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二期50万件汽车配件、家电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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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二期50万件汽车配件、家电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1 .概述11.1. 任务由来11.2. 建设项目特点1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21.4. 项目初筛31.4.1. 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 41.4.2. 与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111.4.3. 政策与环境管理要求16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91.6.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302 .总则312.1. 编制依据312.1.1. 国家级法律、法规及政策312.1.2. 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322.1.3. 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342.1.4. 项目依据352.1.5. 环境功能区划352.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35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352.2.2. 评价因子筛选382.3. 评价标准392.3.1. 环境质量标准39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422.4. 评价等级442.4.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442.4.2.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462.4.3.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462.4.4. 噪声评价工作等级462.4.5. 土壤评价工作等级472.4.6.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472.4.7. 生态评价工作等级482.5.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482.5.1. 评价范围482.5.2.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48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512.6.1. 滨海县八巨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512.6.2. 区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522.6.3. 八巨镇污水处理厂533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543.1. 建设项目概况543.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543.1.2. 产品方案543.1.3. 主要设备553.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563.1.5.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623.1.6. 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概况673.1.7. 公用工程683.2. 工程分析693.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693.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763.2.3. 物料平衡803.2.4. 水平衡843.2.5. 污染源强分析863.2.6. 项目污染物汇总Ill4 .区域环境概况和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1144.1. 自然环境概况1144.1.1. 地理位置1144.1.2. 地质地貌1144.1.3. 气象气候1154.1.4. 水文概况1164.1.5. 地下水1184.1.6. 生态环境118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04.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与评价120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1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34.2.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44.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285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3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325.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365.2.1. 预测模型及方法1365.2.2. 污染源参数1375.2.3. 预测结果1395.2.4.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1495.2.5. 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1515.2.6. 恶臭影响分析1525.2.7.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1521.1.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535.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585.4.1. 区域地质条件1585.4.2.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1605.4.3. 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1605.4.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615.4.5. 评价结论1645.5.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655.5.1. 噪声源情况1655.5.2. 预测与评价165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685.6.1.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1685.6.2. 危险废物贮存场选址的可行性1685.6.3.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1685.6.4. 危险废物的委托利用或处置途径建议168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695.7.1. 评价等级1695.7.2. 预测评价范围1695.7.3. 预测评价时段1695.7.4. 情景设置1695.7.5. 预测评价标准1695.7.6. 预测与评价方法1705.8.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725.8.1. 评价依据1725.8.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1725.8.3. 环境风险识别1735.8.4. 环境风险分析1745.8.5.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176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1786.1. 废气防治措施评价1786.1.1. 废气防治措施1786.1.2. 技术可行性分析1786.1.3.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1856.1.4. 经济可行性186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86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88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896.5. 地下水防治措施1916.5.1. 源头控制1916.5.2. 分区防控1916.5.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措施1926.5.4. 风险应急预案2026.6. 土壤防治措施2056.7. 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205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77.1. 经济损益分析2077.2. 环境损益分析2077.2.1. 环保投资及运行费用分析2077.2.2. 环境损益分析2077.3. 结论2088 .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管理计划2098.1. 环境管理要求2098.1.1. 组织机构2098.1.2. 管理职责与制度2098.2.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2118.2.1.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118.2.2. 设置标志牌要求2138.3. 8.3环境监测计划2141. 3.1.运行期污染源监测计划2142. 3.2.应急监测计划217833. 环境质量监测217834. 监测仪器设备2188.4.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 2188.5. 总量控制2288.5.1. 总量控制指标2288.5.2. 总量平衡途径2288.6. 结论230附图清单: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图;附图3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大气检测点位);附图4 50Om周边概况图(附噪声、土壤、地下水检测点位);附图5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6本项目与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附图7项目周边水系概况图(附地表水检测点位);附图8八巨镇总体规划图。清单: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附件3环评合同;附件4八巨污水处理厂批文;附件5租赁合同和土地证;附件6欧伦环评批复;附件7润煜营业执照;附件8润煜法人身份证;附件9原材料购销协议;附件1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附件11滨海县兴顺塑业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附件12关于本项目塑料熔融过程分解废气的情况说明;附件13承诺书;附件14规划相符性说明;附件12 LT22396-2滨海润煜塑业有限公司监测报告;附件16工业废物委托处理意向书;附件17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记录;附件18污水处理协议;附件19滨海长兴塑业有限公司冷却水检测报告附件2P1评审会会议纪要;附件20-2修改清单;附件21复审专家个人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22声明确认单;附件23申请报告;附件24全本公示;附件25报批申请书;附件26评估意见;附件27总量申请表;附件28现场四周及工程师现场照片。1 .概述1.1. 任务由来滨海润煜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公司拟投资1亿元,租赁滨 海欧伦科技有限公司土地48595.2n中除绿禾(IOooOm2)以外的地块,开展一 期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二期50万件汽车配件、家电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二期 预计2025年底建成。项目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20。02 12”,北纬34o7'49.95",地 理位置见附图Io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9月27日同意了该项目备案,备 案证号:滨行审投资备2022467号,项目代码:2201-320922-89-01-551442。滨海欧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3月29 S,公司年产汽车门把 手10万套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批复,年产汽车门 把手10万套项目仅建设了一栋厂房,其余未建设,因此本项目不涉及与租赁 方公用的治污设施或排污口,本项目的环保责任主体为滨海润煜塑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 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类别,其中“以再生塑料为原料 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 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本项目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属于编 制报告书范畴。为此,滨海润煜塑业有限公司委托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 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 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初步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 料,组织实施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编制,提交给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特点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019年修订),本项 目行业类别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项目塑料原料来自于经过清洗的废旧塑料瓶的干净塑料片,主要成分是PP、ABS、PC等。厂区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对表面有污渍的原料直接退回处 理。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2016)等相关技术 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项目初筛从报告类别、园区基本情况、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环境承 载力、总量指标、“三线一单''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初步筛查,见表141。表141项目初步筛查情况分析序 号初筛项目初筛情况分析1报告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 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类别,其中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 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 本项目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属于编制报告书范畴,因此,木项目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园区产业定 位及规划相 符性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园区暂未进行规划环评。项目 用地为工业用地,由附件10可知,木项目所在地由八巨镇人民政府出 具了规划符合性说明。