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单一来源操作规程.docx
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TCC2300910255采购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三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1 .采购方式12 .定义13 .适用法律1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5 .相关费用36 .保密37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38 .现场考察39 .开标前答疑会310 .联合体投标4I1.分包412 .样品413 .采购进口产品414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15 .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招标文件416 .招标文件的构成41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三.投标文件518 .投标文件的组成51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620 .投标报价621 .投标有效期722 .投标保证金723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2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25 .投标截止时间82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927 .诚实信用9五.开标和评标928 .开标929 .资格性审查930 .评标9六.确定中标1131 .确定中标人1132 .中标通知书1133 .废标1234 .签订合同1235 .履约保证金12七.询问与质疑1236 .询问1237 .质疑12八.其他1338 .采购代理服务费1339 .其他规定1340 .文件解释权13第三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4第四章采购需求1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评标索引49一、价格及商务部分50(1)投标函50(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2(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3(4)开标一览表55(5)分项报价表56(6)商务条款偏离表58(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59(7-1-1)营业执照复印件59(7-1-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60(7-2)财务报表、资信证明61<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62(7-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63(7-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4(7-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5(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66(7-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7(7-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9(8)投标人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70(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71(IO)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72(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简历表73(12)承诺书74(13)公章授权书(如需)75二、技术部分76(1)跟踪审计服务方案76(2)技术条款偏离表77三、其他部分78(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不需要可不提供)78(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83(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或证明材料8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R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jstcc.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生月I1.日纥点组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1项目编号:JSTCC23009102551.2 项目名称: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1.3 预算金额:人民币至万元1.4 最高限价: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为标准,不收取效益收费,只收取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X费率,费率不高于50%,为保证报价合理性,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需提供完整的成本明细说明,当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低于30%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本明细说明进行论证,分析报价合理性。1.5 采购需求: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位于仙林大学城龙王山周边规划范围内,道路起点位于栖霞区江宁区区界,终点与捷运大道相交。道路长约1605米,宽约45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主要为管廊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建安费约28000万元。本招标项目为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该项目因施工障碍物影响,将分标段实施,即将招标的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建安费约7000万元,施工期360天。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建安费约21000万元,施工期预计400天,具体项目取消或实施、具体招标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如该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因故取消,无相应补偿),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全部工作内容为止。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 中小企业政策:木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 木项目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除以下情形外,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可不再提供2.1涉及的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从事木项目的工程跟踪审计业务无需资质。(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和供应商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1年(2022年2月-2023年1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乙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下载。方式:线上获取。在https:WwW售价:免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9区一楼107室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9区一楼107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 .供应商信用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3.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联系方式:范工025-8533298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联系方式:李欣忆、马继炜;电话025-82281986、83301174;邮箱jitc9c。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欣忆、马继炜电话:025-82281986、833011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2.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联系人:范工电话:025-853329812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联系人:李欣忆、马继惮电话:025-82281986、833011743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8.1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口组织(1)考察时间:(2)考察地点:(3)联系人:联系方式:(4)参加人员要求:符合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59.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jitc9c邮箱)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确认。口召开(1)召开时间:(2)召开地点:610.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812.1样品(不适用)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o913.1采购进口产品不适用1014.1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14.2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2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320.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口无有,具体情形: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以“苏价服20141383号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准收费(基本收费+驻场收费)的百分比报价,各投标人自报折扣费率。投标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招标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团队及驻场人员服务费用、编制报告费用、实地调研费用;所有人员交通、食宿等一切差旅、办公费用:评审费、公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42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522.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口需要162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文件的份数:份副本文件的份数:人份开标一览表(唱标用):,份电子文档的份数:_份(U盘,内含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及同版本WPS兼容格式文件)。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需要按照分包分别准备投标文件。1723.6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双面打印(复印),以普通胶装形式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拉杆夹、合页夹或打孔装订等),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可以装订在一起。18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唱标用)和电子文档U盘均应分别密封,未密封的投标为文件将被拒绝。(2)为满足低碳环保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文件应双面打印(复印),以普通胶装形式装订(不得使用拉杆夹、合页夹或打孔装订等),商务部分、技术文件可以胶装在一起。2)字号及图片可适度缩小,内容清晰、满足阅读需要即可。3)跟踪审计服务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4)投标文件需标注连续页码,并在首页编写索引目录。5)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应使用质量可靠产品,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可读性,预防数据丢失。6)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同时提供签章后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exce1.格式等电子版,其中扫描PDF版本需和纸质标书完全i致。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i/本文件于年月日点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邮编: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92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9区一楼107室2028.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栖酸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9区一楼107室2129.2.1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口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O2230.1.1评标委员会5人及以上单数。2330.5.3核心产品口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服务类,不适用。2431.2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2531.3确定中标单位1、从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口随机抽取其他:±_2631.4公告媒体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2735.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28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邮箱)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确认。293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采用邮件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jitc9c邮箱)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进行答复。3038.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否则按违约处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88%计取(预算金额为计费额),评委费另计(按实结算),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服务费后向中标人开具等额的服务费发票。3139.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规定:(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3)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均通过WwW平台发送,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亦无需确认。3239.2投标纪律(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一.总则1 .采购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 "中标供应商”是指在投标过程中获得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是由专家经过评审后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本招标文件中中标供应商也称中标人。2.6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2.7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 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9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 .10“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3 .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 .适用法律3.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中小企业定义:4.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3信息安全产品4.3.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4.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 .相关费用5.1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保密6.1 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无采购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披露、复制、使用、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被视为无条件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7 .语言文字、计量单位1 .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 .2所有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 .现场考察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现场考察的,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8.2 供应商不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参加项目现场考察的,视同放弃现场考察,采购方将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考察。以此为由,影响后期投标文件相关的投标、签约、履约条件的,是供应商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对此不承担责任。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 .开标前答疑会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询问。9 .2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询问送达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在会议期间澄清,逾期的询问将不被接受。10 .联合体投标1 0.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 .分包11.1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2 .样品1 2.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提交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三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3 .采购进口产品13.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 4.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供应商资格条件15.1 供应商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6 .招标文件的构成16. 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1.2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以便补齐。1.3 3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 4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分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分包通用要求。1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 7.1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日期后者的为准。17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方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8 .投标文件的组成18.1投标文件由价格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8.2投标文件的价格及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如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公告要求提供):(7-1-1)营业执照免印件,格式见附件。(a)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d)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如发生了单位名称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文件,格式见附件。(7-2)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格式见附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7-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格式见附件。(7-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人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汇总表。(10)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H)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简历表。(12)承诺书。(13)公章授权书(如需)。18.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跟踪审计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8.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19.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20. 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20 .投标报价2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20.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项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0.3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