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XX县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跨县界的地表水体,由于单位或个人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质进入水体,损害了各种水体的使用功能,污染了水体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体、生物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遭受损失的水体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1.5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XX县实际情况,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重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11级)、较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1n级)、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1V级)三级。2组织指挥体系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现场应急工作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机构组成。2.1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涉及本县行政区域的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成员: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卫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草局、县水利局、县市监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职责:负责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1)组织制定科学的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各救援组迅速开展处置救援工作,及时控制污染物的泄露、扩散等,力求将污染降到最低限度;(2)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3)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修正应急措施;(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5)确定事故疏散区域,及时疏散事故疏散区内的群众;(6)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7)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态,防止恶化;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2.2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组织协调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责对辖区环境风险源的监管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修订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5)组织建立和管理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6)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县政府办: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等工作。(2)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全县环境应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制定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督促、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环境修复等工作。(3)县应急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响应等工作。负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4)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县应急指挥部进行事件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情管控。(5)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6)县工信局:负责跨境流域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电力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7)县卫体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8)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参与配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现场控制和洗消,参加伤员的搜救工作;协同制定、实施抢救遇险人员的应急救援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指导人员疏散,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9)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组织指导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统计报送死亡人数及人员转移安置信息。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10)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中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应急资金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11.)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12)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协调公安、交警及公路部门保障现场道路畅通。(13)县林草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涉及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林业资源及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指导林业生态修复。(14)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河库及XX县域内的环境应急水量调度;参与跨境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15)县市监局:负责在应急处置中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食品药械安全工作。(16)县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负责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天气预报信息,并提供应急所需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附近气象站的观测数据。(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环境损害及农业生产损失进行评估,指导农业生态修复。(18)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委宣传部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19)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进行警戒;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处理污染源,参加现场抢险、排险、救援处置工作。(20)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电力应急保障工作。(21)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22)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组织协调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2.4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2.4.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组成部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应急全面工作,负责交通管控、现场救援、物资调用、车辆调派等工作。2.4.2污染处置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2.4.3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组成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当地的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会同专家分析研判确定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水体应急监测,为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部队力量参与应急监测。2.4.4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县卫体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2.4.5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发改和科技局组成部门: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救援资金及时拨付。2.4.6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根据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2.4.7社会稳定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2.4.8专家组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评估、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农业、卫生、损害索赔等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明确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分析研判环境污染事故的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工作组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3监测预警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体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和风险分析,发现可能导致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时,应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通报,按照应急联动机制的安排开展监测和风险分析。3.1 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预警分为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11级、111级、W级。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3.2 预警信息发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涉事企事业单位信息报告、通报,研判可能发生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应急指挥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1V级预警信息,有上升为1级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XX市人民政府和XX市生态环境局,并由其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3.3 、预警行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接到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研判可能发生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警行动建议。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可能威胁饮用水安全时,应及时启动相关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做好启用备用水源的准备工作。(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应急监测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 5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全县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平台,健全全县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应急数据库,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根据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应急响应设定为级、1级和1V级三个等级。初判发生重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XX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11级响应,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XX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111级响应,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W级响应,负责应对工作。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1.111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1.21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1.3W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1V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立即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担任,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制定先期处置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开展事件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4.2信息报告与通报4. 2.1信息报告(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2)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在XX河、XX河跨县境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4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和XX省生态环境厅报告。(3)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按照重大(H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4)重大、较大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应当及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5)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4.2.2部门间信息通报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通报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其他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县应急、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报后,应当及时通报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在大气、水体、土壤监测过程中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通报。4.2.3跨区域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县级行政区域的,县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XX河下游:安泽县;XX河下游:介休市)。4.3响应措施4.3.1现场污染处置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4.3.2转移安置人员根据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水文环境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4.3.3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及安抚工作。4.3.4应急监测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地区水体应急监测工作,根据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方法、点位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特别应在XX河、XX河跨境断面设置监测点位,为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可对监测方案适时调整。4.3.5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的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情况发生。4.3.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新闻宣传组根据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组织协调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发布。当发生跨县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与兄弟县(区)通报应急处置情况,同时上报XX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按要求和权限发布信息。4.3.7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4.4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特征污染物质已降至事件前环境本底水平、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5.1 损害评估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版)等相关规定执行。5.2 事件调查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较大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市生态环境局视情况组织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5.3善后处置县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专家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已承担涉事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的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组作用,为一般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工作提供决策建议。62物资与资金保障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及有关行业、企业数据库,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财政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县移动、联通、电信要建立健全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局要健全公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局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6.4 技术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典型案例、应急预案等信息库,并实现信息共享。有关专业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需要加强技术保障建设,确保监测数据信息完整可靠。6.5 宣传、培训和演练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应急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开展环境应急教育,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类环境危险源单位要制订落实环境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对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形成专业应急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县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重点环境危险源单位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企事业单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7附则7.1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一般每3年修订1次。若满3年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延续使用的,向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动态更新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7.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解释。8.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 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3. 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4. XX县跨境河流概况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级别事件分级标准重大跨境流域环境事件(11级)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1级)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环境事件(1V级)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附件3XX县跨境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XX县跨境河流概况XX县跨境河流为XX河、XX河。(一)XX河:XX河发源于县域西北部的花坡乡河底。在县域内,又分别有XX河、XX河两大水系,流域面积达2549.53平方公里,XX河为县域主要河流,流域面积达2103平方公里,由北而南纵贯全县10个乡镇,XX河从发源地一XX至XX出境,沿途汇集XX河、XX河等X条支流,流域面积几乎覆盖全县域。平均流域纵坡为XX%o,清流为X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径流量为X亿立方米,XX河主干流长XX公里,河道纵坡x%o,清水流量为X立方米/秒。(二)XX河:由XX县境XX沟、XX沟至XX汇合后,经XX流入XX,经XX进入XX市境内,再由XX村南出山北流,经XX、XX等村,然后在XX村西汇入XX河。全长X公里,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年径流量为XX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