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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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docx
泰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持续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苏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泰州人社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全力以赴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应对困难挑战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创业富民成效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精准高效,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的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职业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创新建立创业培训券、创业贷款贴息券、创业租房补贴券“三张券”制度,得到省政府肯定。2019年就业创业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督查激励,创就业大学线上学习平台获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优秀项目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得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职业年金制度全面建立,工伤预防新模式探索取得新成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全面实施,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安全。社会保险业务财务档案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中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人才供给质量持续提高。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三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稳步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不断做实做优,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人才创新驱动高地、特色产业人才高地、人才环境建设高地、人才价值实现高地建设成效显现,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激发。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稳慎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能上能下”的岗位竞聘机制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基本形成。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有序有效,工资支付保障长效制度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进,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增加保障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效缩小了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质效显著提升,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基本实现。根治欠薪深入推进,农民工欠薪案件数、涉及金额和人数逐年下降。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6年被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019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报表扬。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强化。人社系统行风持续优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显著加强,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加快发行与应用,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和综合柜员制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战疫情惠企利民十项行动成效显著,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顶格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及时兑现,重点企业专员服务、农民工复工返岗"点对点”保障、企业用工“云对接”“云招聘”活动成效显著,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资福利、表彰奖励等关爱政策及时落实,交出了应对大战大考的优异答卷,经济运行“减震器”,民生保障“安全网”的功能得到全面检验。“十三五”时期全市人社事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泰州将聚焦“健康泰州、幸福泰州“城市,坚持做强产业、做强城市不动摇,着力建设“五个泰州”,全力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新时期,泰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既面临新机遇,也存在新挑战。机遇方面,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泰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劳动力市场的回旋余地较大、承压能力较强,进一步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才人力资源支撑能力有着扎实基础。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为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和转岗转业平台,对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劳动参与率产生积极作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统筹层次不断提升,为制度可持续运行提供支持。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频繁,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市场空间变化为人才创新创业开辟广阔天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应对处置劳动关系争议纠纷的能力显著提升。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上线,为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效能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挑战方面,泰州人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人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多:就业增长动能不足,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面临较大就业压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适岗就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关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人社基层基础建设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有待加强,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新时期泰州人社事业需要找准发展新方位,理清发展新思路,稳中求进、主动作为,在变局中开好新局。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讲政治、勇担当、善作为、守规矩、优绩效”的新时代人社精神,聚焦政治机关定位建设政治人社,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人社,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民生人社,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服务人社,聚焦工作首位度建设创新人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贡献“人社力量”。(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社工作方位,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彰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任担当。人民至上,民生为本。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持续兴办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扩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供给,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握规律,防范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突出矛盾、薄弱环节,实事求是,依法行政,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人社领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合理制定政策标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坚决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系统思维,深化改革。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全面系统辩证地看问题、做决策、抓工作,把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人社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健全社保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开拓创新,提升效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强人社发展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推动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行风效能建设,塑造人社事业发展新优势,深入推动人社事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人社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三)主要目标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就业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快提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万人以上。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法定人群全覆盖得到巩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十四五”期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1万人、73万人、86.5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92%以上。人才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城乡区域间人才协调发展,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人才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持续增强。“十四五”期末,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4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1130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优化。一一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根治,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仲裁结案率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社一体化信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业务协同、数据联动能力全面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科学化、精准化、智慧化的人社服务新范式基本确立。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十四五”期末,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不低于70%,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5%。表2“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0年基础2025年目标属性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51.2630预期性2.城镇调查失业率(%)4.55预期性3.城镇登记失业率()1.764预期性4.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万人)13.4910预期性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7295预期性6.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36预期性培训人次(万人次)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85292预期性8.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347.9351约束性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70.7573约束性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85.3486.5约束性I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次)3.081【4】预期性12.新招收博士后人数(人)【41】【45】预期性1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10预期性14.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人)10271130预期性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8.1260预期性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9.60290预期性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298预期性18.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270预期性19.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295预期性注:【】表示五年累计数。三、重点任务(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更加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1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政策调控的下限,实现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外贸、社保等政策相互衔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扩大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常住地平等享受就业政策服务。推动健全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加强就业资金绩效管理,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建立就业优先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市(区)的激励支持力度。2 .拓展就业创业空间。挖掘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与生产服务需求,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创业空间。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拓展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营造鼓励新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服务,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明确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提供更多非全职就业、灵活就业和社区工作等岗位。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健全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健全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业,推动创业向大众化、发展型、全领域转变。建立创业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专栏1创业精准扶持行动计划健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评价制度,选树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典型企业,创建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建立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活动,选派专家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地现场服务。定期举办“创富泰州”赛事活动。3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群体,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精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着力构建政策保障全方位、动态监测全覆盖、跟踪帮扶全流程相结合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就业帮扶长效化服务机制,提高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深化区域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更多青壮年劳动力在我市就业。