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学生法律道德与幸福感的探讨.docx

    • 资源ID:391369       资源大小:20.46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生法律道德与幸福感的探讨.docx

    大学生法律道德与幸福感的探讨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关键词:法律道德幸福感大学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最后来说说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中国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名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马克思技术哲学的研究图景全文如下: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影响,人们对于唯物主义的理解就定位于凡是认为是物质决定意识的、凡是认为自然界是世界本原的,就属于唯物主义的观点。从而导致人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解读为对感性存在事物的哲学思考,这就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简单化和凝固化了,并且这种误解彻底抹杀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特质,从而也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先前哲学的区别。不仅如此,对于唯物主义的理解,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同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批判过这样的观点:庸人把唯心主义理解为贪吃、酗酒、娱目、肉欲、虚荣、爱财、吝啬、贪婪、牟利、投机,简言之,即他本人暗中迷恋着的一切龌龊行为;而把唯物主义理解为对美德、普遍的人类爱的信仰,总之,为美好边界的信仰。与这种偏见相反,在一个时期内,人们又简单地用政治上的革命与反动、进步与保守、正确与错误等等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将唯物主义视为是革命的、进步的、正确的,将唯心主义视为是反动的、保守的、错误的。其结果,必须使得哲学的唯物主义庸俗化和绝对化。其实,在马克思的技术当中,如同理解唯物主义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技术的一个关键点,如果我们仅把唯物主义理解为对直观事物的反思,那么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技术思想也必将是抽象性的、凝固化的。因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从而重新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真实内涵。唯物主义的发展形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的唯物主义、近代的唯物主义和现代的唯物主义。古代的唯物主义是在反对原始宗教的斗争中产生的,它试图对客观世界做出一种自然的解释,将世界的本原归结为一种或几种物质形态,因此形成的观念是以笼统的直观为基础,再加上想象和猜测而形成的,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和朴素性,因而人们又将古代的唯物主义称为自发的唯物主义或朴素的唯物主义。在古代的唯物主义视野中,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这是古代的唯物主义思想中辩证法思想的体现。然而,古代的唯物主义几乎是在以一种下断言的方式探求世界的本原,它确信人的认识与事物本身是保持一致的,而没有去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此而言,古代的唯物主义还是一种非反思性的理论;近代的唯物主义以实验科学对自然现象的实证研究为基础,摆脱了古代的唯物主义的朴素性。这一时期的唯物主义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客体的唯物主义;一类是人本学的唯物主义。客体的唯物主义主要指17世纪英国霍布斯以后的唯物主义和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它将人逐出了哲学的研究视野,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变成了自然界自身的抽象的几何学,人在唯物主义中消失不见了,物质成为了一切变化的主体,唯物主义变成了见物不见人的客观唯物主义。人本学的唯物主义指的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他的唯物主义当中,除了自然界之外,又出现了人,这也是费尔巴哈哲学的可贵之处。关于自然与人的地位,费尔巴哈这样明确指出过:自然界是第一性的实体,但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的实体,在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则是第一性的。也就是说,费尔巴哈的哲学是以人为本的,他将近代唯物主义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但是,近代的唯物主义又有着明显的局限性:首先是机械性,它运用机械力学的观点,把事物的运动看作是简单的移动。其次是形而上学性,它孤立地看待事物,将事物看成为静止的、片面的。最后是不彻底性,它是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与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的结合。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评价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278不论是古代的唯物主义,还是近代的唯物主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误区,那就是割裂了自然与人、自然史与人类史、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从而使自然成为了孤立于人而存在的异物,而人为了自身的需要则可以向自然界单纯地索取。显然,这种人与自然相对应、社会与自然相剥离的观点是抽象的、虚幻的、不真实的。现代的唯物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人们又称之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在我们研究现代的唯物主义之前,有一个人物是我们不可绕过的,那就是费尔巴哈。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实际上是旧哲学的真正征服者,同时,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错误过程中,发现了黑格尔哲学的根本性缺陷。可以说,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唯物主义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的创立在理论上做了准备,具有重大理论意义。费尔巴哈是马克思之前的一位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的功绩在于敢于向唯心主义的权威发起挑战,打击了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的保守势力,恢复了唯物主义应有的地位,然而,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存在着两大严重的缺陷:一个是直观性,一个是不彻底性。对于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直观性,马克思做过这样的批判,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一一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一一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这一著名论断,从总体上对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做了批判。所谓直观,即静观,它指对事物、对对象不加思考而直接认知。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存在与人的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他的错误在于对自然界和认识对象只从直观的形式上去理解,而没有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主体活动和实践活动去理解。费尔巴哈将直观视为其构建新哲学的原则,从而导致其一方面仅仅能对眼前的事物进行普通直观,从而忽略了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开天辟地以来始终如此的,而是工业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人也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不是社会中的人,不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中的人。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生法律道德与幸福感的探讨.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