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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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2023年4月第一部分方案编制背景一、任务的由来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采矿证:C,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万ta,经济类型:私营企业,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1103km2,开采深度22662126m,有效期2017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由于原采矿权范围局部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须将原采矿权范围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部分进行退让。为此,采矿权人拟对矿区范围进行缩减,缩减后的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面积0.061km2,开采标高2236m2126m,生产规模由10万t/a变更为30万t/ao本方案编制目的为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及延续。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故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委托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承担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目的与任务(一)编制目的编制本方案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核实了解、评价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条件基础上,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恢复及综合治理措施,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以期同时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2)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有效遏制项目区土地损毁和水土流失,并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尽快恢复和重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水土资源得到持续利用。(3)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为更好的贯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精神,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中提出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4)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基于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肩负起对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和义务,将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资金等落到实处。(二)编制任务(1)核实、调查本矿山地质环境特征。主要内容有:矿山自然地理、矿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措施和效果等。(2)结合本矿山开采设计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预测矿产资源开发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含水层、土地植被、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等)问题,并对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评估。(3)结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影响程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4)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确定本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恢复治理措施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明确工作部署。(5)结合具体防治对象,确定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的主要工作量、技术方法,进行防治经费估算和防治进度安排,制定顺利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等。(6)调查本矿山土地利用特征。主要内容有: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特征、土地类型和质量、植被特征、供水条件、现状土地损毁情况、项目区内及周边农作物种植质量、现有矿山土地复垦措施和治理效果等。(7)结合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工程,明确项目区土地复垦范围和方向。(8)针对不同的复垦单元提出相应的土地复垦技术措施和处理措施。第二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项目概况矿山名称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企业名称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矿山类型申请口持有EJ变更法人代表张登成联系电话企业性质有限公司项目性质生产建设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矿区面积为0.061km2,开采深度22362126m资源储量保有156.0万m3(390.4万t)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采矿证号(划定矿区范围)C评估区面积0.2634km2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G48G024026矿山生产服务年限9.3年方案适5年(2023.4-2032.8)用年限(2023.04-2028.04)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评估区重要程度d重要区较重要区一般区d一级口二级三级地质环境条件d复杂口中等简单生产规模大型口中型口小型现状分析与预测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现状评估:现状发育有一处崩塌,BT1.危害对象主要为破碎站、堆料场及进入场地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状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大。矿山现状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严重。预测评估:未来矿山开采,可能诱发露天采场边坡崩塌、滑坡的灾害主要对采矿人员、设备造成危害;上述灾害产生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总体大,危险性总体大。排土场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大。堆料场、破碎站、表土堆场、矿山道路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主要来自于地表采矿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由于改变自然地质环境条件而带来的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矿山露天采场边坡在工程扰动、机械振动及降雨的综合影响下,可能引发一些小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危害采矿人员、采矿设备的安全,产生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大。参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编制规范附录E,矿山预测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严重。”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现状评估:矿业活动对矿区地下水的径流、排泄条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状矿业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结构破坏程度较严重。预测评估:未来矿山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若未经处理排放,部分将通过地表入渗,补给地下水,进而污染地下水,部分汇入附近河流污染地表水。