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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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23年5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一)指导思想1(二)总体目标1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2(一)妇女与健康2(二)妇女与教育7(三)妇女与经济11(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17(五)妇女与社会保障21(六)妇女与家庭建设26(七)妇女与环境30(八)妇女与法律34三、重点实施项目39四、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41(一)加强组织领导41(二)强化规划落实41(三)加大保障力度42(四)完善监测评估42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为促进我县妇女事业发展,依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依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C)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妇女积极作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水平,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实现性别平等发展,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二)总体目标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格局更加巩固。妇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权益保护、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参与和管理、家庭建设、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到2030年,全县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综合水平取得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在昌江积极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形成“五地两县''发展格局和推动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力量。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 .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2 .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3 .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婚前医学检查率到2025年达到60%以上,到2030年达到70%以上。5 .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6 .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7 .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达到35%以上。8 .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9 .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10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建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策略措施1 .健全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健康昌江”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昌江”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持续落实“全民健康关爱,行动,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统筹改革医疗、医保、医药和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支持妇女健康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健康需求。2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项目并交付使用,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加强综合医院的妇产科、儿科标准化建设,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推动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住院分娩工作,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全面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保障。强化县、乡镇、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建立妇幼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等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3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围绕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期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为妇女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以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为契机,大力推行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设立县危重孕妇专项救助基金,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救助,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大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力度,确保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确保高危孕产妇“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加强孕情管理,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孕情监测体系,形成多层次的孕产妇管理防控网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5 .加大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力度。全面开展妇女“两癌”防治健康教育,举办妇女健康知识及“两癌”防治知识培训班,提高妇女的“两癌”防治意识和能力,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开展妇女常见病及“两癌”筛查项目,逐步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率。完善筛查诊治衔接机制,提高早诊早治率和诊治质量,降低死亡率。促进3564岁的妇女普遍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加强对困难“两癌”患者的救助。6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减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关疾病传播。开展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创新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服务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加强地中海贫血筛查,阻断重型地中海贫血。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7 .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引导妇女主动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开展Hl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HIV早期诊断检测和抗体筛查检测。8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动精神(心理)专科门诊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服务。开设心理健康讲堂,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调试方法,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9 .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大力开展“健康中国行”“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健康巡讲”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健康昌江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小学女生健康意识和水平。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导妇女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10 .提高妇女营养水平。贯彻落实海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推进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扩大合理膳食科学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开展孕产妇营养健康与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孕产妇营养健康素养。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加强孕产妇地中海贫血筛查。实施农村地区营养干预行动,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元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等营养相关慢性病。IL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2平方米,推进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乡镇文化场所、公益性场馆建设,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场)全覆盖。强化妇女科学健身科普宣传和指导服务,激发妇女健身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力度培育针对妇女的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培育一批融入社区的基层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协会,推动村村成立健身队或球队,引导依法依规进行登记,转化为固定健身组织。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结合地域特点和文化传统,大力发展群众基础深厚、特色鲜明的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特色体育项目,传承弘扬昌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12 .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将健康教育、健康咨询、预防保健与疾病治疗等纳入一体化健康服务管理。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健康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妇女健康领域科研平台。(二)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L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13 .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14 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15 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到2025年提高到96%以上,到2030年提高到97%以上。16 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25年达到并保持在94%以上,到2030年达到95%以上。17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18 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19 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20 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策略措施1 .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2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领域性别平等政策。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3 .推动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适时出台性别平等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各级学校及各类教师队伍的性别平等意识培训,探索性别平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途径,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各类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性别平等教育落到实处。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4 .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助学项目,为学业困难女童提供支持,保障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女童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5 .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6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加大对女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加大对女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7 .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倡导女科学家、优秀女科技人才进校园开展科普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培养女童科学意识。培养中小学女生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农村妇女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女农民的技能大赛等,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8 .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有竞争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鼓励女生报考理工科专业、高科技专业学科。鼓励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从政策上对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进行倾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9 .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鼓励督促最高学历为中专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女干部继续进修学习,提高学历,提升素质。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不断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为就业重点群体中的女性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龙头企业等积极参与和探索“学分银行”建设,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10 .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普通话培训向农村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11 .构建平等、尊重、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欺凌、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或讲座,提高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三)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L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12 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13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14 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提升。15 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16 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17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18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19 .充分发挥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作用。策略措施L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创新制度机制,激发妇女创造力,保障妇女在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0 消除女性就业性别歧视。