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 资源ID:392754       资源大小:143.80KB        全文页数:13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二二年五月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为建立健全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快应急响应、科学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我局特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响应程序与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用于指导我局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该应急预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现予批准,发布实施。批准人:胡安佩2022年05月19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总目录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4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78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06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61.1 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61.4 适用范围71.5 工作原则71.6 应急预案体系82组织机构与职责92.1 领导机构92.2 办事机构92.3 应急工作组102.4 专家组133运行机制133.1 风险防控133.2 监测与预警143.3 信息报告173.4 应急处置与救援193.5 后期处置294应急保障304.1 人力保障304.2 财力保障313324.4 运输保障334.5 通信与信息保障335预案管理335.1 预案演练335.2 宣教和培训345.5 预案实施366责任与奖惩367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图368.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88.3 局应急办及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398.4 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4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快应急响应,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科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全,有效发挥综合执法局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1.3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依据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风险评估报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主要有:洪水、台风和暴雨、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安全事故、环境卫生设施安全生产事件、暴力抗法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分类简要情况应当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应由综合执法局应对或参与应对的各类突发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科学应对。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工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6应急预案体系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1.6.1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1.6.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涉及综合执法局相关职责的应急预案,共3个,分别为: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公园与广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领导机构综合执法局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局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综合执法局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等。2.2 办事机构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局应急办设在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兼任局应急办主任,局应急办是应急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相关应急工作组,负责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同局应急办密切配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局应急办主要职责:(1)指导、协调综合执法局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起草、修订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监督、指导行业监管领域应急预案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3)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4)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5)负责统一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工作;(6)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资金的筹集和保障;(7)组织或参与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总结评估、警示教育;(8)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 应急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工作组,一般情况下应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信息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综合执法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2.3.1 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下达各项应急工作指令,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应急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统一协调综合执法局局内各项应急工作事务;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2 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组织力量对现场遇险人员进行抢救,疏散、搜救,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现场抢险,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洪涝积水、道路坍塌、初期火灾设置警戒线、聚集人员劝离等进行紧急处理;负责运输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及时;参与制定具体应急抢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3 治安警戒组由综合执法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封锁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协助公安部门制定实施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方案,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4 物资保障组由市政管理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组制定与应急工作有关的年度资金计划;根据现场应急需求,筹措所需物资,并负责生活物资的调配;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计划编制、物资保管、物资供应及物资调配;负责应急事故现场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应急人员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的保障;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抢险情况,请示并落实指令;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3.5 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由法制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负责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舆情应对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联系有关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4 专家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原则,由应急领导小组选聘应急管理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5 机制综合执法局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3.1 风险防控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建立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应急预防机制,包括: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构建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储备、按时维护、及时更新、专人管理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城市管理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以及应急抢险的组织、方案、物资和思想准备。3.2 监测与预警3.2.1 监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与共享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科室)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专(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3.2.2 预警(1)确定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低到高可分为四级,采用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和红色(I级)标示。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2)转发与发布预警信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局应急办通过电话、明传电报、视频会议、工作平台、工作群等形式进行发布。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须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和转发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尤其是涉及本科室、本单位的预警信息,应及时进行传达或转发。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无遗漏;在区党群工作部的授权下,局应急领导小组可通过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预警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4)采取预警措施综合执法局重点针对黄色(In级)及以上预警信息开展预警响应,密切监测蓝色(IV级)预警信息,以防事态扩大。当可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由预警响应及时转入应急响应。蓝色(W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黄色(In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W级预警响应措施,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同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橙色(II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In级预警响应措施,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要求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同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根据需要请求支援。红色(I级)预警响应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除了采取级预警响应措施,如发现存在继续扩大可能,则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实施I级预警响应,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请求支援,并组织事故发生地周边民众迅速进行疏散。(5)预警变更及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更新发布;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本着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信息报告3.3.1 信息报告主体和报告时限(1)事发单位和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等,要第一时间向事发地街镇、村(居)及其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有关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通报。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街道党政办综合室,并随后报告所在街镇、村(居)和上级主管部门。(2)相关街镇、村(居)及其主管部门接报后,负责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报告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信息。跨街镇、村(居)的突发事件,相关街镇、村(居)均应及时报告。(3)综合执法局各科室接报后,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越级向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区应急委(区应急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综合执法局应急接报后,负责立即向综合执法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授权,同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电话30分钟内、书面1小时内报告。(5)各科室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3.3.2 信息报告范围(1)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突发事件种类和级别上报突发事件信息。(2)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或可能演化为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3.3.3 信息报送程序及内容(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为初报、续报和应急结束终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应按照“先核实,后报告”、“先电话,后书面”、“先初报,后跟踪续报,应急结束终报”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初次报告后要随时续报突发事件最新动态及处置进展;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尽快提供书面终报。紧急信息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初报要快。迅速报告事件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续报要准。核实并随时更新续报事件简要经过、造成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财产损失情况、初判级别、现场处置与救援进展、周边危险源、现场危害衍生性、预期后果、是否需要疏散群众、事发单位或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终报要全。及时报告应急响应结束时间、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含初步原因)、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含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调用、领导批示指示落实)、善后处置建议、存在困难与问题、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2)极端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完整信息时,可调整报告内容,并跟踪报告。3.4 应急处置与救援3.4.1 先期处置(1)启动应急响应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所属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完毕,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指令采取行动。(2)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现场勘查和专家组有关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下达应急救援指令。(3)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按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分工,进入现场进行应急救援。3.4.2 应急响应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n级(较重)、IV级(一般)四个级别。