矿山含水层破坏程度为较严重。矿区地形现状评估:现状已有采空区、破碎站、堆料场、矿山道路、排土场、矿山道地貌景观路等已有矿山工程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破坏现状预测评估: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开采,矿山开采后形成的露分析与预天采坑,采深高达I1.Om,对原始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大,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测程度为严重。矿区水土现状评估:现状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渗滤液达标排放,总体水土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影响较轻。现状分析预测评估:预测未来矿山废水、大气和固体废物污染源对矿区及周围水土环与预测境污染较严重。村庄及重矿区外围南西部分布有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在矿山30O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矿山爆破震动、飞石对农村道路有一定影响,危害过往车辆及人员生命财产要设施影安全,预测矿山开采对农村道路造成的危害、危险性为中等大。今后矿山响评估在爆破前应在农村道路两端设置关卡,爆破时严禁车辆及人员通行。矿山地质环境影预测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地质环境影响响综合评估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适)三个级别三个区段。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为已有矿山,矿山现处于变更采矿范围过土地损毁程,处于停产状态。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山为已建矿山,地面已形成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程设施,储、装、运系统环节都已基本齐全。并具有畅通的场外运输道路,有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与时序线路和设施。根据矿产特点,类比同类其他项目对土地损毁环节分析,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项目可能产生土地损毁的环节集中在以下几个阶段:开采期及闭坑阶段。矿1)开采期损毁分析区根据现在调查,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开采过程中损毁场地分别土土地为:废弃办公生活区、堆料场、破碎站、已建矿山道路、前期开采造成的露地天采场已采区。损毁损毁根据开发方案设计,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后期将继续延用已有环节地表工程建设设施,后期开采前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露天采场继续开采、与需新建矿山道路、高位水池、排土场、截排挡措施等。本方案恢复治理设计预时序需修建挡土墙1座,后期的开采造成大面积露天采场,形成地表的直接损毁。测2)闭坑期损毁分析与矿山开采结束后,其中露天开采对地表的损毁直接可见,最终形成1个评山坡露天采场,矿山建设的工程对地表形成压占损毁。估本项目已造成1.8916公顷土地损毁。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灌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木林地0.1766公顷、其他草地0.0173公顷,采矿用地1.6977公顷。损毁方式为挖损、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重度。拟损毁土地预测预计在后期矿山开采拟损毁4.6570公顷土地损毁,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与评估统计,损毁旱地1.1381公顷,园地0.03公顷,乔木林地1.9491公顷,灌木林地0.2818公顷、其他草地0.8725公顷,采矿用地0.3855公顷。损毁方式为挖损、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重度。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小计已损毁拟损毁占用O1.耕地旱地(0103)1.138101.1381002园地果园(0202)0.0300.03000林地(03)乔木林地(0301)1.949101.94910灌木林地(0305)0.45840.17660.28180草地(04)其他草地(0404)0.88980.01730.87250工矿仓储用(06)采矿用地(0602)2.08321.69770.38550合计6.54861.89164.65700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类型面积(公顷)小计已损毁或占用拟损毁或占用损毁挖损6.10001.78284.3172压占0.37200.10520.2668塌陷000小计6.47201.88804.5840占用0.07660.00360.0730合计6.54861.89164.6570土地复垦面积一级地类二级地类面积(公顷)已复垦拟复垦O1.耕地0103旱地01.983202园地0202果园00.030003林地031乔木林地02.345104草地043其他草地02.1137合Ii06.4720土地复垦率复垦面积比例()6.472098.8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恢复治理工程措施及工程量治理对象工程措施工程项目单位工作量露天采场防护网防护网nr2000基座螺纹锚杆基座螺纹锚杆根100露天采场边坡、崩塌危岩清理土石方开挖m3500C1.冲沟拦渣坝土石方开挖m3225拦渣坝M7.5浆砌块石?330评估区警示牌块5投资估算方案适用年限(5年)总费用概算(万元)31.12服务年限(13.3年)总费用概算(万元)47.46地质环境保护部分基金计提计划表年度治理投资费用(万元)费用预存额(万元)预存时间2023-20248.68.62023年12月前2024-20255.635.632024年12月前恢复治理基金计提2025-20265.635.632025年12月前2026-20275.635.632026年12月前2027-20285.635.632027年12月前小计31.1231.122028-20328.698.692032年12月前小计8.698.692032-20367.657.65小计7.657.65合计47.4647.46复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和费用预存工作计划本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3.3年,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由矿山生产服务年限13.3年+闭矿复垦期1年+监测管护期3年=13.3年(2023年4月2036年8月)。则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3年4月2028年4月),5年后本土地复垦方案需重新修编。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的总体部署,年度实施计划分为近期生产期、后期生产期、闭矿复垦(管护)期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第一阶段:2023年4月2028年4月:一)近期生产期第15年第1年:2023年4月2024年4月该年主要对拟损毁区域(露天采场拟采区、设计排土场)开采前进行表土剥离工作,剥离量为15805.6m3°本年复垦投资静态费用为3.50万元,动态投资为3.50万元。第2年:2024年4月2025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07万元。第3年:2025年4月2026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14万元。第4年:2026年4月2027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23万元。第5年:2027年4月2028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万元。第二阶段:2028年4月2032年8月后期生产期第69.3年第6年:2028年4月2029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万元。第7年:2029年4月2030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万元。第8年:2030年4月2031年4月该年矿山处于生产中,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万元。第9-9.3年:2031年4月2032年8月该年矿山即将结束矿山生产工作,可准备全面复垦工作,主要为监测管护工作,无可复垦的工作。该年静态投资为1.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万元。第三阶段:2032年8月2036年8月复垦期+监测管护期第9.3年-13.3年第10.3年2032年8月2033年8月该年矿山已结束生产,可进行全面复垦,主要对废弃办公区、排土场、高位水池、露天采场、破碎站、新建办公区等进行复垦工作。复垦面积为6.4720公顷,复垦方向为旱地1.9832公顷,园地0.03公顷,乔木林地2.3451公顷、其他草地2.1137公顷。复垦工程量为砌体拆除50硬化清理kg,种植昭通苹果红富士树13株,种植川滇植木、旱冬瓜各、马/1433株,种植爬山虎、葛藤各5312株,播撒狗牙根2.3154公顷,修建水窖6座。