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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民政工作计划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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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民政工作计划要点.docx

    2023年民政工作计划要点*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部门要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对*及*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职责,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更暖心、更舒心。结合颍泉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一、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一)全面贯彻思想。认真抓好对*及*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跟进学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部署安排,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属性,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打造党建品牌创建,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互动、双推双促。完善“党建+信访”工作机制,以信访工作实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五)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和履职效果,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六)持续狠抓意识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不断加强对网络意识安全的管理,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意识领域的要求、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七)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忠诚、规范、精细、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各项保障制度,扩大救助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持续向基层放权赋能,继续实施好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积极推进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认真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积极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九)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充分发挥省、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推动社会救助数据汇聚,健全信息交换制度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做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十)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落实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救助。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推进全区村(社区广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持续加大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更好的惠及各类保障群体。(十一)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配合做好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求助有人管、受助有人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十二)推进法规政策施行。宣传贯彻*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落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会同相关单位对清单和“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监测指标任务抓好落实。开展养老服务行动,推进*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年)目标任务。(十二)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示范性服务网络,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启动失能老年人帮扶行动,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户。(十三)深入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巩固提升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根据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个,织密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十四)推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个。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将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分类纳入社会救助,做好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十五)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落实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谋划落实示范性强的标杆项目。(十六)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主动对接住建、自规等部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逐步补齐老旧小区设施短板。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市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加强科技赋能,健全完善区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丰富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培育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十七)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落实省、市即将出台的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服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公建民营机构日常监管,坚持公益基本属性。(*)支持和规范养老机构有序发展。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国家标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启动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支持优化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提升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积极培育品牌养老机构。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比对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困境儿童摸排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协同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完善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助医、康复等政策,做到全面精准保障。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督导镇街道园区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为分类开展关爱服务提供详实基础信息;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评估政策。(*一)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区未保办牵头协调作用,召开区未保委会议。研究制定区未保委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组织专项督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未成年人单位人员从业查询等工作。协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开展未保工作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二)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指导镇街道园区选优配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加快推进镇街道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力争*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打造示范工作站,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儿童关爱社会组织。(*三)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妥善解决收养中的疑难问题。加强收养登记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四)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争取*年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镇街道园区民政所要做好城乡社区协商指导工作,各村(居)要实现有协商场所、有协商组织、有协商制度、有协商目录、有协商成果,指导*村积极创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五)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出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完成“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开展第六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选树城乡社区治理先进典型,参加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学习宣传工作,做好国家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合做好*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相关活动,积极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抓好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工作举措细化落实。发挥好*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专班作用,抓实抓细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七)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全面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大精神。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功能,围绕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扩面提质,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个同步”机制。探索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途径,引导鼓励区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为民惠企”行动。(*八)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把培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重点领域、重点类型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扩容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体系。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政策体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举措落地见效。推进落实*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年),引导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实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支持统战类、军民融合类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二*)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健全登记联审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用好用足年度检查、执法监督、信用管理、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手段,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提升巩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专项行动成果,常态长效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办会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八、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三十)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做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开局工作和新型界桩更换工作。(三十一)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常态化更新和维护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规范乡村地名管理,开展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三十二)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提升公益性安葬设施建管水平,到*年底实现镇公益性公墓符合发展规划、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优美、管护更加规范,更好满足本区域群众殡葬需求。强化公益性公墓公益属性作用发挥,加强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督促指导全区各公墓全面使用省级殡葬信息系统,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和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事项。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推进丧葬领域移风易俗,推动逝者入公墓(骨灰堂),严禁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持续开展硬化大墓、活人墓和散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置并重,持续提升遗体火化率。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资金投入,推动殡葬惠民全覆盖。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统筹管理社会殡葬车辆。(三十三)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成效。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推动实现“婚育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配合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推进婚姻移风易俗工作,大力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引导婚事新办,倡导简约适度、绿色新办的结婚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做好婚姻行风建设,树牢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婚姻登记机关的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婚姻登记窗口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建立相关部门协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三十四)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兜底作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实施和管理,强化与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落实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推进“扶残助困一件事”办理。按照省市民政部门部署要求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十五)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动救助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持续加大街面巡查转介部门协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做好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工作,压实属地源头治理责任。加强与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对、寻亲返家、落户安置、供养照料等工作,规范疑似精神病人等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的送诊救治,强化对各类打拐解救人员等权益受损特殊群体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社会救助民生底线。十、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三十六)推动开展“善行行动。筹备成立颍泉区慈善协会,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培育多元慈善主体。做实做细社区小微慈善组织,积极参加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计划。组织*年慈善宣传周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三十七)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和能力提升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范围等。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发挥志愿服务站点作用,夯实社区志愿服务阵地,实现*年全区拥有志愿服务组织*家、全区建成志愿服务站点数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数*%以上。扎实推进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志愿服务组织业务能力。推动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颍泉特色志愿服务品牌。(三*)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落实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三项工程”实施方案,配合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升镇街道园区社工站人员业务水平,推动社工站由数量向服务质量转变,在全区镇街道园区社工站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特色站点和服务品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推动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中社工使用,深化“五社联动”助力社会治理。促进社工机构横向交流,推动社工机构高质量发展,开展“*社工周”宣传活动。十一、强化民政系统综合保障(三*)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健全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强化设施和服务保障,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城乡社区有力有序实施*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摸清重点人群健康情况,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等工作。加快推动实现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居)民委员会其他下属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强化正面宣传。(四十)加强安全管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落实和常态化监管,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四十一)扎实推进规划实施。持续推进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强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优化项目申报水平、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四十二)做好民政统计工作。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民政统计事业调查制度,推动网络版民政统计软件上线,强化依法统计,夯实统计基础,不断推进数据应用,加大统计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服务。(四十三)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持续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持续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加大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申报力度。(四十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要求,建设婚姻登记便民化、殡葬”身后一件事“联办场景应用,按照省民政厅要求配合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到*年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兼具数据汇集、监督管理、为老服务等功能,横向对接、纵向贯通的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四十五)做细做实民政信访工作。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机制,推深做实信访事项办理,化解低保、养老、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和调研分析、情况通报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加强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和谐稳定。(四十六)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与中央、省级、市级媒体的合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供稿质量。丰富舆情监测和分析手段,强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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