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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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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评方案.docx

    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评方案为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重点工作,制定本考评方案。一、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二、考评方式考核评价工作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具体组织实施。考评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取实地考评和书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三、考评内容紧扣县委、县政府年度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按照分类化、模块化方式设置考核评价指标,指标所涉数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乡镇(街道)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总分为IOO分。其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20分;“法治文化建设”15分;“基层依法治理”25分;“依法行政”10分;“公共法律服务”15分;“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方案'15分。另设附加项,包括加分和扣分事项,分别不超过5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2022年度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1)。(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总分为IOO分,其中“依法执政”20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分、“法治保障”20分、“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方案”20分。另设附加项,包括加分和扣分事项,分别不超过5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2022年度县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四、结果运用(一)考核评价等次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依据考核评价得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前6名且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余考核评分80分以上评定为合格等次,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二)考核评价结果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通报,并作为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相关考核指标参考。(S)考核评价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落实。附件12022年度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指标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20分)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0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按时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未落实的,不得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实地考评组现场考评打分。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保障落实(IO分)1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出台本地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未落实的,扣3分。2 .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未落实的,扣4分。提供相关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由实地考评组现场考评打分。3.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未落实的,扣3分。法治文化建设(15分)法治宣传教育情况(8分)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学习的,扣1分;未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的,扣1分Q2.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未深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扣2分。3 .积极开展2022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未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扣1分。4 .扎实开展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禁毒法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供相应文件、报道、图片等。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法一准则二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扣1分。5.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全县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o参考率未达到100虬扣1分;合格率未达到100%,扣1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7分)乡镇(街道)法治长廊、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未实现全覆盖,酌情扣分;由考评组现场查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基层依法治理(25分)社区矫正工作(4分)1 .脱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监管措施已落实的,每人次扣0.05分;未落实的,每人次扣0.2分;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的,每人次扣0.1分。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组织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分。以上案(事)件在全国、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2 .日常报到。日常报到率低于100%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提供信息平台、文件、档案、图片、报道等。3.定位管理。按规定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手机定位监管措施而未采取的,每人次扣0.2分。手机定位、电子定位监管中,出现越界、低电、拆卸等越界报警信息时,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的,每人次扣0.2分。安置帮教工作(4分)1.必接必送,1分,当年全省安置帮教大数据协同平台信息核查率、接送率、衔接报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酌情扣分。2安置帮教,1分,帮教率、安置率均未达到95%提供信息平台、文件、档案、图片、报道等。以上的;对特殊类和重点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列管和重点帮教安置的,酌情扣分。3.重新违法犯罪,2分。重新违法犯罪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发生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重大案(事)件的,酌情扣分。人民调解工作(4分)1 .做好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案件录入工作,2分,按时按量完成录入,未完成的酌情扣分。2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要求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2分,未按要求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酌情扣分。提供信息平台、文件、档案、图片、报道等。司法所建设(5分)1 .解决司法所工作经费问题,将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分,没有按要求、标准解决经费的,酌情扣分。2 .解决司法所人员问题,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含辅助人员),2分,没有按规定解决的,酌情扣分。3 .做好司法所外观标识整改工作,1分,发现司法所外观标识不达标的不得分。考评组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图片等材料。“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8分)1 .未完成“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任务扣2分。2 .未完成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年度培养计划扣2分。3 .未落实“法律明白人”骨干公示、动态管理、8课时培训、参与法治实践的,每项扣0.5分;4.村考评组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图片、培训手册等材料。(社区)“两委”干部参加“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达不到100%的,扣2分。依法行政(10分)队伍建设情况(2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是否齐备,执法证件是否齐全,有无独立办公场所,一项不合格的酌情扣1-2分。由县司法局评分。执法证件管理情况(4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的人员信息录入不准确的,一个扣1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首次参考率偏低的,扣1分。行政复议代办(4分)各乡镇(街道)转交行政复议申请至少1件以上,未完成的不得分。公共法律服务(15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情况1.按时按量录入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单,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2.