3法律法规、标 准、产业政策 及行业准入 条件本项目已获得行政审批局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320922-89-01-551442;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2022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4环境承载力 及影响根据2021年滨海县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为达 标区,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等 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本项目环境检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 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均较好,各环 境要素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预测,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5总量指标合 理性及可达 性分析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滨海润煜塑 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改性塑料,50万件汽车配件、家电塑料制品制 造项目属于名录中的“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的“塑料制品 业292”,其中名录规定,“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2925”为重点管 理,“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造2924,年产1万吨及以上涉 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2921、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2922、塑料丝、 绳和编织品制造2923、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2926、日用塑料品制 造2927、人造草坪制造2928、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 为简化管理,其他为登记管理;该项目利用废塑料粒料年产6万吨改 性塑料,50万件汽车配件、家电塑料制品,属“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 品制造2929”简化管理的行业范畴。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II222020)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 工业(HJ 10342019)中排放口类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为一般 排放口,仅许可浓度,不规定许可排放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汇冷却水排水近期由专用罐车运至八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远期待具备接管条件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八巨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环评文件中所载总量指标仅作为日常监管的 参考依据。6园区基础设 施建设情况园区已实现集中给水、供电能力;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 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汇冷却水排水近期由专用罐车运至八巨镇污水处理 厂处理,项目远期待具备接管条件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八巨镇污水处 理厂处理。因此,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运营需求。7与园区规划 环评审查意 见相符性分 析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园区暂未进行规划环评。项目 用地为工业用地,由附件10可知,本项目所在地由八巨镇人民政府出 具了规划符合性说明。8与“三线一单” 对照分析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要求,具体“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141小节。1.4.1. 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L4.1.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1)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 74号),滨海县境内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共有3处,分别为盐城湿 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海县)、通榆河(滨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滨海 县废黄河东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为“滨海县废黄河东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距约18.1km,本项目建设不占用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 自然资函(2021) 1736号)文件,滨海县境内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共有22处, 分别为废黄河(滨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废黄河一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 区、淮河入海水道(滨海县)洪水调蓄区、民便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射阳河(滨 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通榆河(滨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济黄河清水通 道维护区、淤黄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张家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獐沟河清水通道维 护区、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滨海县废黄河东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城湿地珍 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海县境内实验区)、淮河入海水道(阜宁县)洪水调蓄 区、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通 榆河(响水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废黄河_中山河(响水县)洪水调蓄区、响水 县废黄河运河水源地保护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响水县境内实验 区)、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射 阳县境内实验区)。本项目位于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淤 黄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缘约4km,本项目不在其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 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表142本项目与相近的滨海县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序号生态空间保 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距离项距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 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面积总面积1滨海县废黄河 东坎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水源水 质保护一级保护区:滨海县东坎水厂取水口上游1200 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 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 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 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 溯2000米、下延IoOo米水域及两岸纵深100米陆域范围5.240.535.7718.12淤黄河清水通 道维护区水源水 质保护/西至废黄河中山河洪水调蓄 区,东至国道228,扣除淤黄 河八滩水源地、海港大道以及 滨淮高速区域,两岸以河道管 理范围为界432.0993432.099341.4.1.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2021年滨海县环境质量公报,2021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属达标区;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省考断面均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水环 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达到并优于HI类水目标);县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 夜均达标,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根据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LT22396),检测点的总悬 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燃、苯乙烯、丙烯月青浓度均满足相关要求;张弓干渠PH值、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因子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HI类水质标准;厂界及南侧八巨镇居民点昼、夜间环境噪声 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地下水、土壤质量总 体良好。本项目运营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 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要求。1.4.L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自来水用量约12306吨/年,由区域自来水管 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用电约420万度/年,区域电网供应,能够满 足本项目用电需要;本项目租赁滨海欧伦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亦不会达到资源利 用上线。1.4.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区域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情况如下:(1)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订 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 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 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限制、淘汰及禁止类项目。(2)选址: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八巨镇全民创业园,租赁滨海欧伦 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生产,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项目以及江苏 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要求。(3)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 类或许可类事项,属于允许类。(4)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实施细 则,本项目未涉及负面清单内容,符合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表1.4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实施细则条款相符性分析类别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 河段 利用 与岸 线开 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 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 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 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 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 戈1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 业,属于一般工业项目, 不涉及港口建设,不涉 及过江通道。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 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 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 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范 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 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 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 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 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 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 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 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 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国符合类别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 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 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本 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定 位。