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教材提纲.docx
第七章预算执行学习目标: 明确预算执行的目标和任务 了解收入和支出预算执行的任务和要求 掌握收入和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流程和控制规则第一节预算执行的基本概念预算执行是预算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后进入具体实施的阶段,是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围绕实现国家预算目标而实施的组织收入、保证支出,并对收支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的总称。在我国,预算经过地方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整个预算年度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执行。由于贯穿预算年度始终,涉及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涉及每一笔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是一项艰巨、复杂、细微的日常性、技术性、基础性的工作。一、预算执行的目标预算执行是预算收支实现的关键步骤,也是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预算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预算目标的实现,其意义非常重大。(一)把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由可能变为现实预算的各项收支任务是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支情况和政策规定而确定的。在预算编制阶段,预算是一种即将实现的可能性。要将可能变为现实,需要依靠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预算收入,也需要按照国家核定的支出预算,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促进预算收支平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种变化都可能导致原定的预算收支计划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由于未预计到的客观原因而无法完成原定计划。需要通过预算执行工作的实践,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调整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最终实现预算的收支平衡。(三)调节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和培养财源预算收入执行为实现预算支出提供资金保障,预算支出的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有助于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经济的正常运行可以培养财源,为国家预算的增长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二、预算执行的原则预算执行要把预算收支计划通过合理的组织安排变为现实,实现预算安排的各项指标。在实现预算执行直接目标的同时,也要通过政府预算执行的组织工作,促进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范性原则通过预算执行,确保政府及各部门具体的收支管理活动不会违反财经纪律,保障收入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法定部门来征收,保障支出行为与政府实施的各种规章制度一致、与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一致。(-)安全性原则在预算执行中,预算承诺的资金从国库中支付出去,各部门的支出决策都会影响到资金的具体使用。预算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保护公共资金不被贪污、浪费,不被各种欺骗行为所侵蚀。(三)效率性原则预算执行要通过高效的预算执行管理行为,确保预算中安排的项目顺利地得到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这个意义上,预算执行是各项政策执行的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有效的预算执行。(四)适应性原则即使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环节已经充分地考虑了未来可能的变化,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然还会出现各种改变预算的需要。当变化出现的时候,预算执行要反映变化,并随着收入与支出的变化调整。(五)可控性原则为了确保预算得到有效执行,实现政策目标,落实总额控制,在预算执行中必须建立各种控制机制。预算执行的控制主要是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建立的各种预算管理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对于违规的预算执行,能够及时终止,以保证预算执行的结果。三、预算执行的阶段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顺利执行是保证预算按计划完成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收入预算执行收入预算执行的目的是组织实现年度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预算收入的执行是预算执行的首要任务,只有及时足额的完成收入收缴任务,才能为预算支出及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从而顺利完成整个预算收支的执行。授权阶段,包括法律法规对于税收收入、国资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和社保收入征收的授权。在我国,预算收入分别由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负责组织征收管理,根据各项具体预算收入的不同,规定了对应的征收机关。征收阶段,收入预算执行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在收入执行过程中,税务、海关等收入征收部门要分工合作,按照政策把应收的各项预算收入及时、正确、及额入库。收缴入库阶段,即收入征收部门征收的预算收入收缴入库。预算收入缴库是国家将部分国民收入转化为预算资金的程序、手续和过程,预算收入缴库应遵循便利性、合理性、及时性原则。划分报解阶段。国家对每天收纳入库的预算收入,根据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的各级预算固定收入的划分范围和中央与地方、地方上下级之间共享收入的分成比例,划分和计算中央预算收入额及地方各级预算收入额。在划分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固定的程序和手续将各级预算收入的库款分别报解各级国库,相应增加各级财政金库存款,以保证各级预算及时取得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是国家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过程。我国的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中主管资金的分配和供应,并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具体负责资金的使用,并对资金的使用过程和使用结果负责。支出预算必须坚持严格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来执行,保证及时合理地供应和使用资金,保证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授权阶段。各级预算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将支出指标下达给预算单位。预算指标下达后,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指标安排支出,当原定的预算无法满足要求而需要增加支出预算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追加预算支出,不得擅自突破预算,扩大开支。支出承诺阶段。当预算单位发出一个订单或者签订一个合同,支出承诺就发生了。支出承诺是资金支付的前一阶段,支出承诺必须符合预算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应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做出明确约定,并明确违约结果,预算资金应完全按照支出承诺安排具体支付。资金支付阶段。预算单位需要根据签订的合同,确认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已经按照规定条件提供了商品或服务。确认无误后,预算单位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在预算指标的范围内,将预算资金拨付给供货商。