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发现或接到城管领域突发事件报告后,需立即核实,根据实际需要,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并依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组织调集或协调外联部门在内的各种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I级应急响应(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突发事件中涉及综合执法局部门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签发应急响应指令,及时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综合协调组负责向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各应急工作组人员根据本预案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4)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统一部署,由新闻宣传组面向社会发布信息。(5)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现场工作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或者,受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进行指挥协调。根据需要,2小时内派出应急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应急领导小组每日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每2小时向综合协调组上报一次处置情况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每日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级应急响应(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签发应急响应指令,及时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综合协调组负责向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各应急工作组人员根据本预案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4)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统一部署,由新闻宣传组面向社会发布信息。(5)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现场工作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或者,受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进行指挥协调。根据需要,4小时内派出应急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应急领导小组每日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每2小时向综合协调组上报一次处置情况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每日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In级应急响应(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综合执法局部门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综合协调组组长批准签发应急响应指令,迅速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或)枣庄市城市管理局。(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综合协调组负责向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各应急工作组人员根据本预案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应急响应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经同级宣传部门审核后,由新闻宣传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信息。(5)局应急办主任带队、局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现场工作组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参与救援。根据需要,6小时内派出应急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综合协调组上报两次应急处置情况,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根据需要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W级应急响应(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突发事件中涉及综合执法局部门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综合协调组组长批准签发应急响应指令。(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综合协调组负责向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启动应急值守机制,各应急工作组人员根据本预案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预警响应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经同级宣传部门审核后,由新闻宣传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信息。(5)局应急办主任带队、局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现场工作组人员,视情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参与救援。根据需要,8小时内派出应急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综合协调组上报一次应急处置情况,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3.4.3 指挥与协调(1)组织指挥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相应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如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本级指挥机构按照上级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协调配合工作。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超出区综合执法局处置能力或跨区(市)的突发事件,由局应急办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申请启动区级(或市级)应急响应;上级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及时移交指挥权,并在其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处置工作。(2)现场指挥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综合执法局现场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到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当上级部门工作组在现场时,现场指挥部要与其对接并接受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3)协同联动必要时,民兵应急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应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并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各应急力量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相关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3.4.4 现场处置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3)治安警戒组: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等有关工作;(4)物资保障组: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生活等保障工作。(5)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通畅。3.4.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宣传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新闻宣传组承担,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无权擅自发布。应急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应急事件发生过程,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2)局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区党群工作部加强舆情分析工作,密切关注舆情,迅速澄清谣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4.6 紧急状态发生或即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区域内部分或全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按程序报请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应当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3.4.7 区域合作各部门(科室)要加强与毗邻地区党、政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行业之间、政企之间的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3.4.8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履行统一领导指挥职责的现场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事态反复。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3.5 后期处置3.5.1 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协助事发地街镇、村(居)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紧急调集或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提供的劳务应参照市场价格给予适当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3.5.2 恢复重建综合执法局各部门(科室)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建立务实高效的规划落实推进体系,强化资金、政策、规划统筹,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综合执法局及其有关部门(科室)加大政策支持,并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组织引导受灾单位、群众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综合执法局及其有关部门(科室)要积极协调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地区和单位,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2)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街镇、村(居)、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需要资金援助的,协助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请求。3.5.3 调查统计与评估(1)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2)对现场及受影响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等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修复。(3)查清、汇总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应急需要,及时补充到位。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及时组织各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4应急保障4.1 人力保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案演练,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习,以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认真做好人员值班和备勤工作,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保证有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长、分管局长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全部干部在岗,其他人员应保证70%备勤。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要保证执法力量,处理应急事件,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队。4.2 财力保障(1)局应急办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财政预算。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经区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应急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保障未列入财政预算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事后及时进行审核审计。(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财政困难街镇、村(居),启动街道应急响应的,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街镇、村(居)申请,协调区财政按规定予以适当支持。(3)被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4)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应对本行业内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5)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协助保险公司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6)建立联合追偿机制,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急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事件责任方承担的,由局应急办协调街道相关部门、单位,会同司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责任主体追缴。4.3 物资保障(1)局应急办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2)局应急办要统筹救援和抢险物资装备储备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库并及时动态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和高效。相关应急工作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职能分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按照“最高灾害”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采取实物储备、商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建立健全物资装备轮换更新、维护保养、登记、备案、紧急调拨、征用补偿等制度。4.4 运输保障利用现有交通运输资源,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应急调用及人员疏运方案,满足现场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做好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4.5 通信与信息保障与公安、应急、气象、地质等市属部门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区级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顺畅、联络畅通。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应急电话24小时值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应急办工作电话:。5预案管理5.1 预案演练(1)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情景模拟式的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和紧急拉动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2)局应急办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主动组织相关预案的演练,特别是对涉及领域多、需多方配合的专项应急预案要开展综合性演练,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3)具有较强季节性特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须在季节到来之前全部完成演练。(4)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5.2 宣教和培训(1)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2)协助相关部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协助学校幼儿园把本行业的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局应急办应针对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培训,使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岗位职责、相关流程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53预案评估与修订(1)应当建立定期预案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预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5.4 预案备案本预案经专家组评审,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审阅后发文公布,抄送区应急管理局备案,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和枣庄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内部和网站公示、存档工作。5.5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6责任与奖惩(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突发事件

    注意事项

    本文(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