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专栏2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计划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广运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服务平台,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2 .“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拔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3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精准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的管理型、智能型、技术型、科研型及提升失业青年就业能力的技能型见习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力争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4 .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5 .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行动全面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广泛开展专项岗位对接,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开发农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兜牢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4.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改革,制定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鼓励企业、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支持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参训人员渠道,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完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培训合格率、就业成功率和参训人员满意度评价,推行培训过程、培训结果的全方位监管。专栏3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备案160家左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5.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登记失业人员分级分类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挖掘和信息利用,合理引导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择业。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构建识别精准、分类精细、指导专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就业需求调查预测、企业用工实时监测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强化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化解规模性、结构性、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积极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二)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1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机制。衔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健全责任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稳步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国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推进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深化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2 .强化社会保险全民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政策和运行机制,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帮扶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专栏4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工伤预防宣传覆盖面,深化现场互动与持续改善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实现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五年降低20%以上,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职业病发生率逐年降低。3 .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完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科学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完善职业年金制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4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格执行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安全评估,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推动实施约谈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规范披露年金相关信息。(三)全面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聚焦我市产业体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1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家服务体系,建立定制式、常态化专家对接服务工作机制。抢抓海外人才回流机遇,完善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开展海外引才系列活动,大力引进海外智力。推进载体建设,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建设力度,组织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等系列活动。建设中国医药城“人才特区”,实现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产才融合。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培训急需紧缺人才。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分类制定体现不同职业、领域、岗位、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向重点区域和领域合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启动“凤城青年人才集聚计划”,优化“凤城英才卡”服务机制,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做精做实“'泰'爱才、最州'到"服务品牌。专栏5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1.博士后集聚计划组织申报江苏省博士后资助招收计划、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并提供配套资助。开展省级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新建2家省级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新增博士后研究人员45名。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省级高级研修班、市级公益性培训示范班,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0万人次。3 .海外留学人员回流计划加速海外人才“回流”,加快引进汇聚全球英才。积极组织申报“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4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瞄准泰州产业发展需求,举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集聚泰州,更多优质的人才项目落户泰州,实现人才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带动人才集聚的共生循环。5 .凤城青年人才集聚计划实施“留凤”“引凤”“还凤”三大工程,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力度。开展走进本地高校专项人才行动,做优“泰爱才”校园引才活动,搭建“泰爱才”云聘平台,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来泰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数增长20%。2.建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广泛深入持续开展劳动和技能大赛,打造“技能泰州”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围绕产业需求举办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动市(区)、行业部门普遍开展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建设,支持企业、院校、社会团体建设竞赛集训基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等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构建多层次职业标准体系,强化评价质量监管。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泰州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选表彰和企业首席技师评选,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载体建设,开发完善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培训大纲、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专栏6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积极组织推荐申报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项目,创建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企业首席技师30名。评选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泰州市企业首席技师130名。支持泰州技师学院创建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打造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一批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3.创新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土人才队伍。开展乡土人才寻访推荐活动,动态掌握人才规模、专业、特长等状况。加强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建设。开展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推进乡土人才专业能力提升。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展示展演活动,推进乡土人才创新创造成果与市场对接。选树一批乡土人才先进典型,激励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支持乡土人才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带动群众创业增收。专栏7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建设20家市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IOO家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开展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推进乡土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定期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和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技艺精湛的优秀乡土人才。4.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培育、引进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鼓励支持市(区)、园区建设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高地。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鼓励吸引国内外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支持建立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和水平。专栏8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培育、引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10家,打造1-2家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3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评选推荐产生20家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家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管理、聘用合同管理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进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进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工作。建立健全高校人员总量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深入实施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6.健全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落实表彰奖励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严格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管理,从严控制社会组织举办达标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组织实施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四)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人民群众共同富裕。1.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努力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发布重点行业、新兴行业以及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调查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2.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 .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指导培育、评估认定、正向激励力度,持续扩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覆盖面。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面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行业产业系统延伸,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探索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管理。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推广应用全省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构建常态化、精准化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研究,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健康发展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积极探索行业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多层级劳资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研判机制,强化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提高预防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切实防范劳动关系领域区域性、局部性风险。专栏9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DB32/T2019-2012),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扩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覆盖面。到2025年,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数达500家以上。2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就地就近化解争议的作用。健全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联合应急调解制度。提高仲裁办案质效,健全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机制,优化仲裁办案流程,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符合仲裁办案规律特点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统一裁审标准。加强调解仲裁基础保障,强化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推进智慧仲裁院、智能仲裁庭、调解服务平台等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3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向社会规范公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