资金支付应遵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拨款、严格按照核定的拨付程序拨款、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款、严格按照预算级次拨款。四、预算执行的组织体系预算执行是一套系统工程,涉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需要他们互相分工、协调配合,承担各自的责任,共同完成预算执行任务。我国预算执行的组织体系按照国家行政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和职能机构组成,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管部门、国家金库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等。这些机构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参与预算执行活动。(一)领导机构根据宪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政府预算的组织领导机关,国务院负责执行国家预算和中央预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地方预算,检查监督本级各部门和所属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二)管理机构财政部门是预算执行的管理机构,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对国务院负责,管理国家预算和中央预算,并指导地方预算的执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在其领导下管理本级预算的执行,并监督和领导所属下一级预算的执行,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三)执行机构收入预算的执行机构包括财政部门、税务和海关、其他执收单位、国库等,其职责是组织预算收入,定期向国家缴纳各项应缴预算收入,报告预算收入组织情况。支出预算的执行机构包括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国库,其职责是组织各项预算支出,对于预算支出进行会计核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在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不得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必须凭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拨款凭证或者支付清算指令于当日办理资金拨付,并及时将款项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或者清算资金。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四)参与机构人民银行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预算执行工作。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的,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负责对商业银行代理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资格进行认定,实施对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清算业务和收入收缴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图OT预算执行的组织体系(五)预算执行组织体系的任务预算编制将预算的目标和计划确定后,从年初到年末要进行大量的组织收支的预算执行工作。在预算执行中,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和其他机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预算执行组织体系。一般来说,它们在预算执行中共同的任务有四点。一是完善制度。由于预算执行的周期比较长,涉及的环节比较多,各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以制度为保证。预算执行的机构要根据国家的授权,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预算执行的具体政策、法令、制度,提出完成收支任务的措施、办法,相应建立各种预算管理规章制度。二是组织收支。预算收入的执行机构按照国家确定的收入任务,积极组织收入,把应缴款项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保证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预算支出的执行机构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安排、项目用途和各项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按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预算资金,保证各项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三是信息反馈。根据预算收支变化和经济发展趋势,预算执行的机构要及时提出预算执行工作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国家预算收支任务顺利完成。四是监督评价。预算执行的机构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方针、制度规定的要求,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监督评价,防止和纠正偏差,保证预算顺利的准确。要求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预算执行的组织方式为了确保预算得到有效执行,实现政策目标,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为了约束各种欺骗、浪费以及滥用资金的行为,有效的预算执行组织方式十分重要。(一)分散组织方式在2000年之前,我国的预算执行主要依靠以预算单位设立多重存款账户为基础的分级分散收付制度,通过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各自开设的存款账户层层上缴或者层层拨付。这种制度的弊端主要表现为:在财政收入方面,多重设置账户延滞了财政资金的入库时间。在财政支出方面,资金在预算单位支付行为发生之前就流出国库,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由于预算单位多重设立银行账户、层层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不同程度上易诱发腐败问题。在信息反馈方面,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反馈迟缓,透明度不高,难以及时、准确地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以及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参考。(二)集中组织方式为解决传统的分散式财政资金收付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2001年,我国启动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推进,我国的目前的预算执行主要采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这种集中组织方式来实现。一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管理财政资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和财政专户组成。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并将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财政部门的资金调度能力大大增强。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直达最终收款人。财政资金直接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领取工资和补贴的个人等最终收款人,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不再拨付到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国库集中支付建立了集中式、扁平化的资金支付模式,同时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支付笔数大幅增加。同时,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每笔财政授权支付进行分析和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三是实行国库集中收缴,财政收入直接上缴财政。