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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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docx
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5号)有关精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一圈两场三改”规划建设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关于建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下沉延伸,着力打造“一个中心”,按照“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按照“五统一”(即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场所建设、统一业务事项、统一平台办理、统一运行规范)“一加强”(即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一圈两场三改”15分钟生活圈建设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任务安排,通过有效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现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采取委托收件、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开展“15分钟政务服务圈”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15分钟政务服务圈”的实现路径和方法,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二、工作任务(一)统一管理模式按照“党务+政务”模式,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规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由本级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指导。(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二)统一场所建设1 .规范场地设施。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整合现有各类实体服务大厅、窗口资源,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服务设施、党群组织活动阵地等场地或根据实际需求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2 .规范场所标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关于建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标识标牌进行规范设置。“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标识标牌在党群服务中心室内采取插牌方式张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3 .规范窗口设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根据党群服务中心要求,将部门分设的单一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一出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2至4个综合服务窗口,按窗口数量+1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1至2个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公示服务事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人员信息及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三)统一业务事项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全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领取关联工作,对于本地区不能关联的事项,要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标准化清单之外办理的事项,要编制本地乡村个性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统一事项名称、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审批材料、审批时限,不断提高事项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扩展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范围。(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下放。要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下沉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窗口前移、委托收件、远程审批等方式推动事项下沉延伸;县相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和群众需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简政放权、应放尽放,制定下放计划,明确下放方式、下放层级、承接单位及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4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对市、县下沉下放的事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动对接下沉下放事项的相关部门,制定承接计划,明确承接单位及完成时限。市县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下沉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承接单位办理下沉下放事项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群众确有需要,但村(社区)组织难以承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各乡(镇、街道)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四)统一平台办理1 .全面推行统一平台收件受理。依托政务服务网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一窗式服务”、“全省通办”服务系统实现窗口前移、委托收件、远程审批,统一集中配置授权账号、设备等。积极争取省政务服务中心支持,做好自建系统办件分类,对于全省通办业务,要将通办信息推送至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同源,为收件受理与后台审批标准对应提供基础保障。(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2 .推广多样化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推动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的硬件及网络环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云上、多彩宝等APP、小程序开展在线查询、在线申力、在线核验,手把手教经办人“网上办”,培养用户习惯,实现网页、APP、小程序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形成“全程网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条件成熟时,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五)统一运行规范1 .拓展深化异地通办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收受分离”模式,“收件地”按照办事指南等相关标准统一收件,进行形式审查,所收材料采用扫描仪、高拍仪等设备进行拍照上传,通过政务服务网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一窗式服务”、“全省通办”服务系统流转至“受理地”(确需归档的原件材料可通过邮递方式邮寄至“受理地”窗口或以扫描件代替),推行证照在线核验和证明材料承诺制,办理结果实现邮递送达,切实提升跨层级、跨地域“通办”能力,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区域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2 .健全完善基层代办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协办服务,加快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和网格员,打造一支能辅导、能咨询、能指导、能协调、能代办、能服务基层的“六能”服务团队。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社会救助、惠农补贴、卫生健康、证件帮办代办等服务,逐步健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联动代办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3 .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构运行、服务规范、协同联办、服务评价、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将管理考核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相结合,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切实规范服务行为、落实服务责任,促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便民服务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六)加强队伍建设1 .选优配强人员。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的选拔原则,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流程、全覆盖”的业务咨询、综合受理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各村社区)2 .加强业务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到县政务大厅开展轮训或跟窗学习,并参加市级组织的基层窗口骨干人员培训,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建立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技能高的职业化综合窗办事员队伍。(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3 .加强人员管理。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表现优异的窗口工作人员可参与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三、工作步骤(一)调研摸底阶段(2023年10月)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试点的设立,各乡(镇、街道)事先要做好调研,全面摸清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事项和对应业务审批系统情况及队伍建设情况。(二)试点开展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以“就近办”为目标,结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参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进行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及办事指南,整合便民设施设备,合理规划便民服务窗口及明确工作人员,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先行试点建设工作。试点名单:。(三)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底)对试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汇总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规范运作流程,完善各项建设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其余便民服务中心(站)参照试点标准稳步推进,边建设、边评价、边试点、边推广,到2023年底,“15分钟政务服务圈”在全覆盖。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服务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抓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将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二)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将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设备配置、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撑保障。(S)加强督促检查。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放管服”专项督查和考核重点内容。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向社会公开。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情况,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确保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