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与由县司法局根据掌握情况直接评分。(6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情况,3分,未达标的酌情扣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4分)1 .未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公开、定期服务、重大信息报告以及工作日志等制度,扣1分。2 .未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扣1分。3 .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未提供一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扣1分。村(居)法律顾问每季度没有对“两委人员”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扣1分。提供相关图片、台账、文件材料。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5分)1.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3分,未按要求开展或者无佐证材料的,酌情扣分。2.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或不全面的,酌情扣分,2考评小组现场查看有关合同、台账等。分为限。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方案(15分)研究部署推进主题实践(4分)研究落实主题实践方案,未按要求落实的扣4分。考评组现场查看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落实主题实践推进机制(11分)1.落实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送。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2落实宣传推介机制,依托网络、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做到“有阵地、有策划、有内容、有更新”每缺一个“有”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1项由县委依法治县办评分,2项提供信息稿件、截图。主题实践专报上稿情况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平时报送情况评分。创新工作加分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或相关稿件在国家级媒体刊载同一事项不重复加(5分)的,加5分;获省级以上荣誉或相关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的,加2分;获市级荣誉或相关稿件在市级媒体刊载的,加1分。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项(5分)主要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年度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党纪处分或政务撤职(含)以上政务处分的,一次扣2.5分,5分为限。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考评。附件22022年度县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依法执政(20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5分)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3分)未按要求专题研究的扣3分。提供相关会议记录。每年专题学习党内法规至少2次(2分)每少学习一次党内法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提供相关会议记录。健全党委(党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5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5分)落实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提供相关会议记录。加强法治建设政绩考评(5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情况(5分)未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纳入机关科室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的,酌情扣分。提供相关考核文件等资料。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情况(5分)县管干部或班子成员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年度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党纪处分或政务撤职(含)以上政务处分的,一次扣2.5分,5分为限。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评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XX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执行。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4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分)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学习的,扣2分;未开设习近平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20分)法治思想学习专区、专栏的,扣2分。宪法、法律学习贯彻情况(9分)宪法学习宣传形式及常态化宣传情况(3分)未谋划制定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计划或方案,扣1分;未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扣1分;未利用本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扣1分;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3分)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以及本单位执法领域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扣1.5分;未组织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扣1.5分。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由县普法办负责评(3分)和合格率不足100%的,酌情扣分;分。法治文化建设情况(2分)法治文化建设(2分)未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行业特色法治文化不明显的,扣0.5分;未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内部刊物和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普法教育,扣0.5分;未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扣0.5分;未在本行业专业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扣0.5分。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推进依法治理情况(5分)重点考核普法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5分)未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扣2分;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适时开展普法,扣2分;典型案例报送年度少于2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条(行业、系统)普法工作落实不够好的,扣1分。法治保障(20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4分)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5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未落实的,扣5分。提供相关会议纪要。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并保障落实(10分)1 .出台本单位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未落实的,扣5分。2 .将法治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未落实的,每项扣5分。提供本单位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保障方面的有关文件等材料。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年终述职(5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书面述职。未落实的,扣5分。提供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职报告。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主题实践动员部署情况(5分)研究部署推进主题实践(5分)研究主题实践有关方案或意见,并进行部署,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提供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落实“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推进机制情况(15分)落实工作报告机制(8分)按要求报送主题实践进展情况。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平时报送情况计分。落实督察通报机制(2分)在法治督察工作重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根据通报情况计分。(20分)落实宣传推介机制(5分)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未开展的酌情扣分。提供开展宣传的截图或照片。附加项(5分)创新工作加分(5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或相关稿件在国家级媒体刊载的,加5分;获省级以上荣誉或相关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的,加2分;获市级荣誉或相关稿件在市级媒体刊载的,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事项(5分)主要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年度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党纪处分或政务撤职(含)以上政务处分的,一次扣2.5分,5分为限。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考评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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