征收机关不再保留收入过渡性账户,税收收入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行国库、商业银行建立的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直接缴入国库;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并在规定期限内上缴国库。自2001年开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中央6个部门试点开始,由点到面、从中央到地方逐步推广。2006年,中央开始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提高间歇国库资金使用效益。到2012年,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基本实现在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和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成为了财政财务管理的核心基础性制度。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加快建设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第二节收入预算执行收入预算执行是指组织实现年度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包括预算收入的组织征收和管理、收纳入库、划分报解和退库。收入预算执行要求组织预算收入与坚持政策法规相结合、与促进生产发展相结合,还要求加强预算收入执行的日常管理,提高组织预算收入的质量。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组织预算征收具体制度和方法,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另一方面,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等四个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的征收单位,一是税务部门,二是有非税收入征收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列入部门预算范围的有收入征收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预算收入征收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也就是要做到应收尽收。专栏OT收入预算执行信息共享目前,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广,绝大部分税收均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实行电子缴库。在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收入预算执行信息的共享范围和深入在不断扩大。但总的来看,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预算单位之间收入或预算执行信息的共享和共用仍然不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领导,支持税务、海关等收入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支持政府财政部门严格管理预算支出。财政、税务、海关、人行等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应当主动加强信息共享,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建议本级政府财务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为统筹分析财政收支情况提供精准数据支持和政策建议。对于税收收入来说,一是应积极推进财政部门与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之间的横向联网,从征收机关直接获取税收收入应征、缴库、减免、退付等方面的征缴明细信息,为税收收入执行分析和预测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二是应继续完善协调机制,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行国库、商业银行应巩固完善各层级、点对点的联系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应及时升级优化系统及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库等软硬件环境,满足横向联网业务发展需要。四是要积极宣传横向联网知识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横向联网的认知度。对于非税收入来说,一是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财政、税务部门应明确划转项目的征缴业务流程、管理规范以及系统互联互通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等,税务部门应当与财政系统互联互通,应及时将非税收入计征、缴库、减免、退付等明细信息反馈财政部门,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非税收入征缴明细信息实时共享。二是通过集中缴库或就地缴库方式收缴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国库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传送缴款人、缴款金额、非税收入项目、收入分类科目等信息。一、税收收入(一)税收收入征缴的职责分工我国负责预算收入征收工作的有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在征收预算收入时,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既不能多征,也不能少征。(1)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按照税收政策和税务征管制度规定组织税款征收,并开具法定税收票证,将税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2)财政部门按日接收同级人民银行国库电子国家金库收入日报表后,按照收入分类科目,将税收收入记入财政总预算会计账。(3)省级人民银行国库按规定按日及时将全省的电子缴库信息、入库流水、收入日报表等信息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发送至省级财政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在系统中共享信息。(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是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传统的税款缴纳和入库方式进行的改革,通过建设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行国库、商业银行等部门之间的联网,实现以电子缴税为核心的税款缴纳、化解、入库的全程电子化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启动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改革。在各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国库)和商业银行等联网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全国横向联网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稳步推行。电子缴库在提高税收收入收缴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财税部门公共服务能力、行政效能和宏观决策支持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纳税款,纳税人突破了在纳税申报、缴款等环节所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避免往返于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缴纳税款,能够为纳税人节约更多的时间。纳税人开户银行从纳税人银行账户扣款后,当天即办理税款解缴,并按照与人行国库对账批次于当天或次日将资金清算入库,大幅减少了税款资金缴库的在途时间。财政部门通过与人行国库的联网系统,可以于当天或次日在线获取预算收入日报表、电子入库清单和每笔电子缴税的明细信息,有利于提高预算收入执行分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为深入开展财税信息大数据分析预测创造了条件。专栏0-2税收收入征缴的历史税收收入征缴方式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纳税人用现金、转账为主的手工操作缴税阶段和财税库银电子缴库阶段。在2007年6月6日前,是纳税人用现金、转账为主的手工操作缴税阶段。