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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202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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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2022版.docx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高素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申报条件。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学科研工作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和水平。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材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第三条对符合本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者其它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者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第四条本资格申报条件合用于全省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独立设络的成人专科高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第五条各高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材培养工作特点,在不低于本资格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条件。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基本素质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身心健康,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规定的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五)浮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从下一年起延迟申报:1 .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2 .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3 .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除取销当年中报资分外,延迟2年申报。4 .任期内年度考核或者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有1次以上不合格者,顺延申报。第七条外语水平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者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第八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者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第九条继续教育要求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十条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1年。(二)具有第二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三)具有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7年,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6年。(四)在企业、科研院所等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第十一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一)掌握高等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有1篇以上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专职辅导员还须提供1篇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1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或者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平均带班学生数不少于180人,担任过思想政管理论课、形势政策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国防教育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三)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较好,任现职以来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四)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者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年以上。第十二条专业实践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按学校安排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3个月以上,或者参预产学研合作研究1项以上。系统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者业务技术流程,并取得相应的与专业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双师素质证书;公共课教师应按学校安排指导社团活动或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其成果经考核合格。第十三条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教研、科研论文1篇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1-10项中的一项。1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教学、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体育艺术、公共课和专职辅导员类教师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教学、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2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者编写出版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要求的特色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3,参加五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4 .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5 .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三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6,参加三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7 .获三类以上高校教学成果奖或者校级以上教师(辅导员)教学竞赛等教学类奖励1项以上。8 .获三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9 .获四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10.专职辅导员取得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资格认证1项以上。第十四条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合格,可以申请直接认定讲师任职资格。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五条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2年。(二)具有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三)具有学士学位或者1993年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满8年。第十六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2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或者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能按教学计划进行理论讲授或者系统指导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二)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三)积极参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系统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指导成果经学校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认定。(四)积极参预管理工作,任期内担任班主任、辅导员、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或者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累计1年以上。第十七条专业实践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通过兼职、交流、挂职等形式,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累计6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或者承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取得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初级以上)。公共课教师应按学校安排参预专业建设或者指导社团活动的经历累计1年以上或者参预社会实践活动累计1学期以上,其成果经考核合格。第十八条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四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者教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符合下列(一)和(二)中的各1项要求(公共课教师也可符合(一)中的2项要求):(一)教学业绩要求L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获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以上。2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8名);或者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者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积极参预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主编或者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者参加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者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4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者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5 .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三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6 .获省级以上高校教坛新秀、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或者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二)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1 .公开辟表本专业三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公开辟表本专业三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和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2 .参加二类以上科研项目,或者三类科研项目(前5名),或者四类科研项目(前3名)。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者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4 .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5 .获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6 .获国家级教学类竞赛奖;或者省级以上教学类竞赛前10名或者三等奖以上;或者市厅级教学类竞赛前3名或者一等奖以上;或者省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7 .在专业技术开辟应用和专业知识应用普及方面成绩突出,其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等成果1项以上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实用价值。8 .发挥专业优势,依托本人的技术成果指导学生实施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效益较为显著,年营业额30万元以上,年均吸纳就业量达到36人月(以社保记录为核算依据)。第十九条专职辅导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专职辅导员须符合第十五条学历和资历要求,同时符合下列要教育工作求:任现职以来,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年均带班学生数不少于180人。担任过1门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方面的课程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8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优秀或者年度考核优秀或者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1次以上或者校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者所带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者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2次以上。在四类期刊发表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三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符合第十八条(一)和(二)中任意2项。第二十条破格申报副教授条件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副教授资格。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辟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者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1项以上。2 .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1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者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1项以上。4 .获省部级教学名师称号或者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5 .主持二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十一条经认定,属于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材,在企业、科研院所等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第二十二条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或者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5年。