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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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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湖北能源HuMEnrvGrouoCo.Ud.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二三年五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6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预计总投入金额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湖北能源宜城东湾IoOMW光伏发电项目47,181.4710,000.002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Ioo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55,404.6930,000.003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Ioo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51,947.9425,000.004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65,374.4750,000.005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IOO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53,168.5020,000.006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77,752.9610,000.007冼马综电涌水县洗马IoO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42,323.4620,000.008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IOo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3,774.5435,000.009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930,987.29300,000.0010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100,000.00合计1,477,915.32600,000.00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一)湖北能源宜城东湾IOOMW光伏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东湾村境内,场址中心点距离宜城市区约32km。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能源集团汉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47,181.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9,841.0984.44%2建筑工程4,145.048.79%3其他费用2,390.715.07%4基本预备费429.140.91%5建设期利息375.490.80%合计47,181.47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2年1月27日,己取得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5-420684-04-05-908491);2022年3月8日,已取得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能源宜城东湾IOoMW光伏发电项目选址规划意见;2022年5月18日,已取得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宜城东湾IOOMW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2021年6月24日,已取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汉宜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城东湾250MWp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函202115号);2022年3月HB,已取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能源集团汉宜新能源宜城东湾250MWP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变动情况的说明的复函,同意项目规模等发生调整后,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宜环函202115号依然有效。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也是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商品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政策要求,将有助于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优化本地区能源消费结构。(2)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为促进该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好能源保障工作至关重要。要以充足的电力供应保障经济发展带来的用电需求,要以电力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在面临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确立发展新能源为战略目标,不仅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的要求,也顺应了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同时保证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固基础。湖北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充分利用该地区清洁的太阳能资源,把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产业之一,可带动该地区清洁能源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城镇和农村经济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3)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的愿望。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营造出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4)满足地区电力发展需要本项目建设场址区域为湖北省襄阳市。区域内对外交通较便利,并网条件好,项目建成投运后,接入湖北电网,将有利于改善电网能源电力结构,有利于增加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有利于优化系统电源结构。电站建成后每年可相应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可减少大量灰渣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不仅是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也是当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86%,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1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二)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IOo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境内,场址中心点距离峪山镇直线距离约12km,距宜城市约23kmo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55,404.6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3,299.1778.15%2建筑工程5,473.059.88%3其他费用5,682.6010.26%4基本预备费522.890.94%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5建设期利息426.980.77%合计55,404.69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2年4月28日,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4-420607-04-05-458509);2022年9月190,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IOO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襄州自然资预审函202226号);2022年9月22日,已取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出具的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关于V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I(X)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州环审202219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也是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商品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政策要求,将有助于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优化本地区能源消费结构。(2)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为促进该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好能源保障工作至关重要。要以充足的电力供应保障经济发展带来的用电需求,要以电力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在面临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确立发展新能源为战略目标,不仅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的要求,也顺应了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同时保证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固基础。湖北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充分利用该地区清洁的太阳能资源,把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产业之一,可带动该地区清洁能源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城镇和农村经济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3)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的愿望。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营造出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4)满足地区电力发展需要本项目建设场址区域为湖北省襄阳市。区域内对外交通较便利,并网条件好,项目建成投运后,接入湖北电网,将有利于改善电网能源电力结构,有利于增加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有利于优化系统电源结构。电站建成后每年可相应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可减少大量灰渣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且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不仅是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也是当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0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8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三)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IOo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汪桥镇。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51,947.9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I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9,979.1576.96%2建筑工程5,914.3611.39%3其他费用4,302.948.28%4基本预备费933.931.80%5建设期利息817.561.57%合计51,947.94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12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2年1月13日,已取得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1023-44-03-015260);2022年2月220,己取得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Ioo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监自然资函20229号);2022年5月4日,已取得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监镇规址2022005012号);2022年3月7日,已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IoO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监环审函20224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合理开发利用光能资源,符合能源产业发展方向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太阳能作为最有发展潜力的新能源,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能源,对环境友好无污染,是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的理想能源之一。不论是现在或是未来,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完全可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以致达到替代部分化石燃料的目标,这对荆州市的建设发展、改善环境和满足人民生活用电要求,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2)符合国家能源规划政策的需要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199944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开公平调度的若干意见、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都明确鼓励新能源发电和节能项目的发展。湖北省荆州市汪桥镇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实现当地能源工业发展规划目标,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对环境产生的污染,将利用各种途径来发展新能源。(3)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随着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清洁能源将成为主导。国家能源局、电网,先后出台了多个鼓励光伏电站的建设政策。本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开发建设,光伏符合我国“十四五”规划要求,规划指出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传统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实施本项目,将节约大量煤电,减少含碳燃料消耗,从而减少烟尘、SO2和CC)2等污染物排放。此外,还可节约用水,避免水污染物排放。由此可见,光伏发电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4)开拓当地增长领域开发和利用太阳能资源,基于当地条件进行综合利用,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快速发展的光伏产业是一个经济增长点,实施本项目,能带动荆州市能源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政府创造税收。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5.97%,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9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四)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北侧约12km处区域。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00MW,拟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额为65,374.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施工辅助工程2,002.243.06%2安装工程35,232.6653.89%3建筑工程18,110.9927.70%4其他费用7,334.9111.22%5基本预备费1,200.541.84%6建设期利息1,493.132.28%合计65,374.47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18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3年4月14日,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襄区发改审批202342号);2023年3月30日,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襄州自然资预审函20233号);2023年3月30日,已取得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襄州自然资规用字第420607202300004号);2023年4月25日,已取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出具的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州环审202310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本风电场建设条件相对较好,具备建设风电场的场址条件本风电场主风向风能分布稳定且集中。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场址区域地质构造稳定,具备并网型风电开发的场址条件,接入系统条件良好,场址区域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可见,本风电场工程场址开发条件较好,具备建设并网型风电场的场址条件。