该年静态投资为10.88万元,动态投资为14.26万元。第11,3年一13.3年监测管护期3年2033年8月2036年8月矿山已结束复垦工作,该3年主要对复垦的场地进行管护抚育工作,达到验收效果。该阶段复垦投资静态费用为3.00万元,动态投资为3.93万元。复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措施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土地损毁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基于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损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土地复垦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费用预存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土地复垦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当地自然资源局作为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对项目复垦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按工程进度拨款,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2)费用保障措施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项目的各项土地复垦费用,由“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支付。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设备投资可以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中解决,作为“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土地复垦的日常费用,可以采取从矿山运营过程中提成的方法解决,提取的费用从成本中列支。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费用严格按提计、蓄存、管理、使用、审计等程序进行,做到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复垦方案总服务年限13.3年,在复垦方案使用年限内,静态总投资为25.38万元,动态总投资是31.69万元;本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5.0年),在复垦方案服务期内静态总投资为7.50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25万元。复垦投资资金由“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支付。复垦工作将在本复垦方案通过审批后开始,拟定于2023年12月前进行复垦费用的缴存。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并于复垦工作开始前分阶段足额缴存至专款账户。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矿山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的监管,实现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3)监管保障措施加强对复垦后土地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统一管理。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对施工及设计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自觉行动意识。同时应配备土地复垦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安全有效。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土地复垦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土地复垦投资概算调整情况、分年度投资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4)技术保障措施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所需的各类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其它所需材料及设备均可由市场购买,有充分的保障。方案一经批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费用预存计划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表年份静态投资/万元动态投资(万元)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预存时间2023-20243.503.505.082023年12月前2024-20251.001.073.802024年12月前2025-20261.001.143.802025年12月前2026-20271.001.233.802026年12月前2027-20281.001.313.802027年12月前小计7.508.2520.282028-20291.001.313.802028年12月前2029-20301.001.313.802029年12月前2030-20311.001.313.812030年12月前2031-20321.001.310.00小计4.005.2411.412032-203310.8814.260.002033-20341.001.310.002034-20351.001.310.002035-20361.001.310.00小计13.8818.190.00合计25.3831.6931.69复垦费用估算费用构成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费用(万元)1工程施工费20.452设备费0.003其它费用1.594监测与管护费1.20(1)复垦监测费0.55(2)管护费0.655预备费7.70(1)基本预备费1.39(2)价差预备费6.31(3)风险金0.746蜉态总投资2538万元(2614元/亩)7动态总投资31.69万元(3264元/亩)第三部分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为30万ta,属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重要区,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确定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二级,本次圈定评估区面积约0.2634Ikm2o(2)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矿区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的工程地质类型。矿区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评估区地形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综上所述,比照DZ/T0223-201规范附表C.2之规定,可知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3)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分布有1处崩塌,现状条件下其危害、危险性中等大,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综上所述,将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影响严重区(i)、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iii),三个级别三个区段。(见附图1)。(4)预测评估:未来矿山开采,可能诱发露天采场边坡崩塌、滑坡的灾害主要对采矿人员、设备造成危害;上述灾害产生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总体大,危险性总体大。堆料场、破碎站、表土堆场、矿山道路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排土场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大。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主要来自于地表采矿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由于改变自然地质环境条件而带来的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矿山露天采场边坡在工程扰动、机械振动及降雨的综合影响下,可能引发一些小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危害采矿人员、采矿设备的安全,产生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危险性中等大。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规范附录E,矿山地质灾害影响程度预测评估为严重。综上所述,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II)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In)共三级三区(见附图2)。