(二)具有学士学位或者1993年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8年。第二十三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2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或者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能按教学计划进行理论讲授或者系统指导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二)教学态度端正,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三)在学校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系统指导过3名以上中青年教师,在培养专业带头人或者专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成果经学校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认定。(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和开辟学生潜在能力。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举行1次以上“示范教学”或者学术讲座活动。第二十四条专业实践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积极参预产学研合作,与行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主持过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或者主持本专业重点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或者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生产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上述专业实践成果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中级以上)。公共课教师应按学校安排指导社团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累计1学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第二十五条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者教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学术论文在二类期刊公开辟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等期刊公开辟表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二类期刊论文水平。并符合下歹6(一)和(二)中的各1项要求(公共课教师也可符合(一)中2项要求):(一)教学业绩要求L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获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4次以上。2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者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积极参预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主编或者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者主编、副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或者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4 .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8名);或者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1名)。5 .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二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6 .获省部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1项以上。(二)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1 .在一类期刊公开辟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在二类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二类期刊公开辟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2 .参加二类科研项目(前5名)或者三类科研项目(前3名)或者主持四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须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科研成果显著,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者二类科研奖励(前5名)。4 .获与本专业相关的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5 .获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6 .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者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或者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7 .在专业技术开辟应用和专业知识应用普及方面成绩突出,其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等成果2项以上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实用价值。8 .发挥专业优势,依托本人的技术成果指导学生实施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效益显著,年营业额60万元以上,年均吸纳就业量达到60人月(以社保记录为核算依据)。第二十六条专职辅导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专职辅导员须符合第二十条学历和资历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年均带班学生不少于180人。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方面的课程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者年度考核优秀或者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获省级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者校级优秀辅导员2次以上或者所带学生团体获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者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荣誉称号2次以上。在三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学术论文在二类期刊公开辟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等期刊公开辟表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二类期刊论文水平。并符合第二十五条(-)和(-)中任意2项。第二十七条破格申报教授条件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教授资格。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辟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获一类科研奖励,或者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名)。2 .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3 .获一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者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第1名)。4 ,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5 .主持一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者二类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项目)2项以上。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十八条经认定,属于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材,在企业、科研院所等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可以申请直接认定教授任职资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对几类人员的特殊规定(一)经认定属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材,在高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其资历和实际水平,3年内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二)由国家机关调入高等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调入高校工作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比照同类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时间和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三)从非高校教师岗位转至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按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转岗先后须任满一个任职年限(其中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方可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成果以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后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的非高校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所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四)由学校从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直接引进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经考核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并符合教学科研业绩要求的,可以直接申报副教授资格。(五)“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低于同教研室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六)经学校允许参加培训进修或者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50%o(七)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学时,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任务和相关工作(包括临床带教、教学查房、学生见习、生产实习等)。(八)仍被聘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以及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予聘任,不兑现相关待遇。(九)从企业聘用的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兼职教师,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学校根据专业教学工作需要自行聘任相应职务。第三十条本资格申报条件有关词语或者概念的解释(一)本资格申报条件中所有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二)本资格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持有专业与中报专业不同的,必须参加过同专业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三)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随机抽查教案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学校必须以正式文件在校内发布,并向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职称评审专家将随机抽查学校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考核情况。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四)本资格申报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独立或者第一作者或者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完成的学术论文,并公开辟表在具有“CN”或者"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专著或者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刊物的“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按要求数量提交的论文中,在本单位主办的同一种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超过1篇。2022年3月18日(教人2022'、2号印发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刊物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本资格申报条件中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和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办的教育科学研究类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五)申报副教授、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代表作由学科评审组同行专家鉴定,实行鉴定评审合一。学术著作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的必须由学科评审组同行专家另行进行水平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对研究成果的专家鉴定和对项目效益的专家评价应由省级以上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并提供权威的鉴定材料。(六)所有获奖均以颁奖文件或者完成人的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取其中最高奖项。(七)本资格申报条件中规定的以上,均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八)本资格条件中的体育、艺术类是指体育、艺术类专业(以招生目录为准)的教师。公共课的体育、艺术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按公共课教师或者体育、艺术类教师进行申报。(九)本资格申报条件中同一成果不可同时作为满足两个条款的依据(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除外),且提供的业绩成果均应与所中报的专业方向相一致。(十)科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者出版的论文、著作,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专利、软件,带有技术参数的图纸,或者被企事业单位采用并应用的研究报告等。教学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是指与项目研究相关,已经发表或者出版的论文、教材、著作,经学校组织认定的多媒体课件、课程视频网站、教学仪器、设备、专利、软件以及人材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人材培养模式等。第三十一条若申报人员在教学、科研条件方面尚未达到某一条款要求,但综合业绩特殊突出,且属于学校专业建设急需人材,学校可以专题报告形式推荐申报。第三十二条本资格申报条件所提到的教学科研成果的分类见附表1至附表9。第三十三条本资格申报条件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资格条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22、'2号)过渡2年,2022年1月1日起废止。