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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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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鞠导小组办公室青西新建审改办发(2022)3号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管理的通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大功能区管委,泊里镇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过程管理,根据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管理的通知(青建审办字(202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规范我区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管理通知如下。一、规范特殊程序设置本通知所称“特殊程序”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8类程序,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在审批服务办结前由审批服务部门实施的特定程序。主要包括技术审查、会议审查、专家审查、公示公告、现场核验、听证等,不包括建设单位补齐补正申请材料、现场整改、自行委托中介服务、审批服务部门内部流转、审签等环节。法律法规规定由下级部门受理,报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可参照本通知优化内部流程、科学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特殊程序实行清单制管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特殊程序具体类型、设定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详见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等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实施无相关依据的特殊程序。二、严格特殊程序实施(一)实行限时办结制。除政策法规做出明确规定外,特殊程序一般不计入审批用时,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管理。各部门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如需启动特殊程序,应告知申请人特殊程序具体类型和承诺时限。(二)纳入平台管理。相关审批服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和本通知要求,通过工程审批平台规范特殊程序发起、结束等流程管理。(三)做好部门衔接。对于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集中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应明确特殊程序实施的职责边界。对于特殊程序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或参与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衔接、优化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各部门不得将特殊程序作为单独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不得将完成相关特殊程序作为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三、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特殊程序管理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的重要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强化特殊程序监督检查。各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不得实施清单之外的特殊程序。对于耗时较长的专家评审,要根据项目类型与规模,分类压减办理承诺时限。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通过工程审批平台如实记录特殊程序实施过程,不得随意“挂起”、暂停计时,不得通过先线下审查再线上补录、预审查等方式规避特殊程序监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工程审批平台监测分析,定期通报情况。对发现违规设置、实施特殊程序,影响市场主体获得感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处理。(三)创新特殊程序实施方式。在严格执行法定审批程序、审批条件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措施,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办事需求。技术审查、会议审查、现场核验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避免市场主体“多头对接”“意见打架”。鼓励各部门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踏勘、线上评审、函审等方式实施特殊程序,实现“不接触”“零跑腿”。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清单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期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1固定费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3H)征求部门或地方政府意见【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二十七条项目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职责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在7个工作口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政府规章】山东省企业投资项日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第十三条核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县镀以上人民政府的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史。核准机关认为需要征求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缎以上人民政府意见的项目。法定时限:7承诺时限:5区发展改革局委托评估【部门规章】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项目核准机关在委托评估时,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重点,明确评估时限,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政府规章】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第十四条核准机关委托中介银务机构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明确评估重点和评估时限:除项目情况复杂的外.评估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核准机关认为需要进行评估的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10征求公众意见【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二卜八条项目建设可能对公众利益构成至大影响的,项目核准机关在作出核准决定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政府规章】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第十四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可能对公共环境、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等构成重大影响的,核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可能时公共环境、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等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法,定肘限承诺时限:5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7日)评估评审【行政法规】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费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政府规章】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警改字(2020)232号)第二十条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投资概算时,般应当由中介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职能的单位或专家进行评估评审。评估评审意见应当作为项目审批的更要参考。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10区发展改革局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f审与选址意见柠核发(10日公告行政法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B(2012尔8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在规划展示场所和部门网站或者建设工程现场.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带整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法定时限:7承诺时限:7区自然资源局专家论证【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发布2004年10月29口修订2008年H月12口第次修正根据2016年”月2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卜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I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是否已组织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已经组织踏勘论证。【部门规堂】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卜四条城多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多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困内,依法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区域性重大基咄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有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同意建设的,方可作出规划许可。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W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H;区域性由大范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超出城多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困的建设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10现场踏勘【部门规堂】E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5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发布20(M年10月29H修订2008年11月12H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U月25H国土资源部关于修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是否已组织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已经组织踏勘论证。占用基本农W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I1.法定时限:15承诺时限:101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3)公告【行政法规】E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在规划展示场所和部门网站或者建设工程现场,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汨少于七日。需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法定时限:7承诺时限:7区自然资源局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贡任部门5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1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0日)2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10日)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拧大他设施审批15日)1.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15日)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8日)6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3H)部门联合审查【政策文件】E山东省优化提升,程延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五)实施并联申批。设计方案审杳时,规划1:管部门应牵头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暧等专营单位参与联合审查,并分别提出意见.需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法定时限:10承诺时限:7计入审批时间)区自然资源同、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城多规划委员会审议【行政法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六条省、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由相美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涉及城乡规划的曲大事项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城乡规划的决策依据。涉及城多规划的重大事项.承诺时限:10批前公告【行政法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在规划展示场所和部门网站或者建设工程现场,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七日.需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法定时限:7承诺时限:7专家论证【行政法规】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2017年10月修改)第二十九条审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利吉关系人整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政府规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2012年I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H起5H内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涉及“历史文阳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闱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的项目。法定时限:5承诺时限:5公示法定时限:20承诺时限:20听证法定时限:25承诺时限:10征求部门意见【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2017年10月修改)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那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行政法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9年11月发布,2020年3月施行)第二卜八条第1款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公共根务设施的,自然资源主管郃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保护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意见.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幺村核心保护范圉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咄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法定时限:7承诺时限:5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5建设1: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1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K)日)2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10日)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15日)1.历史建筑外部惟绪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15日)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80)6 .应建防空地卜,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3H)会同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1号,2017年10月修改)第二十八条第3款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外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2017年10月修改)第三十四条第2款对历史建筑吼: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保护土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2017年10月修改)第三十五条时历史建筑进行外部脩结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线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9年I1.月发布,2020年3月施行)第二卜八条第2款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闱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南、县人民政府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线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9年I1.