这时,税务机关和国库办理税款入库,需重复录入相关信息并传送纸质票证,税款征缴工作效率不高;税款资金征缴入库过程透明度不高,缺乏事前事中控制,延压税款现象时有发生,税款入库时间较长;税收收入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难以及时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及预测和税务、国库统计分析提供准确依据;不方便纳税人徼税,纳税人需分别到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办理相关缴税手续。以2007年6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为标志,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模式的试点探索开始。目前,税款缴纳基本使用电子缴库形式,只在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电子缴库集时,及在集贸市场及偏远地区可能使用现金转账缴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逐步实现税款缴纳、划解、入库和对账业务的电子化,方便了纳税人缴税,简化了业务操作,加快了税款入库速度,实现了税款征收信息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间的共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税收收入征缴流程税款缴库主要按照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制度规定实行电子缴库,包括划缴入库和自缴入库两种形式。(I)划缴入库模式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事前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税务机关发起联机扣税缴库,包括实时扣税和批量扣税两种方式。实时扣税,是指纳税人在税务大厅或网上直接申报缴税,税务机关审核后实时发起逐笔扣税指令,纳税人开户银行收到指令后自动从纳税人银行账户扣缴入库,并将回执实时返回税务机关。批量扣税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等定期定额缴税的情况,事先约定纳税时间与金额,税务机关定时发起批量扣税指令,纳税人开户银行收到指令后自动从纳税人银行账户扣缴入库,并将扣款结果返回税务机关。(2)自缴入库模式是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持税务机关开具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等银行提供的查询缴税渠道,查询并确认应缴税款信息后,将税款通过银行直接划缴入库。银行端查询缴税模式缴纳税款,纳税人不需要事先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主要适用于自然人缴税。二、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是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2002年,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新型的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体系和收缴流程,实现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改革取消了各级执收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收入过渡性账户,执收单位通过财政部门建设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根据缴款书所列款项,通过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直接将资金缴入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专户内归集的收入完成资金与信息匹配后在规定时间内划缴国库。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财政部积极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开发使用网络化、集中式控制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引入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的全流程在线和电子化办理。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线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的缴款码,可以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刷卡等多种渠道查询收费信息并缴款,资金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不仅有效提升了执收单位、缴款人和代理银行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效率和透明度,而且大大提升了政务服务缴费的便民服务水平。(二)非税收入收缴的流程非税收入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按资金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教育收费等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参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没有明确规定执收单位、偶然性以及涉密的非税收入等,可实行就地缴库。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暂未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缴入国库。(I)非税收入资金收缴全流程实行电子化管理,依据电子凭证进行业务处理。(2)财政部门根据各执收单位实际收缴管理工作需要确定其收缴方式,缴款人或执收单位按照规定的收缴方式及时足额缴纳非税收入。(3)执收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设置好的非税收入项目信息,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4)缴款人持执收单位开出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款项缴入。(5)在集中汇缴方式下,执收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限要求,在一体化系统中汇总填制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应缴款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6)缴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按日向财政部门提供其代收非税收入资金的财政专户库存表等原始凭证。(7)财政部门对代理银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分资金性质、收入分类科目、非税收入项目和单位将非税收入记入财政专户会计账。(三)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收缴管理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能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事业领域项目,发行的专项债券。专项债券的发行项目都有稳定的预期收入,对应政府性基金收入或者专项收入,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息。为强化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偿债责任,防止用于偿债的项目收益资金被挤占挪用,保障专项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偿还,需要强化管理责任,对专项债券的收入收缴提出明确要求。(1)财政部门根据新增专项债券应还本金利息金额,在债券兑付日前一定时期内向项目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发上缴专项收入通知。(2)主管部门据此向新增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项目实施单位将应上缴项目收益按时足额上缴财政,用于新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3)财政部门确认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后,应登记相应项目的“待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和“待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财政部门偿还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后,应冲减相应项目的应付政府债券和应付利息。(4)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未按既定方案落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财政部门可以采取扣减相关预算资金等措施,确保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四)非税收入退付管理非税收入退付是指因技术性差错或政策性原因等导致的,需要将已缴入财政的非税收入款项退还给缴款人的行为。