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 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 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 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 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 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 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 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 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 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 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 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 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 保护区,不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 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 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A、 区域 活动7禁止在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 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 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 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 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 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 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 线三公里范围内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 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 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 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 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 项目。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 目符合类别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 名录执行。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 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 业,属于一般工业项目, 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 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 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 业,属于一般工业项目, 周边无化工企业。符合-2., 产业 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 策的尿素、磷筱、电石、烧碱、聚氯乙 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 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 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 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 体化工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 煤化工等产业布局的项目,禁止新建独 立焦化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 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 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 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 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 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 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 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 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符合表144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订 本),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要求。2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 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办发(2018) 32号) 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符合该文件的要 求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的工艺、 装备、产品等,符合相关要求。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 用地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禁止用地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 目录(2013年本)、江 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类或许可类事项,属于允 许类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类事项,属于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1.4.2. 与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1.4.2.1. 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表145与苏政发202049号中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一览表控别 管类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空间布 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 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 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 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核 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统 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本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八 巨镇全民创业园,不在省政 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 发2020 1号)、省政府关于 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12018J74号)所划定的生态红 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相符管控 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 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 不能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 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 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8.2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 面积的14.28%。内。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 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 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 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 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八 巨镇全民创业园,不属于省域 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 河段和区域,且项目污染物经 处理后排放量较小、不属于高 耗能以及产能过剩产业。相符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 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 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 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 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 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 于化工生产企业。不适用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 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 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 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 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 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 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 布局。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 于钢铁生产企业。不适用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点 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 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 (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 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 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 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 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适用污染物 排放管 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 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 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 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 载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 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当地具有 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的建 设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相符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 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 放量为:颗粒物0.076ta,挥 发性有机物4.01800603ta;无 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的量为:相符管控 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分析万吨、149.6万吨、9L2万吨、11.9 万吨、29.2万吨、2.7万吨。颗粒物0. 168ta,挥发性有机 物4.46501812tao项目废气排 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不许可 排放量,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所 载的总量指标仅作为日常监 管的参考依据。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 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接管八巨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各污染物 接管量为接管考核量: COD0.741ta、SS0.436ta> 氨 氮 0. ll801t/a、TN0.2601ta TP0.03001ta;最终排放量: CoDo.363 Ua、SS0.074(a> 氨 氮 0.03601 t/a、TN0.1081ta TP0.00401tao在八巨镇污水处 理厂内平衡。环境风 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 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 双源供水。与本项目不相关不适用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 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 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 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 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 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 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 复。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生产 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的风险 防范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适用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 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 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 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 急装备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项目建成后将会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并储备相应的应急物 资。相符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 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 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 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 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向预警应 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 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将与园 区应急管理体系和滨海县应 急管理体系有机结合。相符资源利 用效率 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 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 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 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 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本项目用水量较小,不属于高 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