月发布,2020年3月施行)第四卜一条第I款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保护主管部门会PJ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行政法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9年II月发布,2020年3月施行)第四十二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法定时限:10承诺时限:7区自然资源同、区行政市批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法定时限:15承诺时限:10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法定时限:15承诺时限:10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6用地规划核验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15H)2.建设用地检杳核验(5日)竣工规划勘险【行政法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五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并出具竣工勘验测绘报告:对经审核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发建设工程溉工规划核实认可文件.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法定时限:20承诺时限:10区自然资源局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5日)现场评定【部门规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笫4月发布)第二十九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政策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C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杳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杳、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第十七条消防设计审杳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眼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并形成意见或者报告,作为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依据。特殊建设工程。法定时限:15承诺时限:7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杳(不含房屋布政类工程)(即办)无/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费任部门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1.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办)2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日)3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很)(3)5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日)6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日)7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H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日)受理公示【部门规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二)公众参与说明:(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部门规章】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部令第14号)第八条:生态环境部受理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应当按照C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公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H,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H。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法定时限:10(报告书)承诺时限:10(报告书)、5(报告表)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技术评估【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白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任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黄,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部门规章】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件书(表)审批程序规定(部令第M号)第十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期限不超过三十个工作H:情况特别复杂的,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期限.“第卜八条:“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样的期限.依法不超过六十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期限,依法不超过三十日。依法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承诺时限:10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1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办)2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H)3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B)4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日)5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日)6 .核与辅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日7 .核与输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膨响报告书)(3日)批前公示【部门规章】G环境膨响评价公众参与哲行办法(部令第4号)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时环境膨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名称;(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膨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法定时限:5(报告书)承诺时限:5报告书)、5(报告表)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7B)委托评审、函询【部门规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杳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八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节能审查应依据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有夫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项目的能源消费鼠和能效水平是否涧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等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政策文件】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政要依据.按照国家严格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St"双控"的要求,节能审查机关需向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进行函询,有关部门应在节能评审期间予以函复,出具支持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将项目建成后能源消映纳入当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承诺。需要办理该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承诺时限:7区行政审批局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B)责任部门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日)技术审查【部门规章】E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3(1995年5月30口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H水利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改,2017年12月22H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第九条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式三份。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清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十H内不能作出审杳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送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政策文件】C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件水规字(2021)3号)第十三条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H(不含报告或方案倏改时间),包括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或书面函审)、报告(方案)复审、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等环节.其中,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需要复审的,报告(方案)修改完成并提交后,5个工作H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人在10个工作H内未完成报告(方案)修改完善的,由专家组视情况出具评审意见,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杳意见,省水利厅出具许可决定"应当进行技术审查的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7区行政审批局听证【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二十九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更大水行政许可事项.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水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水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水利部令第27号)第五条水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巾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诀定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要求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申请书:逾期不申谙的,视为放弃听证.第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符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瓶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符合形式和内容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需要听证的项目.法定时限:25承诺时限:10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11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1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日)2 .水工程建设规划IaJ意书审核(3日)3 .河道管理范惘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3日)4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3H)技术审查【政策文件】C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五、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条件:各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视情商化程序,减少环节,优质高效地开展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前应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杳,提出审查意见。【政策文件】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冢评审1:作管理办法(鲁水烧字(2021)3号)第十三条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杳期限为20个工作H(不含报告或方案修改时间),包括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或书面函审)、报告(方案)复审、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等环节。其中,现场核杳和专家评审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U内组织完成:需要复审的,报告方案)修改完成并提交后,5个工作H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二十三条:项目HI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报告方案修改完善的,由专家组视情况出具评审意见,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杏意见,省水利厅出具许可决定.应当进行技术审查的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7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局听证【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二十九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水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电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E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水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水利部令第27号)第五条水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要求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申请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第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五H内对申清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利古关系人需整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符合形式和内容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需要听证的项目.法定时限:25承诺时限:1012取水许可1 .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3日)2 .取水许可申请(验收阶段)3日)3 .取水许可变更(即办)1.取水许可延续(3)5.取水许可证注销(20H)技术审查【部门规章】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政策文件】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瞥水规字(2021)3号)第十三条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或方案修改时间),包括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或书面函审)、报告(方案)史审、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等环节。其中,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H起12个工作I1.内组织完成:需二t/小的.报告(方案修改完成并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人在10个工作I1.内未完成报告方案修改完善的,由专家组视情况出具停审意见,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杳意见,省水利厅出具许可决定.应当进行技术审查的项目.法定时限:30承诺时限:7区行政审批局序号事项名称对应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时限)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主要依据特殊程序适用条件特殊程序办理时限(工作日)责任部门12取水许可1 .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3日)2 .取水许可申请(验收阶段)(3H)3 .取水许可变更(即办)1.取水许可延续(3日)5 .取水许可证注销(20日)征求部门意见【部门规章】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第十九条取水审批机关在审查取水申请过程中,需要征求取水口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需要征求部门意见的项目.法定时限:10承诺时限:5区行政审批局听证【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二十九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占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所证。水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清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水行政许可听证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部门规章】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水利部令第27号)第五条水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口起五日内要求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申请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第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五H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符合形式和内容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需要听证的项目.法定时限:25承诺时限:10现场核验【部门规章】C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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