(1)办理非税收入退付,原则上由缴款人通过执收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退付申请。(2)财政部门授权执收单位办理退付的,由缴款人直接向授权的执收单位提出退付申请。(3)退付申请应包括退付原因、退付金额、退付收款人账号等信息,并按规定提供非税收入收缴原始凭证等。(4)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授权的执收单位受理退付申请后,对实际入库(户)数、退付原因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5)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从国库或财政专户等,将应退付资金及时足额退至缴款人或执收单位账户。(五)非税收入收缴与资产管理的衔接非税收入收缴与资产管理相衔接是近些年普遍提出的管理理念,也是财政部门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这是因为部分非税收入的产生与资产管理活动密切联系,如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行为,此类资产管理活动将直接导致非税收入的产生。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单位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收益都要作为非税收入、统一进行收缴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收缴应与资产管理加强衔接,全面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及处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比如国有资产管理产生的收入在非税收入收缴项目库中有两个对应项目,即“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当单位对资产进行处置或者出借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及时到非税收入代理银行进行缴款,并由代理银行按规定上缴本级财政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具体来说,单位开展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管理活动时,产生的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模块传递的应缴信息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应缴款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这样可以促进资产处置的规范运作,利用信息系统对资产处置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要素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业务链条长、涉及面广,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优化资金征缴、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非税收入实行票款分离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流程实行电子化管理,依据电子凭证进行业务处理,财政部门根据各执收单位实际收缴管理工作需要确定其收缴方式,缴款人或执收单位按照规定的收缴方式及时足额缴纳非税收入。通过电子化管理、信息互联互通等手段,构建和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业务闭环,进一步提高征缴效率、夯实各方责任。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素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的,能够全面反映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求和权责范围的所有要素的合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素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名称、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代码、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生效日期、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失效日期、征收对象、征收部门、收缴标准名称、收缴标准计量单位、收缴标准上限、收缴标准下限、分成方式、分成标准、政府非税收入批准文号、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号、开票日期、缴款人全称、实际缴款人全称、实际缴款人账号、实际缴款人开户银行、缴款渠道、应缴金额、缴款金额、缴款日期、入账日期、收缴方式、缴库金额、缴库时限、缴库账户全称、缴库账户账号、缴库账户开户银行、退付类型、退付日期、退付原因、原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号、原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识别码、退付金额、退付收款人全称、退付收款人账号、退付收款人开户银行、退付账户全称、退付账户账号、退付账户开户银行共44个管理要素。如“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要素,这是各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申请获取的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的全国唯一标识,识别码长度设置为12位,由行政区划码、顺序码两部分组成。全国统一使用一套编码规则,保证数据传输的顺畅和快捷。同时,对于非税收入收缴的缴款渠道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统一各商业银行接口报文规范、信息交换控制机制,力求建立的全国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缴费通道,包括柜台缴款、自助终端、企业网银等多种方式。通过借助非税收入管理要素的帮助,可以将管理语言转化为计算机语言,统一全国管理口径,方便各级财政、各级单位之间的数据对接,避免因要素不一致造成的系统数据无法传输的现象。三、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募集。地方债券可细分为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新增债券对应报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用于新增公益性资本支出;置换债券用于置换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再融资债券即发行地方债券偿还到期地方债券本金,也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发行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的规模,分别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新增债券限额、置换债券发行额度、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当年存在新增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各地在本地区全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经本地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前,新增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新增债务提前下达额度。(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市场化原则,主要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包括公开招标和公开承销。公开招标主要参照记账式国债发行安排,通过承销团面向债券市场招标(或承销)发行债券,债券利率等通过招投标(或簿记建档)确定,适用于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以及置换债券中不适合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券。定向承销是省级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特定债权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主要适用于银行贷款等存量债务对应的置换债券发行。