(2)本风电场的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随着化石资源(石油、煤炭)的大量开发,不可再生资源保有储量越来越少,终有枯竭的一天,因此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途径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消耗的比重。目前,国家已将新能源的开发提到了战略高度,风能、太阳能等再生能源将是未来一段时间新能源发展的重点。从现有的开发技术和经济性看,风能开发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风电机组国产化进程加快,风电机组的价格将进一步降低,风电的竞争力将大大增强。风能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最有开发价值的绿色环保新能源之一。我国是风能蓄量较丰富的地区,但是风能资源利用工作开展的较为缓慢,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环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人们更注重生存质量,开发绿色环保新能源成为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作为绿色环保新能源之一的风力发电场的开发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风电的开发,特别是风电设备的国产化能拉动、促进本省的机械、电器、制造业、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市场换技术”的合作方式,可以获得国外风电现代化技术,迅猛提升本省风电设备的制造水平和生产能力。(3)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4)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建设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会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风电场的相继开发,风电将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小康社会起到积极作用。综上所述,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场址条件;开发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国家能源发展政策方针,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对于促进地区旅游业,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开发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一期IOOMW风力发电项目是十分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5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2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五)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Ioo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南口镇。项目实施主体为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53,16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设备购置33,542.1763.09%2建筑及安装工程11,901.1222.38%3其他费用6,279.0311.81%4基本预备费450.000.85%5建设期利息996.191.87%合计53,168.50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1年5月17日,已取得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5-421081-04-01-618790);2021年6月3日,已取得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IoOMW农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函;2022年6月16日,己取得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1081202200003号);2022年5月20,已取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出具的关于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市南口镇IoO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石环审202211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也是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商品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2)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光伏电站地处的湖北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能源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此,积极地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大势所趋,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电力发展的长远目标。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199944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开公平调度的若干意见、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都明确鼓励新能源发电和节能项目的发展。(3)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营造出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电站建成投产后每年可相应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可减少大量灰渣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作用显著,具有较好的环保效益。综上所述,本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可作为当地补充电源,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并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本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48%,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1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六)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天门市东部区域,距天门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4公里。项目实施主体为天门天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拟设计安装19台单机容量5.27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额为77,752.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6,669.7772.88%2建筑工程9,250.8811.90%3其他费用9,880.5312.71%4基本预备费500.000.64%5建设期利息1,451.791.87%合计77,752.96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12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2年9月9日,已取得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天发改文2022303号);2022年5月31日,已取得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9006202200029号);2022年7月22日,已取得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10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天环函202273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风电场的建设符合国家低碳发展战略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做重要讲话,习近平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并提到: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我国能源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目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属于绿色能源,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开发利用当地比较丰富的风能资源、太阳能资源建设风电场、光伏电站,符合国家低碳发展战略。(2)合理开发风能资源,实现地区电力可持续发展本风电场所处的天门市风能资源可利用的地区之一,开发风能资源补充电网电量也符合国家能源政策。通过对现场实测数据和测风资料分析,该项目所在地区风能资源品质较好,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判定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2级,风能资源具备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通过风电开发与消纳,可以提高地区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促进低碳经济,实现地区电力可持续发展。(3)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当前,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改善生态、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制定了减排目标: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降低65%以上,确定2030年自主行动目标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风能资源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开发潜力大、环境影响小、可永续利用的特点。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综上所述,风电场的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湖北省能源结构的调整,缓解湖北电网枯期供电不足的局面,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建设该风电场是十分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35%,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7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七)冼马综电涌水县洗马IOo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流水县境内,距离滴水县城约30km。项目实施主体为淹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42,323.4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0,567.6572.22%2建筑工程4,969.9411.74%3其他费用5,647.0713.34%4基本预备费823.691.95%5建设期利息315.100.74%合计42,323.46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1年7月15日,已取得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7-421125-04-01-221290);2022年12月12日,已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省人民政府关于流水县2022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938号);2022年11月16日,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冼马综电海水县洗马IOO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环审2022193号)。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也是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商品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己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2)地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光伏电站地处的湖北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能源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此,积极地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大势所趋,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电力发展的长远目标。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基础199944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开公平调度的若干意见、1998年1月I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都明确鼓励新能源发电和节能项目的发展。(3)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保护与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国政府已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改进资源利用方式,调整资源结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都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营造出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电站建成投产后每年可相应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还可减少大量灰渣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作用显著,具有较好的环保效益。综上所述,本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可作为当地补充电源,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并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本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3、项目经济效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4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5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A)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IOO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严河村。项目实施主体为潜江高锐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IooMW。项目总投资额为53,774.5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占投资估算比例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1,225.6276.66%2建筑工程3,350.016.23%3其他费用7,033.7013.08%4基本预备费1,165.002.17%5建设期利息1,000.211.86%合计53,774.54100.00%(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6个月。(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2022年4月27日,已取得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5-429005-04-01-632076);2023年4月27日,已取得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IoO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潜自然预审函20234号)。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光伏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随着石油和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开发,其保有储量越来越少,最终会枯竭。我国政府已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存,重视环境保护,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的方针,要求常规能源和再生能源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十三五”期间我国在能源领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能源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高清洁能源生产能力。为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光伏产业,我国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政策。光伏是可再生和清洁的能源,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政策。潜江市的太阳能资源开发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2)电站建设条件较好,太阳能资源具有一定开发价值高石碑镇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在全市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建设大中型并网光伏电站的建设条件,部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负荷需求潜力较大。(3)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光伏发电不产生传统发电项目(燃煤发电、柴油发电等)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和安全问题,没有废气或噪音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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