(5)矿山开采建设过程中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含岩土工程问题)多属开采此类矿山过程中常见地质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才能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矿山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估为适宜性差。(6)本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年限为13.3年(2023年4月2036年8月),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3年4月2028年4月)。(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结果和预测评估结果,将矿山保护与恢复治理划为三个级别三个区段,即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般防治区(B)和一般防治区(C)(见附图4)。(8)矿山开采共将造成6.5486hm2土地损毁。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为1.8916公顷,拟损毁土地面积为4.6570公顷。损毁方式为压占、挖损,损毁程度为中度、重度。土地复垦责任面积为6.5486公顷,方案设计规划将拟建截排挡措施及部分矿山道路给予以保留,保留面积为0.0766公顷,最终复垦面积为6.4720公顷。其中复垦为旱地1.9832公顷、果园0.0300公顷、乔木林地2.3451公顷、其他草地2.1137公顷,土地复垦率98.83%。根据“谁损毁,损复垦”的原则,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承担该项目土地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负责。(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适用年限(5年)估算费用为31.12万元;本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年限(13.3年)估算费用为47.46万元本方案中土地复垦服务年限13.3年,在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静态总投资为25.38万元,亩均投资为2614元/亩,动态总投资31.69万元,亩均投资为3264元/亩。本方案土地复垦适用年限(5.0年),在复垦方案适用期内静态总投资为7.50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25万元。土地复垦费用纳入生产成本,复垦投资资金由“鲁甸县江底镇乘成石灰岩矿“支付。二、建议为了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本方案提出建议:1、建立矿山地质灾害及环境问题监测系统,并始终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2、矿山排土场能满足近期生产需要。在该排土场不能满足废石(土)堆放要求时,应另选址建设排土场堆放废石(土)。3、本方案涉及的工程问题不能作为施工依据,具体实施工程治理时,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中采用参数以设计为准。挡墙设计应请具有相关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4、建议业主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在雨季加强现场管理,做好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和临时措施,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5、本方案主要是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和实地调查资料编制而成,编制底图以矿山提供的相关图纸为参考进行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貌进行适当调整处理,延续设计。6、开采期间发现地质环境异常现象应及时请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论证。7、矿山在生产中,应加强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8、矿山应按规范进行台阶开采,便于后期复垦。9、在实施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听取他们的技术指导,确保方案顺利实施。10、业主方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来处理污水排放及相关措施,水资源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行。Ih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方案中建议与措施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12、矿山需根据方案的安排,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完成方案年限内设计的工程量,完成监测及警示标志等工作,同时需完成方案适用期内其它的相关实物工程,为方案适用期到期后再次编制方案提供支撑;业主单位需按相关规定预提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及土地复垦费用。13、矿山未来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自上而下,分台开采''的方式进行,控制边坡角,避免出现高陡边坡。在开采过程中注意对表土的剥离和集中堆放工作,确保后期复垦土源可满足。14、对露天采场应由上至下台阶规范开采、清除危岩体和不稳定岩土体、设置完善的截洪沟等处理措施。对露天采场,每天应监测和巡查边坡上是否有拉张裂缝和不稳定岩土体,消除隐患后才能进行开采。15、破碎站、堆料场应按相关要求合理设置,并强化防尘、防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6、“以新带老”的原则,加大“三废”处置的力度,并建议矿山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17、矿山应尽快完善环评、水保等相关方案的编制手续工作,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完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可作为植被灌溉和防尘用水等,不外排。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送往指定地点,按要求处置。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规范生产,严格落实环保措施。18、防尘、防噪措施,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要符合GB20426-2006要求,厂界噪声要符合GB12348-2008中的2类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9、矿山今后严禁将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至CI冲沟内,做好区域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20、今后矿山要实施雨污分流,在修建截洪沟下游及工业广场地表径流水修建沉淀池;修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处理后分别用于采场、堆场、矿山道路的洒水、绿化等,不外排。21、矿山企业应按照编制的复垦方案,完成阶段性的复垦工作。22、随着开采工作的进行,在生产过程中的爆破振动及载重汽车荷载振动形成诱因,在暴雨等作用下,采场边坡失稳,引发崩塌或滑坡灾害威胁对象主要为采场作业的工人、设备及采场、矿山道路、破碎站、堆料场等采矿工程。采场边坡引发崩塌、掉块、滚石、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危险性大。建议根据矿山开采情况适当放缓边坡角,发现危岩体应及时清除、排除险情,并加强边坡稳定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3、将来随着矿山开采深度的加深,产生高陡边坡,矿山露采场诱发崩塌、滚石、滑坡等远程地质灾害,可能对斜坡下方乡村道路造成影响及危害,其可能性中等大,危害性、危险性大。矿山开采前应在露采场下方设置防护网或者挖落石槽,同时做好监测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4、矿山在雨季应加强监测,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25、矿山道路建设过程中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矿山道路边坡稳定性的监测,发现有失稳迹象应及时清理边坡危岩体,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26、矿山应按要求台阶规范开采,按年度做好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阶段验收等工作。27、工程建设及运营需高度重视边坡排危、防治及监测工作,避免引发边坡崩塌等危害。28、后期矿山企业应加大对表土剥离的力度,并加强管护,确保后复垦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