单一期次债券发行额在规定规模以上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需要按有关规定组建债券承销团,开展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期限近年来,财政部不断丰富地方债券期限品种,并逐步放宽期限限制,目前,地方政府债券有1、2、3、5、7、10、15、20、30年期等多个品种。自2019年起,财政部发文明确不再限制地方债券期限比例结构,允许地方财政部门自主确定债券期限。一般债券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还款来源,应当合理均衡各期限发行规模,满足更多类型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安排、未来偿债压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期限发行规模。专项债券主要以对应项目收益为还款来源,债券期限应当更多考虑项目期限。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期限、投资者需求、债务年度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发行期限,逐步提高长期债券发行占比,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三)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渠道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要通过财政部规定的债券发行系统,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跨市场发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托管和上市交易。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持续拓展。一是推进在交易所发行地方债券,于2016年启动在上交所发行地方债券,2017年启动在深交所发行地方债券,较好发挥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券商类金融机构的动员作用和对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辐射作用。二是指导地方在自贸区发行地方债券,有效吸引了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地方债券承销。三是推出地方债券柜台发行,进一步拓宽了地方债券发行渠道,更好满足了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需求,丰富了投资者群体,并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强人民获得感。(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收入确认和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是省级政府,通过转贷的协议将债券发行收入转贷至下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券的缴款额与债券面值有关账务调整按照转贷债券面值按比例分配,主要考虑公平原则,需要将债券缴款额大于(或小于)面值金额的部分按比例分摊。(1)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招标或公开承销发行后,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确认债券发行收入,并转贷至市县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债券应缴款金额,不迟于债券缴款日,将发行款缴入债券发行文件中规定的国家金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库。(2)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债券发行缴款后,应当按照转贷协议及时将资金调度到有关市县级财政部门。(3)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将债务转贷支出和债务转贷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转贷金额入账。(4)如因债券续发行等原因导致地方政府债券缴款额与债券面值不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缴款额调整为债券面值金额反映,同时将缴款额大于(或小于)面值金额的部分,减列(或增列)有关付息支出。缴款额大于(或小于)地方政府债券面值的部分,涉及到转贷市县的,原则上按照转贷债券面值按比例分配。(五)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要素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要素包括债务限额、下达日期、债务余额、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类型、实际发行额、发行日期、发行年度、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方式、转贷金额、转贷协议号、转贷日期、实际到账日期、发行方式、债券招标标的、债券招标方式、承销团代码、承销团名称、承销机构编码、承销机构名称、承销机构联系人、承销机构联系电话、承销比例、兑付类型、债务类别、债务期限、利率类型、利率、签订日期、协议号、协议金额、债务类型、债权人类型、债权人全称等。四、单位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与财政拨款收入共同构成保障单位开展活动的资金来源。从近些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可以发现,部分预算单位货币资金占比较大,单位资金并未充分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单位资金收入除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辅助业务活动或经营活动等取得的合规收入,也有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将财政拨款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获得的资金收入。2000年部门预算改革之初,财政部就提出了将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的理念,单位已经开始把单位资金编入预算,预算中全面反映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的收支运行情况。但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执行管理尚存在短板,对单位资金收支的预算执行管理仍需提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对单位资金收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无法获取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信息,单位资金收支行为完全游离于财政部门掌握之外,单位是否将全部收入编入了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是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以及财政年度结束后单位银行账户还有多少沉淀资金,财政部门都无从知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财政部门推进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大部分还局限于财政拨款收支信息公开,单位资金收支信息很少公开,社会公众无法监督单位资金收支账本。单位资金收支行为缺乏刚性预算约束,资金收支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极易引发违规违纪问题,成为孳生小金库的温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政府公开深入人心,加强单位资金收支预算刚性约束,严格单位资金收支预算执行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也为达到上述管理目标提供了可能。在单位资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模式下,财政部门全面掌握单位预算资源,单位资金全口径列入部门预算,与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一并统筹安排,更加有效发挥资金合力。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管理财政资金,实现了政府现金流量与存量的集中化管理,为政府进行现金管理、开展资金运作、缓解债务压力创造了条件,增强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预算单位所有支出无论资金来源都要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也能促使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意识和工作计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