评选一次,人数为社团总人数10%,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年末进行校级优秀社员的评选。2.社团内部按评选条件及实际情况进行民主选举优秀社员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第十条无资格参加评选人员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校通报批评者。2 .所学课程科目不及格超过两门(含两门)者。3 .加入社团未满1学期者。4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校或社联活动者。5 .例会无故缺席5次及以上者。6 .自己负责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其他人工作者。第十一条评比流程1.由社团各部在评优细则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上报到社联,并提供社团推荐材料和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名额不超过给定名额30o2.由社团骨干将候选人进行初评。3,结合初评和由指导老师进一步确定候选人,并在在全校张榜公布。4.团委表彰。第十二条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已经评选出有弄虚作假,取消已获得的称号。第五章社团意见受理制度第十三条为了规范社团管理,考核社团绩效,为各社团、协会会员提供一个公平性,规范性,真实性、高效性的投诉机制体系。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社团管理部和各社团管理机构工作方式、方法,端正社团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监督机制,维护社团会员的应有权利,特制定本制度。(一)可投诉对象任何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管理部规章制度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均为本制度适合的投诉对象。(一)可投诉的事宜1 .会员没有享受到以下权利和义务(1)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2)社团负责人如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社联反映问题和情况。(3)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4)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2 .社团或社团管理部门违反其章程或相关制度。3 其它可以投诉的情况。(三)投诉的处理程序1.投诉受理(1)受理投诉时应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负责人做好投诉处理记录(2)投诉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的决定,如有以下情况则不予受理:没有明确的被投诉者情况没有具体的投诉原因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没有真实的投诉人联系方式(四)投诉反馈经核实违规的,若投诉对象为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成员管理机构相关人员或学生社团管理部干部,由校团委和社团管理部研究给出处理意见,并报团委备案;并对投诉人承诺保护期隐私,防止泄露任何信息;如投诉对象为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负责人团成员,则直接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纪检部部长直接上报校团委处理。第六章星级社团评优制度第十四条为了繁荣校园文化,规范社团的竞争,推动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学生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生社团的综合水平,保证社团高效运作,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繁荣学生社团文化,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校社团管理部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制度。一、总纲1.社团评优切实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2 .凡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3 .凡符合评比条件的社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期评优材料,没有按时交的社团评优分数一律视为弃权;4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社团管理部操作,最后结果由学生会负责人团审批后、报送团委批准;5 .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累加分不超过100分,最低分不少于O分)。二、细则(一)一星级:1 .要求社团成员人1O以上。2 .有社团组织管理机构有完整的社团章程、细则。3 .能积极开展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4 .社团经费支出明确,每学期初始做好社团经费预算;活动立项做好经费预算表;期末向校团委上报社团经费收支情况明细。(见附表1、2、3)5 .每学期的计划、总结周详,活动记录完整,能按时归档。6 .负责人能准时参加相关会议。7 .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上。(二)二星级:1 .符合一星级社团标准,要求社团成员15人以上。2 .有社团所属文化,如社团口号、社团宗旨等等。3 .社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0次活动4 .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上。(三)三星级:1.符合二星级社团标准,要求社团成员25人以上。2.社团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5次活动,其中必须含大型活动1次,并在学校具有一定影响力。3,每学期至少向校团委报送5条工作简讯,信息被微博转发或评论、广播站等采用率达到20%4.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四)四星级:1 .符合三星级社团标准,要求社团成员35人以上。2 .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5次活动,其中必须含校内大型活动1次,校际合作活动1次,并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3 .每学期至少向校团委报送10条工作简讯,信息被微博转发或评论、广播站等采用率达到50%。4 .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五)五星级:1 .符合四星级社团标准,要求社团成员50人以上。2 .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0次活动,其中必须含校内大型活动2次,校际合作活动1次,并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3 .每期至少向校团委报送10条工作简讯,信息被微博转发或评论、广播站等采用率达到50%。4 .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5 .本评比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