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在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时,关注女性特殊权益需求,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防止在招聘录用、调岗调薪、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离职解聘等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依法惩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的就业歧视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发布或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涉嫌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21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弘扬女性创业精神、宣传女性创业典型,为女性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的资讯与指导,完善促进女性创业的制度环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促进妇女就业人岗对接。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扶持黎锦、苗绣、椰雕、黎陶等一批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更多地安排黎锦制作等适合妇女参加的就业培训项目。继续完善我县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以引导和扶持妇女向非农业为重点,通过实施转移培训帮助更多农村妇女实现转移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培训,帮助更多妇女提高创业技能,支持农村妇女投身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22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或新经济领域就业。支持女大学生创业,为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贷款、创业超市、创业课程、创业典型宣传等帮扶。强化开展“喜迎青鸟归巢筑梦山海黎乡”系列活动,加强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的联系,引导女大学生树立家乡天地广阔、同样可以成就事业的就业观念,在实践中加深对家乡、基层和群众的朴素感情,促进女性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助推昌江快步走上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23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持续开展深化“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引导社区失业妇女、周边乡镇需要就业妇女等人员参与培训,同时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各行业女性技能培训,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加大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占比,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女性定向岗位,确保招录男女比率相对平衡,提高我县妇女劳动能力水平,培养更多的女性专技劳动者。24 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保障,落实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我县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承担科技项目、参与科技决策咨询。完善女性科技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加强培训培养和典型宣传,为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5 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探索开展薪酬调查,动态掌握男女两性收入状况。26 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状况。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用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27 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切实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针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争议案件开设快办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构建生育友好型职场。加大对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惩治力度,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等支持。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督促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及男性青年依法享有的陪产假权利,鼓励和支持母婴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U.保障农村妇女的各项经济权益。依法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确保农村妇女权益,特别是农村婚嫁、离异、丧偶等特殊妇女的土地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12 .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百镇千村”为抓手,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开发性和保障性并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格局。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吸纳脱贫妇女参与,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13 .支持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区、巾帼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面向全省乡村妇女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L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2 .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3 .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4 .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5 .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6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7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8 .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尤其要保证女性代表应当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9 .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策略措施L加大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障碍,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制度性环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要议程,提出目标举措。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及储备机制,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2 .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依托党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能力素质。健全和完善培训制度,从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上进行通盘考虑,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善和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年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及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3 .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深妇女对党的认识,培养妇女对党的感情,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党代表酝酿过程中,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女党员代表,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4 .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5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做到应配尽配。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好干部的标准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任(聘)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6 .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事业单位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确保妇女在岗位晋升、职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7 .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促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事项,注重听取并合法采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8 .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居)干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积极鼓励优秀妇女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在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开展协商议事活动。9 .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和政策,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充分听取妇联组织意见和建议。(五)妇女与社会保障主要目标1 .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3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5 .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6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7 .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8 .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到2030年底,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培训一批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9 .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策略措施1 .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制定出台社会救助政策,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程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完善妇女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妇女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2 .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提高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推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妇女群体享受与其他参保职工同等生育医疗待遇。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3 .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妇女应参尽参。完善女职工医疗互助,发展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依托“互联网+”和数字化优势,全面提升商业补充保险参保理赔便利性。4 .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深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断增加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全体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探索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丰富企业商业养老保险产品。5 .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深入推进失业保险统筹制度改革,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推进失业保险金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的合理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和及时足额缴费,推动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参保人数增加。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6 .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机制,改革并完善工伤保险统筹制度,推动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工伤保险待遇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的合理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落实工伤保险待遇。7 .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创新“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加强对困难、疾病妇女的生活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依托救助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比对,精准识别救助对象。8 .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建立健全空巢、失独、高龄失能等关爱服务机制,逐步提升妇女福利水平。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9 .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建立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村居养老等多元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运营和管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日间照料中心、长者倪堂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妇女做到应养尽养。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养老。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参照省厅机构改革方案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要求,成立县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专人,确保养老工作有序且有质量开展。10 .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妥善解决其长期护理保障需求。鼓励和支持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和服务质量。培育为老年人开展家庭照护、健康咨询、社会融入、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养老服务类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更好地满足城乡社区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IL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信息台账。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职业技能、创业知识、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农村留守妇女特色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培养农村留守妇女中的技术能手、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群等能工巧匠。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以农村邻里互助服务点为依托,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便为有照护服务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留守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有公益性岗位予以安排,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中发挥积极作用。(六)妇女与家庭建设主要目标L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2 .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3 ,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4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