附表1论文分类表等级论文(期刊)收录数据库、杂志一类科学引文索引(SCLSCIE)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H)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医学文献联机数据库(MEDLINE)新华文摘(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二类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三类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四类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等级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一类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0万元以上)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100万元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二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上)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863、973计划课题(经费30万元以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材支持计划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40万元以上)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材支持计划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以上)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三类安徽省科技项目教育部研究项目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863、973计划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国家科技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20万元以上)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40万元以上)安徽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教育部研究项目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四类安徽省教育厅普通研究项目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校级研究重点项目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0万元以上)安徽省教育厅普通研究项目省部级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以上)市厅级单位委托专项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以上)校级研究重点项目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五类各类单位设立或者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企业委托研发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2万元以上)各类单位设立或者立项的课题(研究经费0.3万元以上)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研究经费1万元以上)注:具体项目见附表9奖励类别奖励等级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类一类(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二类(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五个一工程”奖1 .经教育部认定视为省部级奖的全国性基金会奖: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浦山世界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思勉原创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 .其他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三类(市厅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厅科学技术奖市厅夕士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在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但不可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含社会科学奖)类别新技术推广企业/政府咨询成果应用知识产权类一类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30万元以上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或者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者国家部委采用并国际发明专利(前4名);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国家新药证书(前3名)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3名);国家行业标准(前3名);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者品种权(第1名二类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转化和推广,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上缴学校10万元以上应用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且上缴学校5万元以上;或者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政府或者省直厅局采用并应用国际发明专利(前6名)国家发明专利(前4名);国家新药证书(前5名)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国家行业标准(前4名)地方行业标准(前3名);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者品种权(前3名)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2项,实施并应用三类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完成委托咨询项目,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国家发明专利;国家新药证书(前6名)国家新药临床批件(前6名);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前5名);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者品种权(前5名);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实施并应用;软件著作权(第1名);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类别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一类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人材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教专业学资源库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卓越人材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二类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职成教学会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人材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省级卓越人材教育培养计划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三类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普通项目省职成教学会普通教学研究项目校级专业建设项目(特色专业、教改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级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校级卓越人材教育培养计划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类别教学成果等级奖励等级一类I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二类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级专业实践业绩一类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5名或者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第I名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国际赛事裁判或者国家级(包括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的单项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或者省级以上(省教育厅或者省体育局)举办赛事的裁判长、副裁判长担任国际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者国家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副主任评委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者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银奖2次以上或者金奖1次以上入选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或者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2次以上或者获铜奖1次以上国家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获得红点奖、IF奖等国际知名设计大奖(以国际知名设计大奖的目录为认定标准)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者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一等奖1项以上创作、设计的作品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或者广电总局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2项以上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者歌词2篇以上二类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10名或者三等奖以上,或者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或者一等奖以上奖励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国家级赛事的裁判员或者省运动会或者省大学生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担任国家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者省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者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银奖或者二等奖1次以上入选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或者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省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者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二等奖1项以上创作、设计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者重大活动采用艺术设计类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设计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以个人项目参加由省宣传部、文化厅或者广电局主办的省级大型演出2项以上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或者广电总局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1项以上在二举期刊卜比表原创音乐作品或者歌词O篇以R三类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市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前3名具有一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省级赛事裁判员或者市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担任省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者市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者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铜奖1次以上入选由省文化厅、文联或者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市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者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三等奖1项以上创作、设计的作品被市(厅)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者大型活动采用艺术设计类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设计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者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10项以上以个人项目参加由省宣传部、文化厅或者广电局主办的省级大型演出1项以上在省文化厅主办的省艺术节、创作比赛、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者歌词2篇以上类别公共课类教师体育类教师艺术类教师一类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3名或者二等以上奖励,或者在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第1名培养的学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国际专项比赛等国际赛事,或者在全国运动会或者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者在省运动会或者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单项第1名或者集体前名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名或者二等以上奖励,或者在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业(专项)比赛上获第1名,或者获国际级艺术大赛奖:二类培养的学生在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8名或者三等以上奖励,或者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或者一等奖以上奖励培养的学生在全国运动会或者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者三等以上奖励,或者在省运动会或者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2名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三以上奖励,或者在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前2名或者一等奖以上奖励三类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8名或者三等以上奖励:或者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实施,且在指导大学生创业方培养的学生在省运动会或者省大学生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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